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施工规范

泵站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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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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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施工规范

泵站施工规范是确保泵站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率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涵盖了从设计到施工再到验收的全过程。以下是关于泵站施工规范的简要介绍:

泵站施工规范旨在为泵站的建设提供科学、系统的技术依据,以保证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它适用于各类供水、排水、灌溉及污水处理等领域的泵站建设工程。规范内容通常包括施工准备、基础工程、设备安装、电气工程、调试与验收等多个方面。

首先,在施工准备阶段,需明确工程地质条件、水文情况以及周边环境影响,并进行详细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同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材料、设备和人员的到位。对于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基础处理,如软土地基或高地下水位区域,需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以满足承载力要求。

其次,泵站主体结构施工是关键环节之一。混凝土浇筑必须严格按照配比和振捣标准执行,确保强度和耐久性符合设计要求。此外,预埋件的位置精度直接影响后续设备安装效果,因此需特别注意其定位准确性。

再者,设备安装阶段涉及水泵、电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组装与调试。所有设备均应按照厂家说明书和相关标准操作,确保运行平稳且性能达标。管道连接处需密封良好,避免漏水现象发生。

电气工程部分则重点强调供电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包括电缆敷设、控制柜安装及接地保护等工作。调试阶段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测试,验证各功能模块是否正常工作。

最后,在验收环节,需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泵站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通过规范化施工,不仅可以提高工程质量,还能延长泵站使用寿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2排水与降低地下水位

3.2.1泵站施工区排水系统,应根据站区地形、气象、水文、地质条件、排水量大小进行施工规划布 置,并与场外排水系统相适应。基坑外围应设置截水沟。 3.2.2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与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量由基坑(或围堰)范围内的积水量、抽水 过程中围堰及地下渗水量、可能的降水量等组成,应通过计算确定。基坑经常性排水应分别计算渗流量、 非水时降水量及施工弃水量,但施工弃水量与降水量不应叠加,应以二者中的数值大者与渗流量之和来确 定最大抽水强度,配备相应设备。 3.2.3基坑排(降)水,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分别选定集水坑或并点等方法。对于无承压 水土层,可采用集水坑排(降)水法。对于各类砂性土、砂、砂卵石等有承压水的土层,可采用井点排(降) 水法。 3.2.4集水坑排(降)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水坑和排水沟应设置在基础底部轮廊线以外一定距离处。 2集水坑和排水沟应随基坑开挖而下降。集水坑底应低于基础底1.0m以下。 3基坑挖深较大时,应分级设置平台和排水设施。 4排水设备能力应与需要抽排的水量相适应,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3.2.5井点排水可采用轻型井点和管井轻型井点两类。井点类型的选择宜考虑透水层厚、埋深、渗透 系数及所要求降低水位的深度与基坑面积大小等因素,进行分析比较确定,

3.2.6采用井点排水,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和降低地下水位的要求进行计算,以确定并点数量、位置、 井深、抽水量以及抽水设备型号。必要时,可做现场抽水试验,确定计算参数。 3.2.7采用轻型井点,基坑宽度大于6m时宜采用双排井点或环形井点布置。降深超过5m时宜采用二 或三级(层)井点。孔距一般为0.8~1.6m,最大不宜超过3m。 3.2.8轻型井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安装:敷设集水总管、沉放井点管、灌填滤料、连接管路、安装抽水机组。 2各部件安装均应严密、不漏气。集水总管、井点管宜用软管连接,集水总管、集水箱宜接近天 然地下水位。 3冲孔直径不应小于300mm,孔底应比管底低0.5m以上。 4在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入砂滤料时,管口应有泥浆冒出,或向管内灌水时,能很快下渗,方为 合格。 5井点系统安装完毕,应及时试抽,合格后将孔口以下0.5m范围用粘性土填塞密封。 3.2.9实际井点数宜为计算数的1.2倍,管井井点总降水位宜低于工程要求值0.5m。 3.2.10管井井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井可用钻孔法成孔,且宜采用清水固壁。如需用泥浆固壁时,应按本规范3.4.4的有关规定 执行。 2管井各段的连接应牢固,清洗、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滤网(滤布)应紧固于滤水管上,井底滤料应按级配分层连续均匀铺填。 4成井后,应及时采用分级自上而下和抽停相间的程序抽水洗井。 5试抽时,应调整水泵抽水量,达到预定降水高程。 3.2.11井点抽水期间,应按时观测水位和流量,并做好记录。随时监视出水情况,如发现水质浑浊 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增设观测井。对轻型井点应观测真空度。 3.2.12井点排水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填塞。 3.2.13应注意地下水位降低后对邻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应设立沉降观测点进行观测,必要 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3.2.14排(降)水应有可靠电源和一定的备用设备

平江县某高速公路路基爆破施工组织设计3.4.1采用振冲法进行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粉性土、粉土、饱和黄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可采用振冲

置换法。处理砂土和粉土等地基可采用振冲挤密法。处理粘粒含量小于10%的粗砂、中砂地基可用不加填 料的振冲挤密法。 2采用振冲置换法时,填料宜用角砾、碎石、砾砂或粗砂,不宜使用砂石混合料。填料粒径以20 50mm为宜,含泥量不应超过5%,且不得含粘土块。 3振冲法所用施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工程要求合理选用振冲器的功率、振动力和振动频率。 2)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和提升高度,应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起重能力宜为80~150kN。 3)振冲器的出口水压宜为0.4~0.8MPa,供水量宜控制在200~400L/min。 4)应有控制质量的装置。 4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试验,确定反映密实程度的电流值、留振时间及填料量等施工参数。 5振冲施工可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土质较差时宜采用间隔跳打法。 6造孔时,振冲贯入速度以1~2m/min为宜,且每贯入0.5~1.0m宜悬挂留振。 7制桩填料时宜保持小水量补给,填料应均匀对称,且自下而上边振边填,每次填厚不宜大于0.5m。 填料密实度以振冲器留振时的工作电源达到规定值为控制标准。 8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填料量、密实电流值、留振时间等施工参数。 9成桩孔位中心与设计孔位中心偏差不宜大于100mm,完成后的桩顶中心偏差不应大于0.3倍桩 孔直径。 10制桩完毕后,应检查有无漏桩,对校顶不密实部分应挖除或采取其他方法使其密实。 11砂土与粘性土等细粒土地基振冲加固效果的检验,应分别在加固7d及15d后进行。对桩间土 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及取土试验等方法检验。复合地基可采用静荷载试验方法检验。 12不加填料的振冲挤密法的施工过程和要求与振冲置换法相同(加填料部分除外)。 3.4.2采用高压喷射灌浆进行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性土、粘性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的加固或防渗可采用高压喷射灌浆。对地下水具有侵蚀性、 地下水流速过大和已发生涌水的地基,以及地基土中含有大粒径块(卵)石及淤泥与泥炭土地基,均应通过 试验确定采用高压喷射灌浆的可行性。 2制作直径0.6~1.2m的旋喷桩可采用单管法,制作直径0.8~1.6m的旋喷桩可采用二管法,制 作直径1.2~2.2m的旋喷桩或修筑防渗板墙可采用三管法。 3水泥浆液宜用325号或425号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制成,水泥浆液的配合比和外加剂 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每批水泥应作质量鉴定,不得使用不合格水泥。水泥浆所用水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 的标准。 5水泥浆的水灰比可为1.5:1~1:1,水泥浆液应搅拌均匀,随拌随用。余浆存放时间不宜超过 h;当气温在10℃以上时,不宜超过3h。 6孔深应满足设计要求,孔位偏差不得大于100mm,成孔孔径比喷射管径可大30~40mm,孔的倾 斜率宜小于1%。 7对钻孔深度内各土层厚度、界面高程及洞穴、涌水漏水等异常地质情况均应详细记录。 8喷射前应检查射浆管是否畅通。各管路系统应不堵、不漏、不串。 9射浆管置于钻孔底设计高程后,应立即并始高压喷射灌浆,并严格按规定喷射和提升。当射浆 管不能一次连续提升时,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1m。 10高压喷射灌浆过程中如出现流量不变而压力突然下降时,应检查各部位泄漏情况:不冒浆或断 续冒浆时,应查明原因,若系空穴、通道引起,则应继续灌浆至冒浆为止,当灌入一定浆量后仍不冒浆, 可提出射浆管,待浆液凝固后重新灌浆。 11喷射灌浆完毕,固结体顶部出现稀浆层、凹槽、凹穴时,可将射浆管插入孔口以下2~3m处, 用0.2~0.3MPa的灌浆压力、1.7~1.8相对密度的水泥浆液,由下而上进行二次灌浆,置换出稀浆液和填

满凹穴。 12质量检验可用钻孔取芯、压水试验或开挖检查等方法,检验项目应包括浆体的深度、直径(厚 度)、抗渗性能等。 3.4.3采用强夯法进行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处理砂性土、碎石土、湿陷性黄土和人工堆集土等地基可采用强夯法。 2强夯施工场地应平整,并能承受夯击机械的荷载,必要时可铺砂石垫层。有防渗要求的地基, 夯实后应清除砂石垫层。 3强夯加固地基应控制地下水位。当地下水位较高,不利于施工或表层为饱和土时,可填0.5~ 2.0m厚的中粗砂、砂砾或片石等材料进行夯击。 4夯锤重不宜小于80kN,落距不宜小于6m,锤重和落距可按式(3.4.3)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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