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13-2020 施工与道路扬尘控制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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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ACEF 013-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7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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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 013-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ACEF 013-2020 施工与道路扬尘控制要求.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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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发 布

前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扬尘控制 5监测方法 6施工和道路扬尘监测点位设置

施工与道路扬尘控制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的控制要求、监测方法以及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物修 工程等施工场地,和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各级铺装道路所产生扬尘的控制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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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2. 2 基本要求

5.2城市道路积尘负荷监测

5. 2. 1 常规监测方法

5. 2. 2走航观测车监测方法

5. 2. 2. 2 基本要求

6施工和道路尘监测点位设置

6.1施工扬尘位置设置要求

6.1.1每个施工场地应在主导风向下风向污染最重区域场界(可在围栏或围墙内侧)至少设置1个监 测点位,如无明确主导风向时则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设置2个及以上点位的,至少1个监测 点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其余点位应尽量选择在污染最重区域场界或主要的施工车辆出入口处 6.1.2当与其他施工场地相邻时,应避免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 6.1.3在监测点周围,避开非施工作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的流通。从监 则系统采样口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应为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2倍以上。 5.1.4应设置在相对安全和有防火措施保障的地方,附近应避免强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 供应,方便安装和检修通信线路。

6.1.5颗粒物采样口高度一般应设在距地面2.0m~4.0m之间,采样管应垂直设置,采样口到在线监 测仪管道长度不应大于2.5m。

6.1.5颗粒物采样口高度一般应设在距地面2.0m~4.0m之间,采样管应垂直设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2018 第二卷).pdf,采样口 测仪管道长度不应大于2.5m。

6.1.6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影响。

6.1.6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影响。

6.1.7施工扬尘监测点位数量按照以下要求

1)占地面积10000m²及以下的施工场地应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 2)占地面积在10000m²以上的施工场地应至少设置2个监测点,后续施工场地每增加10000m 曾设1个监测点,新增面积不足10000m²的按10000m²计。

1)占地面积10000m及以下的施工场地应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 2)占地面积在10000m²以上的施工场地应至少设置2个监测点《D类干粉灭火剂 GA979-2012》,后续施工场地每增加10000m 曾设1个监测点,新增面积不足10000m²的按10000m²计。 3)占地面积超过100000m²以上的施工场地,两个监测点之间距离不超过1000m。

6.2城市道路积尘负荷监测位置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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