四川某物流商贸城总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四川某物流商贸城总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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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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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物流商贸城总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在四川某物流商贸城的总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首先会详细阐述项目的总体概况,包括工程的地理位置、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内容以及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范围。这个设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 工程概述:对整个物流商贸城的总体布局、功能分区、主要建筑物的描述,以及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工期要求。

2. 施工组织:明确施工队伍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施工队伍的分工以及协作方式。

3. 施工进度计划: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详细的施工网络计划,包括各个阶段的起止日期以及关键节点。

4. 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的配置计划,确保施工过程中资源的有效利用。

5. 施工技术方案: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出具体的技术措施,如结构施工方法、安全防护、绿色施工等。

6.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点、质量检查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管理: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安全规章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8. 环境管理:强调环保施工,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

9. 现场管理:包括施工场地的布置、现场秩序的维护以及施工噪音和污染的控制。

这只是一个概述,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划和调整。

四川某物流商贸城总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本工程的分包工程和独立承包工程将会很多,通过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密切配合,应达到如下管理目标:

质量目标:分包商承担施工的工程质量应不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期目标:按总承包方提供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自身的工作。

长沙格力施工电梯卸料平台施工方案2021.12.20.doc安全目标:分包商在其分部分项的施工过程中无伤亡事故。

文明施工:分包商应达到工完场清,不影响本工程达到“成都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目标的实现。

消防保卫:遵守现场消防、保卫规定,不发生火灾,不出现偷盗和丢失现象及施工成品破坏现象。

总承包方与业主的协调配合措施

作为总承包商,我们将站在工程全局的角度,积极、主动、高效地为业主服务,协助落实重大施工事宜和施工条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文明、高素质的施工企业形象。

在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与业主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和相互理解关系,以保证工程的优质、高效、文明、安全施工。

总承包方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配合措施

一.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分包单位“自检”和总承包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二.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分包施工单位予以检控,确保产品达到优良。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分包单位工作的失职、失误均视为本单位的工作失误,因而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三. 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应资料,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四. 施工中,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当出现与监理工程师的意见不一的情况时,遵循“先执行,后磋商”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的权威性。

五.提前一天将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例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到监理工程师,并将会议纪要及时递交给监理工程师。

六.对于合同约定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工艺,与监理工程师商定对其检查和检验的时间。

七.对于施工范围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合格后,提前时通知到监理工程师,隐蔽、中间层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被覆盖、安装或隐蔽。

八.涉及分承包项目与监理工程师、设计院的协调

1.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总承包的指示,凡涉及指定分承包方的工作或工程,及时转发给相应的分承包方,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

3.对各分承包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就其项目范围、内容及分承包单位的资质报告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进场,并制定分承包不得再次分承包的合同。

4.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将开展对工程各分部分项乃至各工序涉及到各分承包方的工作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总承包方与分承包方联系落实的各自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对施工条件的要求。

5.对于分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绘制和报批必要的施工图和大样图,总承包方负责安排约定,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制作必要的用于各工序的交圈协调的配合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设计院审核,杜绝不必要的返工现象发生。

6.总承包方将对业主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文件,如发现关于设计方面的质疑和问题,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异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转呈给设计院,进行解答、澄清。

7.提前一天将总承包方定期召开一次包括所有分承包方出席的内部的工程协调例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到监理工程师,并将会议纪要及时递交给监理工程师。

8.对于合同约定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工艺,分承包方提前一天报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与监理工程师商定对其检查和检验的时间。

9.对于分承包施工范围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合格后,通知到监理工程师,隐蔽、中间层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被覆盖、包装或隐蔽。

10.对于办理各分承包工作面移交的管理措施,总承包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共同约定,共同约束。

11.分承包方对于合同中明确指明或约定必须进行检验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后,必须向总承包方提供其产品合格证及其它必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在到货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方,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总承包方和业主共同检验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

12.分承包方在批量加工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样品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13.分承包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方,总承包方通知监理工程师,做试车和竣工验收。

14.施工过程中,及时与设计院及监理工程师联系,在任何必要的时候对工程进行核验、检查、和验收。

总承包方与设计院的协调配合措施

一.与设计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全面了解设计及业主意图及工程要求,提出我司的施工方案,协助设计及业主完善施工图设计。

二.主持施工图会审,对于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等,征求设计院意见,提出我司的合理化建议,必要时出具相关资料及支持性文件供业主及设计院参考,完善施工图设计内容。

三.定期将工程信息反馈至设计院,使其对施工进展情况有所了解,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地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

四.重要分部、特殊分项工程施工前,邀请设计人员到现场核查样板,达到业主及设计要求标准后,方进行大面积施工,避免影响整体设计效果。

五.会同业主、设计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对工程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样板间,并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使工程一次成优。

六.根据业主指令,组织设计、监理参加选材和定货及参加新材料的定样采购工作。

七.协调各分承包方在施工中需与设计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设计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其它变化。

八.现场组织放样,以完善设计图纸。

总承包方对各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一.质量管理与控制措施

1.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的准备。详细研究总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充分理解业主的质量意图,根据有关国家、专业部门等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文件。

2.审查分承包方的资质,并对分承包商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进行控制。

3.审查分承包方在特殊过程中所用设备和人员,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

4.审查分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装方案。

5.对工程所需原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验和控制,对分承包方进场材料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抽检,共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6.协助分承包方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分承包商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7.对进场施工的分承包商进行工程质量的目标交底,对其施工工序进行监督控制和验收。只有通过分承包自检、总承包复检及监理工程师终检合格后的分项工程,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8.执行工序样板及样板间制度。

9.建立定期总分承包现场工程协调例会制度。 对交叉配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配合、计划和管理,充分发挥总承包的协调作用,确保工程各工序衔接合理,工种配合得当,避免人为返工,确保工程质量。

10.总承包方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做联动试车和竣工验收。同时责成分承包方办理工程交接签证,并将工程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竣工图等工程交工整编、组卷、成册,按合同规定的份数提交总承包方。

二.工程进度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1.总承包将阶段性施工计划及时落实给分承包。各分承包商以此工期目标为依据编制单项分承包进度计划。

2.定期组织由各分承包商参加的现场工程协调例会,排除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由于各种材料、设备、人员、设计更改等因素而造成的工程停滞不前的干扰,完成共同确定的总体工程进度要求。

3.及时提供有关图纸和相关资料及现场配套设施给分承包。使其尽早进入施工状况。

4.总承包作好现场垂直运输机具的协调、平衡保证分承包商合理使用。

5.对分承包施工的每道工序及时验收,以便于插入下一工序施工。

6.利用现代化管理(计算机等)手段,坚持进度计划的动态管理。

三.工程款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1.各分承包商的工程款分别报总承包核对,通过对分承包商的各阶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经总承包方同意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否则分承包方不得与业主直接进行结算或领受各种工程款项。

2.分承包商必须按总承包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分类、编目、整理和归档工作。其竣工资料在未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移交给总承包之前不得结算工程款。

DB13∕T 2162-2014 大口径聚乙烯(PE)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进场材料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1.分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必须制定和执行对材料质量要求的程序。

2.分承包商及材料供应商提供材料时,必须根据合同,向业主、监理、总承包方提供产品说明书,并根据其材料进行牢固、清楚和明显的标识。

3.要求分承包方依据总承包方材料采购程序文件与其材料供应商制定严格的要求和程序,保证材料在使用、管理、装卸、储存和运输中严格保持标识,防止损坏、变质、丢失和错用。

4.要求分承包商根据标识,材料的性质分区进行堆放,以防止材料腐蚀、污染、变质,防止使用、滥用和错用不正确的或者有缺陷的材料,对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进行特殊的贮存。

5.要求分承包商必须按制定的材料储存管理程序设专人负责对材料进行发放、使用和回收。

6.对于易变质的材料在贮存期间进行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使用消防工程造价预算资料总结(34页),如材料超过使用期限或已发现变质现象,就要严格加以控制,不准使用到工程上。

五.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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