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01/T 3107-2021 入河排污口分类分级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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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01/T 3107-2021 入河排污口分类分级管理规范.pdf简介:

"DB6101/T 3107-2021" 是一个地方标准,具体来说,它是中国陕西省的地方标准,名为《入河排污口分类分级管理规范》。这个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排污口是指将工业、生活污水等直接或者间接排入河流的通道。

该标准将排污口按照其对河流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了分类和分级管理。分类可能基于排放的污染物类型、排放量、对水质的影响等因素,分级则可能包括从一级(对环境影响最小)到五级(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划分,以便于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和排放标准。

通过这个规范,旨在规范入河排污口的设立、运行、监督和管理,减少污染物对河流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水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各地方在执行此规范时,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环境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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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入河排污口分类与分级 4.1分类. 4.2分级 入河排污口管理 5.1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 5.2入河排污口监测管理 5.3入河排污口监控管理 5.4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5.5入河排污口档案管理 5.6污染物排放管理 5.7信息化管理 录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衬录 B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 衬录 C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制作要求 附录 D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命名、编码规则及入河排污口代码 参考文献

前 引 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入河排污口分类与分级 4.1分类. 4.2分级 5入河排污口管理 5.1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 5.2入河排污口监测管理 5.3入河排污口监控管理 5.4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5.5入河排污口档案管理 5.6污染物排放管理 5.7信息化管理 附录 A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附录B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 附录C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制作要求 附录D (规范性)入河排污口命名、编码规则及入河排污口代码 参考文献

DB 6101/T 31072021

排污口管理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规范人河排污口的分类、分级及管 西安市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防治水污染铁路CTCS-2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应答器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铁建设[2007]123号,特制定本文件

入河排污口分类分级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人河排污口的分类与分级,以及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向河流、湖泊、水库、渠道、滩涂、湿地等排放废污水的入河排污口的分类、 分级及管理。 城镇雨洪排口、厂区雨水排口仅用于入河排污口分类,不适用本文件规定的分级及管理的要求,

DB6101/T3107—20214入河排污口的分类与分级4.1分类入河排污口的分类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入河排污口分类表大类小类生产废水排污口工业入河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b厂区雨水排口c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d水产养殖排污口农业农村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f种植业排口8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城镇雨洪排口i其他排口其他排口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未纳入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产废水排污口、温排水等循环水排污口、以及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或雨水的混合排污口;指工业企业内部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完全隔绝,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风险的排污口“指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厂界外专门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d指未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指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口;「指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的排放口;“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水的排放口;h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和未纳入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i指以雨水排放、排涝泄洪为目的而设置,存在污水混入的排放口,包括城镇雨水收集管网、雨水汇流和行洪通道等排放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指前述分类中未包括的排口。4. 22分级入河排污口的分级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入河排污口分级表序号级别类型废污水规模工业入河排污口规模不限1一级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Q≥2000m/d(见DB61/224)农业农村入河排污口规模不限2二级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500m*/d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分为登记、设置申请及审批,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施行前已经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施行后 没有进行登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补充登记。登记应符合SL532《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 中第4章要求; 新建、改建、扩大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与审批应符合SL532《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 中第5章要求,申请书格式见附录A; 入河排污口设置(新建、改建和扩大)应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 求; 对影响防洪、通航、渔业及河堤安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还应征求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 见。

5. 2. 1人工监测

5.2.1.1入河排污口人工监测平台应便于开展监测活动,能保证监测人员的安全。 5.2.1.2常规监测项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指标内容:

5.2.1.1入河排污口人工监测平台应便于开展监测活动,能保证监测人员的安全。

a)流量; b) 化学需氧量; c) 氨氮; d) 总氮; e) 总磷; f) pH值; 涉及特征污染物的,应包含其特征污染物指标。 R 5.2.1.3 采样方法、流量测量、水质监测应符合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5.2.1. 4 一级、二级排污口应开展废污水流量、水质同步监测。 5.2. 1.5监测频次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3入河排污口人工监测频次表

排污单位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的,应符合H819《排污单位 技术指南总则》要求。

5. 2. 2自动监测

2.2.1入河排污口处试点安装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一级排污口试点实施水质、水量同步自动监测; b)二级排污口试点实施水量自动监测,有安装条件的宜实施水质、水量同步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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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上述a)、b)中入河排污口关联的主要排污单位内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的,入河排污口处无需另行安装。 5.2.2.2自动监测项目应包含国家或地方考核项目,涉及特征污染物的应包含特征污染物指标。 5.2.2.3自动监测系统应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确保正常运行,数据有效、准确。 5.2.2.4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运行、数据有效性判别分别符合HJ353、HJ354、HJ355、HJ 356要求。

人河排污口处试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适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一级、二级排污口试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b)三级排污口中废污水规模大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宜在入河排污口处试点安 装视频监控系统。

5.4.1.1入河排污口设置应达到标志明显、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和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要求。 5.4.1.2入河排污口应设置在设计洪水淹没线之上。 5.4.1.3入河排污口不应设暗管通入河道或湖库底部,如特殊情况需要设管道的,必须留出观测窗 以便于采样和监督。

5.5.1监管单位和排污单位对入河排污口档案管理应符合“一口一档”的原则。 5.5.2监管单位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审批资料,包括登记材料、设置申请书、设置批复等; b) 监管资料,包括检查影像资料、检查记录、监管整改材料、监测资料; C 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5.5.3 排污单位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审批资料,包括登记材料、设置申请书、设置批复等; b) 管理资料,包括巡查影像资料、巡查记录、运维记录、整改材料、监测资料(包括第三方监 测报告、在线监测比对报告等); c)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5.5.2监管单位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审批资料,包括登记材料、设置申请书、设置批复等; b 监管资料,包括检查影像资料、检查记录、监管整改材料、监测资料; C 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5.5.3 排污单位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审批资料,包括登记材料、设置申请书、设置批复等; b) 管理资料,包括巡查影像资料、巡查记录、运维记录、整改材料、监测资料(包括第三方监 测报告、在线监测比对报告等); c)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排放浓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标准表

条件具备时,应构建具有入库、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共享等功能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化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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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且期: 冏年月 日

附录A (规范性)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1.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市政(含污水处理厂)等应填报本申请书。 2.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说明。 3.必须按“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申请单位同时申请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排污口的 应分别填写每个排污口的有关信息。原则上只允许设一个入河排污口,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 须报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4.表格提交一式六份,每份需加盖公章, 一并提交给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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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01/T3107—2021污水是否经过处理处理方式12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排放浓度总量 (吨)项目名称13(mg/L) 14日排放总量15年排放总量16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特征污染物..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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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 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

附录B (规范性) 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

附录C (规范性) 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制作要求

GB∕T 13095.4-2000 整体浴室 试验方法表C.1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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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D (规范性) 入河排污口命名、编码规则及入河排污口代码

表D.1入河排污口命名规则表

198.72平米二层独栋别墅表D.2入河排污口编码规则表

表D.3入河排污口代码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 每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3】《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2019】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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