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停车场(库)设计导则(修订)(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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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停车场(库)设计导则(修订)(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1月).pdf简介:

杭州市公共停车场(库)设计导则(修订)(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1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5.3.1公园、绿地地下公共停车库

1)地下停车库占地面积不宜超过公园绿地面积的1/2。 2)自走式车库配套用房在地下停车库范围内解决,公园地面 不另设车库管理用房:机械式车库可在公园地面设置必要 的管理用房。 3)地面的排凤管、采光口、车库的出入口设计应与公园绿地 的景观绿化设计相结合,并兼顾公园出入口的设置。

4)地下车库顶本身设置坡度有利于排水,车库顶四周宜设置 有利于雨水下渗的措施;车库的埋深应适当,其顶部地面 如要实施绿化时,其覆土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米(相对 周边道路埋深不小于1米)。

5.3.2学校操场地下公共停车库

1)车辆出入口应避免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受条件 限制必须在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出入口时,其距学校主出 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25米,或开设在地块尽端。 2)车辆出入口宜布置于窗户最少的建筑一侧,且与学校建筑 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在特殊情况下,车辆出入口 布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DB37∕T 5060-2016 海绵城市设计规程,并使之 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3)公共停车库应至少有一个车辆出入口和人行出入口设置 在校园围墙外,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当公共停车库与 学校配套地下停车库连通建设时,出入口可以共用。公共 停车库与学校配套地下停车库分属两个运营主体的,公共 停车库宜设置单独的消防监控、配电设施,无法实现单独 设置的,宜设置在公共停车库一侧。 4)公共停车库宜与学校空间分区明确、相对隔离,通往学校 内部的人行出入口可设置门禁系统内外出管理,以保障学 校安全。紧急疏散时消防联动解除门禁,满足地下室消防 疏散要求。

5)中小学建筑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公共停车库内部学生接 送系统建设,应将学校接送模式与公共停车库建筑设计方 案结合设计,设置地库接送空间和硬件条件,优化学校接 送环境。

5.3.3公共交通场站地下公共停车库

1)公共交通场站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一体化设计及建设公 共停车库,并优先考虑停车换乘型(P+R)停车场的运营 模式。公共停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宜结合客流主要方向设 置。 2)公共交通场站地下公共停车库宜单独设置出入口。

5.4.1机械式停车库按满库车辆数连续出库或入库时间一般

5.4.2停车库的建筑应按照实际采用的停车设备进行设计。根

5.4.2停车库的建筑应按照实际采用的停车设备进行设计。根 据停车设备的类别和停车库的规模,还应备置机房、控制室、 管理办公室等辅助用房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5.4.3常用停车设备的单车最天进(出)时间可参考表51单 车最大进(出)时间选用。

车最大进(出)时间选用。

车最大进(出)时间选用。

表51常用停车设备的单车最大进(出)时间

5.4.4组合式停车场(库)内车行主通道上不宜设置机械泊位,

机械泊位宜设置在次要连通道或尽端通道内,车库坡道端 近不应设置机械泊位,

5.4.5组合式停车场(库)内一组升降横移式单台停车设备的

存容量不宜大于17辆,且不宜超过3层;连续设置机械车位的 通道长度超过50米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7米。 5.4.6人员安全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且应设置醒 目的标志。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4.7机械式停车库除底层外,层高原则上均应控制在2米以 内,停车库的附属设施如卫生间、管理间、值班室、保修间等 应设置在车辆进出层。

存容量不宜大于17辆,且不宜超过3层;连续设置机械车位的 通道长度超过50米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7米。

5.4.8地下全自动机动车库应按《浙江省地下独立式智能木

5.4.8地下全自动机动车库应按《浙江省地下独立式智能机械

《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 GB 50598-2010》停车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建设。

5.4.9等待车位应与停车场规模相匹配,全自动机械式停车库 的等候车位不应小于2个,当出入口分设时,应至少设1个; 当机动车需要转向而受场地限制时,可设置机动车回转盘。 5.4.10其他要求:应参照机械停车设备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当设计条件不能满足或有特殊要求时,应与设备供应单位协调 确定。

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执行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执行的用词: 正面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执行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导则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 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 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DB33/T 1163-2019标准下载,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导则,如本导则有关条款与国家新标准相冲突, 按国家新标准执行。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326)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分散式充电设 施)》(GB/T51313)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8)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3152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建城(2015】142号)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 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导则,如本导则有关条款与国家新标准相冲突, 按国家新标准执行。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326)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分散式充电设 施)》(GB/T51313)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8)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3152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建城【2015】142号)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

33/1021) 《浙江省地下独立式智能机械停车库建设技术指南( 行)》(2017)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杭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杭规发(2017)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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