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3/T 321-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03/T 321-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设计导则.pdf简介:
DB1303/T 321-202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导则》是河北省地方标准,其全称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设计导则》。这个导则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工作,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旨在通过模拟自然水循环,提高城市对雨水的吸纳、蓄存、渗透、净化和利用能力,以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缓解城市内涝问题,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该导则涵盖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地下水回灌系统、城市绿化系统、湿地和水体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等。它强调了生态优先、系统设计、科学管理的理念,要求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等因素,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DB1303/T 321-2022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指南,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了科学、系统的规划设计依据,对推动河北省乃至全国海绵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1303/T 321-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设计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DB1303/T3212022
海绵城市sponge city
径流污染削减率annual runoff pollutionr
DB11∕T 1943-2021 施工节水技术规范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实现年径流控制率的设施对污染物(以SS计)的平均去除率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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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径流污染削减率annual runoffpollutionremoval rate
断接disconn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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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湿地constructedwet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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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渗设施infiltrationprac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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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主要解决城市开发建设带来的雨水径流的水量、峰值和水质变化等问题及所在 区域流域水的系统性问题。通过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有效降低径流总量、削减峰值流量和减少径流污染 物,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及防涝、防洪、防潮的目的
4.2年径流总量控制且标
秦皇岛市区域居住、公共设施、商业设施、工业、道路、绿地及广场用地内新建、改建项目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4.3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同类型用地内新建项目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宜>50
不同类型用地内新建、改建项目下沉式绿地率可按表2指标控制。 ≥10%
秦皇岛市不同类型用地内新建、改建项目透水铺装率可按表3指标控制。
DB1303/T321—20224.6绿色屋顶率新建居住、公共建筑及商业建筑绿色屋顶率宜≥20%。改造建筑与小区经过鉴定与评估确定安全时,可采用绿色屋顶。4.7内涝防治4.7.1中心城区应能有效应对30年一遇暴雨;其他地区能有效应对20年一遇的暴雨。确保城市在发生防涝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不受较大影响。具体控制要求见表4。4.7.2秦皇岛市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一般地区采用3年一遇,重要地区采用5至10年一遇,其中立体交义道路雨水管渠应满足GB50014要求,设计重现期不小于10年,重要地区为20至30年。表4内涝防治系统设计分类重现期(年)地面积水设计标准(cm)中心城区30年一遇1、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其他地区20年一遇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注:积水深度的控制要求是指城市干道中至少双向各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限值4.8防洪、防潮防洪水、防海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中洪水的设计标准指洪水重现期,海潮的设计标准指海潮高潮位的重现期。4.9雨水资源化利用率标准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雨水利用量占降雨量的比例)≥5%。5专项规划指引5.1通用要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应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各项目标和控制指标,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步骤,指导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和项目推进。5.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内容5.2.1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包括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等方面,分析城市海绵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和重点区域。5.2.2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区内的内涝原因解析,评估城市管网及河流水系的防洪排涝能力,对城市水系水环境容量及污染源进行分析,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水安全和水环境的重要建设目标。5.2.3采取分区管控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从需求和实施条件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将相关区域指标或目标分解到各分区的项目地块。5.2.4建立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从汇水分区分解到具体地块的技术规则。5.2.5提出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方案,明确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和城市水系的主要工程性措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政策制度、网络监测信息系统平台等非工程性保障措施。7
5.3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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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与城市水系规划的协调应注重对自然水系的保护和受破坏水系的修复,明确受保护水体名录及 其主要指标,划定受保护水体的边界;完善水系间连通的方案;结合水系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雨水蓄 存及超标径流排放要求,优化水系内部或水系间的调度方案及水系的水位控制。 5.3.2与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的协调应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指标,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中海绵城市 建设目标,并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进行衔接;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 放系统相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对雨水径流的渗滞、调蓄、净化等作用;优化低影 响开发设施的平面布局与竖向控制,应利用城市绿地、广产场、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在满足各类用地主 导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低影响开发设施;结合易涝点分析、排水管网竖向规划和雨水回用,进行雨水 周蓄规划布点及规模设置,并协调好各市政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 5.3.3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协调应注重城市绿地对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特殊贡献。在景观性、可游憩 性基础上,强化绿地系统的生态性、可渗透性、可调蓄性;提出适用于不同类型绿地的低影响设施类型 及设施布局原则;在满足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低影响开发规划建设目标、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等控制指标;充分发挥绿地 的渗透、调蓄和净化能力,结合周边区域径流控制及超标雨水消纳需要,明确相关控制设施和消纳设施 的规模及布局,对绿地周边区域的径流进行渗透、调蓄、净化;提出适宜的树种选择和相关技术要求, 满足海绵功能和景观需求。 5.3.4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协调应注重源头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排水管网系统和超标径流排放系 统的协同。明确城市内涝风险区段和等级;协调径流污染控制目标、防治方式与排水系统调度运行的关 系;协调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及利用方式;协调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竖向、平面布局与城市排水管网的关 系。 5.3.5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的协调应注重城市道路的交通需求特点。因条件限制,在道路红线内不 能实现海绵城市控制目标的城市道路,应结合道路两侧公共绿地的布局布置为道路服务的海绵设施;协 调道路竖向与其他低影响开发设施及超标径流排放通道的关系。
包括模型选取、基础数据获取、模型概化、模型参数选取过程。模拟工况过程和结果为模型模拟专 题研究报告的核心部分,应按照现状能力评估、海绵城市指标分解、水安全治理、水环境提升、溢流污 染控制等不同模拟应用,分别详细阐述模拟方法选择、参数选择、模拟工况设置、各工况结果分析等内 谷。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应提出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调度、运维、监测一体化的智慧化信息管控平台, 并能够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的规划 建设,保障并优化其运行、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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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海绵城市的设计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场地评估阶段主要是评 估场地的土壤、坡度、地下水位等自然特性。初步设计阶段主要是根据场地特征和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 结合场地内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的布局,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类型(见附录B),并初步选定设施 的位置。详细设计阶段主要是对各类设施进行布局,划分汇水区,并进行规模计算和校核,并且对设施 的类型、布局和规模进行优化组合。
6.1.2海绵城市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海绵城市技术的规划设计应确保场地或设施的安全; 水敏感性地区保护优先;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结合自然; 生态型的设施优先; 高效、经济、结合景观; 小型、分散的设施优先,尽可能就地处理; 低成本、易于维护的设施优先; 尽可能减小不透水面积; 使用海绵城市的相关技术对不透水地面进行分割,
DB13∕T 2482-2017 公路无伸缩缝桥梁技术规程6. 2. 1 通用要求
6.2.1.1低影响开发系统结合建筑与小区的地形、地质情况、规划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相邻 市政设施、河湖水系和绿地广场等要素统一规划设计。 6.2.1.2场地海绵设计应因地制宜,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优化不透水硬 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 立有利于径流汇入海绵设施。 6.2.1.3建筑海绵设计充分考虑雨水的控制与利用,屋顶坡度较小的建筑宜采用绿色屋顶,无条件设置 绿色屋顶的建筑应采取措施将屋面雨水进行收集消纳。 6.2.1.4小区道路海绵设计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内 海绵设施。 6.2.1.5小区绿地结合规模与竖向设计,在绿地内设计可消纳屋面、路面、广场及停车场径流雨水的海 绵设施,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6.2.1.6当上述设计不能满足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指标时,需进行低影响设施的专项设计,按所需蓄 水容积或污染控制要求,合理设计蓄水池、雨水花园,雨水桶及污染处理设施。
6.2.2.1降落在屋面的雨水经过初期弃流,可进入高位花坛和雨水罐,并溢流进入下沉式绿地,雨水罐 中雨水宜作为小区绿化用水。 6.2.2.2降落在道路、广场等其他硬化地面的雨水,利用可渗透铺装、下沉式绿地、渗透管沟、雨水花 园等设施对径流进行净化、消纳,超标准雨水可就近排入雨水管道。在雨水口可设置截污挂篮、旋流沉 沙等设施截留污染物。 6.2.2.3处理后的雨水一部分可下渗或排入雨水管,进行间接利用,另一部分可进入雨水池和景观水体 进行调蓄、储存,经过滤消毒后集中配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浇洒等。 6.2.2.4可采用的低影响开发技术设施主要有: a)渗:包插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等,
b)滞:包括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池等; c)蓄:包括景观水体、储水池、雨水罐等; d)调:包括调节塘(池)等; e)净:包括植被缓冲带、前置塘、人工湿地等; f)传:包括植草沟、渗透管、灌渠等; g)用:包括道路喷酒、灌溉回用、景观水体补给等; h)排:包括溢水口、分流管道等
6. 2. 3技术要求
DB21/T 3297-2020 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实施指南.pdfDB1303/T32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