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221-2022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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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5221-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3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7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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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221-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5221-2022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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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感知等相关信息,构建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

1交付成果deliverable

GB50199-2013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pdf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可供交付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信息模型、基于信息模型形成的 各类视图、分析表格、说明文档以及上述内容的对应图纸等

3.0.1BIM设计应用应实现建设工程各相关方的协同工作、信息共享。 3.0.2BIM设计应用应考虑在工程全生命期、各阶段、全专业的应用。 3.0.3在BIM设计应用过程中,应确保数据传递及交换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3.0.4BIM设计应用在创建、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3.0.5BIM设计应用应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的信息 模型宜考虑深化设计和竣工移交及运维的需求。 3.0.6基于BIM设计应用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应符合

4.1.1BIM设计应用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民用建筑工程BIM设计应用要求,基于统一的 BIM协同设计平台,进行设计应用资源整合,形成统一BIM软件和构件资源库。 4.1.2BIM设计应用资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的规定 4.1.3BIM设计应用过程和成果,应保证信息无损传递和信息安全。

4.2.1BIM软件应包括建筑工程全生命期各阶段基于BIM的专业应用软件。 4.2.2BIM软件应支持信息共享和数据互用,能满足设计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传递的需求,保证信 息传递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2.3BIM软件应满足各相关方的业务特点和应用需求,且支持专业功能定制开发和扩展。 4.2.4选择BIM软件时应对其技术水平、软件功能、协同工作能力、数据管理能力以及软件的稳 定性、通用性、易用性、可扩展性、性价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2.5BIM软件宜具有与物联网、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集成或融合的能力。

4.3.2协同设计平台应为项目相关方提供统一的工作环境,支持全生命期各设计阶段、各专业的

4.3.2协同设计平台应为项目相关方提供统一的工作环境,支持全生命期各设计阶段、各专业 BIM协同设计应用,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实现数据和信息的有效共享; 2应具有模型及信息的可集成性、可传递性和权限分配性; 3应支持图纸模型校审,校审流程可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自定义设置: 4应具有数据成果归档功能,并保证数据的安全。 4.3.3协同设计平台宜支持模型数据轻量化,能够基于轻量化模型进行多专业模型合并、在线漫 游查看、图纸模型联动定位、构件检索、构件属性查看、模型剖切、测量、批注等应用。 4.3.4协同设计平台宜支持数据统计分析。 4.3.5 5协同设计平台宜支持协同设计基础资源和规范规则的管理及应用。 4.3.6协同设计平台宜支持移动设备终端应用。

4.4.1BIM设计应用宜统一规范构件资源库,构件资源库应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 4.4.2构件资源库应对构件的命名规则、使用权限、分类方法、数据格式、属性信息、版本及存 储方式等进行管理,并能方便调用标准化构件。 4.4.3构件资源库中的构件信息应完整、规范、可用,其构件模型细度宜具有扩展性,能进行后 续信息传递,可实现BIM知识资源共享和数据复用。

5.1.2子模型应根据各设计阶段不同专业和任务需求创建,子模型应包含满足各专业设计任务 及应用需求的基本信息,并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深化。 5.1.3在设计阶段创建的信息模型,宜采用正向设计方式。 5.1.4设计模型应根据设计信息将模型单元进行系统分类,合理地确定各阶段的创建范围、模型细 度和成果的组织,系统分类模型组织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其模型细度宜符合本标准附录C 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的要求。 5.1.5模型数据存储宜采用通用标准数据格式,也可以采用约定的格式,宜符合国家建筑信息模 型数据存储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5.2.1模型创建前,应根据 数量进行整体规划。 5.2.2项目相关方宜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任务需要,选择合适的BIM软件,创建相应阶段和相关 专业的子模型。 5.2.3模型创建宜采用统一的坐标系、原点和度量单位。当采用不同建模软件或自定义坐标系时, 应通过坐标转换实现模型整合。

元素信息的分类和编码应符

5.3.2模型元素包含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模型构件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宜对应相同细度等 级,且应满足不同设计阶段和各专业的应用要求,宜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 5.3.3模型细度按不同设计阶段进行划分,可分为方案设计模型、初步设计模型、施工图设计模型 其名称和等级代号应符合表5.3.3的要求

GB 38900-202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pdf表5.3.3模型细度等级划分

5.3.4设计模型应由子模型组合而成,子模型应按不同设计专业划分,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 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 5.3.5模型构件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宜对应相同细度等级,也可根据工程实际选择不同细度等 级。 5.3.6在满足模型细度等级的前提下,可使用二维图纸、文档、图像、视频等扩展信息,完善设计 模型的信息内容

6.1.1BIM设计宜采用协同工作方式,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共享的管理模式,协同设计宜考虑 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 6.1.2创建设计模型以及内外部交换信息的过程宜在协同平台中进行。协同设计应包括建筑模型 设计生产协同和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协同。 6.1.3设计方应制定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协同设计的工作流程宜包括交付流程和变更流程 6.1.4内部交换信息的协同宜采用基于同一数据源模型的实时协同设计方式, 6.1.5 外部交换信息的协同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合或数据接口对接的方式: 6.1.6 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跟踪、实施及维护宜在协同设计平台上进行。 6.1.7BIM协同设计宜采用协同平台完成数据的交换、审核和发布等,无协同平台可采用传统工 具结合配套协同方式、流程完成BIM工作。

6.1.1BIM设计宜采用协同工作方式,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共享的管理模式,协同设计宜考虑 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 6.1.2创建设计模型以及内外部交换信息的过程宜在协同平台中进行。协同设计应包括建筑模型 设计生产协同和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协同。 6.1.3设计方应制定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协同设计的工作流程宜包括交付流程和变更流程 6.1.4内部交换信息的协同宜采用基于同一数据源模型的实时协同设计方式, 6.1.5 外部交换信息的协同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合或数据接口对接的方式: 6.1.6 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跟踪、实施及维护宜在协同设计平台上进行。 6.1.7BIM协同设计宜采用协同平台完成数据的交换、审核和发布等,无协同平台可采用传统工 具结合配套协同方式、流程完成BIM工作。

6.2.1设计方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合按项目进度与设计深度提交BIM设计应用成果: 6.2.2设计方按照BIM设计应用需求、周期和实施环境等要素制定协同标准的基本规则,规范生 产活动。 6.2.3BIM协同内容宜涵盖协同工作的流程,其流程包含专业、任务及逻辑等。 6.2.4协同过程中宜确定评审和决策的节点,以及宜满足文件及数据的存储、交换、更新、权限 分级设定、共享和传输功能。 6.2.5BIM设计应用项目负责人宜采用协同平台及时发布会审意见和会审后的BIM设计应用成果 6.2.6设计方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台及时更新会审修改后的设计模型。 6.2.7应制定BIM设计数据安全管理规则,包括网络安全控制、数据的定期备份、数据使用权 限等,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6.2.8BIM协同设计宜定期汇总阶段性的BIM设计应用成果

6.2.1设计方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台按项目进度与设计深度提交BIM设计应用成果。 6.2.2设计方按照BIM设计应用需求、周期和实施环境等要素制定协同标准的基本规则,规范生 产活动。 6.2.3BIM协同内容宜涵盖协同工作的流程,其流程包含专业、任务及逻辑等。 6.2.4协同过程中宜确定评审和决策的节点,以及宜满足文件及数据的存储、交换、更新、权限 分级设定、共享和传输功能。 6.2.5BIM设计应用项目负责人宜采用协同平台及时发布会审意见和会审后的BIM设计应用成果 6.2.6设计方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台及时更新会审修改后的设计模型。 6.2.7应制定BIM设计数据安全管理规则,包括网络安全控制、数据的定期备份、数据使用权 限等,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6.2.8BIM协同设计宜定期汇总阶段性的BIM设计应用成果

6.3.1协同设计组织架构应设置BIM设计应用息协调人,承担建筑信息模型设计的实施和组织初 调工作。并宜包含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协同专职人员,还宜包括合约双方代表。 6.3.2各专业应根据项目规模、模型组织方式、使用的BIM软件等因素,采用合理协同设计方式。

6.3.3各专业应制定统一的存储与管理标准,实现各专业共享BIM数据。 6.3.4设计单位应定期组织设计模型各专业间审查,并应通过版本管理记录模型文件演变过程,保 证设计模型的时效性、协同性、一致性、完整性。 6.3.5协同设计的数据存储与传输应满足数据安全的要求,宜采用高效的方法和介质进行专门的 存储、传输、更新和维护。 6.3.6BIM设计应用实施过程宜设置协同设计平台负责人员,承担协同平台的实施和维护工作, 其文件内容包括文件及数据的存储及备份、账户和权限管理、工作记录、参与协同工作方法的制定 协同规则的执行和监督等。

7.1.1BIM设计应用宜涵盖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建筑、结构 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设计。 7.1.2BIM设计应用通过协同提高各专业沟通效率,优化建筑设计,提升设计质量。 7.1.3BIM设计应用宜在项目实施前DB31∕T 978-2016 同步注浆用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明确各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内容,进行BIM设 应用的过程管理,确保模型的创建、应用和交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7.1.4设计阶段各参与方对专业模型间的资料互提应设置提资要求及交互方式。 7.1.5设计阶段的BIM应用宜结合设计成果交付要求,基于BIM设计应用形成设计归档文件。 7.1.6 设计阶段各专业模型应包含本专业主要技术指标及设计说明信息。 7.1.7 BIM 设计应用应基于最新版本模型成果。应用成果应与其所需的模型版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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