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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下册.pdf简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以下简称《技规》)是根据《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的,是我国铁路运输工作的基本法规,下册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车辆设备:包括车辆的结构、型号、性能、使用和维护规定,如车辆的技术参数、车辆检修、车辆装载和加固、轨道车辆等。
2. 信号设备:包括信号系统的组成、信号显示规则、信号装置的设置和使用等,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和效率。
3. 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规定了铁路通信的基本要求和通信设备的维护管理。
4. 信号标志和线路标志:详细规定了铁路线路的各种标志,如线路中心线、路标、公里标等。
5. 机车车辆运用:包括机车车辆的使用、保养、检查和故障处理等。
6. 行车组织:包括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和管理、行车调度、行车事故处理等。
7. 电力和牵引供电:涉及电力线路的布置、电力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以及电气化铁路的运行规定。
8. 铁路安全和环保:包括铁路设施的环境保护、铁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
《技规》下册的内容繁多,覆盖了铁路运营的各个方面,对于铁路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下册.pdf部分内容预览:
455条通知操纵除雪机人员的临时信号标志如下: 1.除雪机工作阻碍标一表示前面有道口、道岔、桥梁等建(构)筑物,妨碍除雪机在工作 通过; 2.除雪机工作阻碍解除标一一表示已通过阻碍地点。 上述标志的设置如第226图所示。
本条对通知操纵除雪机人员的临时信号标志的使用和显示含义作出了规定, 除雪机工作阻碍标和除雪机工作阻碍解除标,均系使用除雪机时临时设置的标志。 除雪机工作阻碍标用于预告除雪机司机前方有道口、道岔或桥梁等建筑物,妨碍除雪机的正常亻 雪机工作阻碍标设于建(构)筑物前方30m的地点,是考虑给除雪机司机变更操纵方法的时间 规程第226图)
第456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分为 A型(如第227图A所示)、B型(如第227图B所示)两种。 A型标桩为基本型,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每200m左右设置一个,特殊地段可增加或减少 设置数量,人烟稀少地区可不设置。 B型标桩为辅助型,适于在人员活动频繁地段的道口、桥隧两端、公路立交桥附近醒目地点、居 民区附近和人身伤害事故多发地段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 标在铁路线路两侧规定距离设置时,应与线路另一侧标桩相错理设。
本条对线路安全保护标志的设置方式进行了描述。 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和警示、保护标志。 本规程第16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按规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边界设置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防护桩等防护设施.....” 本规程第17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 道路桥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 标志。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 标桩、标志的制作和标示方法应根据原铁道部发布的通用参考图《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货共线 铁路线路标志图集)》(通线(2007)8024一I)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制作和标示(如本规程第227图A、 第227图B)。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 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 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 输企业划定并公告。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 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 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 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 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第457条在下列地点应设置警示、保护标志: 1.在未全封闭的铁路桥梁、隧道两端的线路两侧,设严禁通过标(如第228图A所示); 2.在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规定的地点,设严禁采砂标(如第228图B所示); 3.在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埋设地点,设电缆标(如第228图C所示); 4.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自动闭塞供电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等电力设施附近易发生危险的地方, 设严禁进入标(如第228图D所示)。
本条对警示、保护标志的设置方式进行了描述。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铁路安全警示、保护标志。 本规程第17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 侨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
业 4.第4款:严禁进入标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自动闭塞供电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等电力设施通过高压电流,未进行 防护和必要安全培训人员接近易发生触电危险,在上述地点附近须按规定设置严禁进入标(如 228图D)。
第458条在铁路线路允许行人、自行车通过,禁止机动车通过的人行过道应设置人行过道路 第229图所示)。
本条对人行过道路障桩的设置方式进行了描述。 为确保行车安全,禁止机动车通过专为行人和非机动车设置的人行过道,设置人行过道路障桩。 本规程第50条规定:“列车运行速度120km/h及以上线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 珊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列车运行速度120km/h以下的线路,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的等级 标准、铺设、拆除及需否看守,由铁路局决定。” 本规程第51条规定:“铁路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司机鸣笛标及护桩;人行 过道应设置路障、鸣笛标;站内道口、人行过道两端不设鸣笛标。根据需要设置栅栏或其他安全设施...... 人行过道路障桩按规定设于人行过道两端,一般按小于机动三轮车的宽度,以0.8~1.0m的间隔 理设。标志的制作和标示方法应根据原铁道部发布的通用参考图《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货共线铁路 线路标志图集)》(通线(2007)8024一I)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制作和标示(如本规程第229图)
第459条列车应根据其种类及运行的线路和方向JC∕T 1001-2006 水泥工业用热风阀,在头部和尾部分别显示不同的列车标志。列车标志 的显示方式,昼间与夜间相同,但昼间不点灯,其显示方式如下: 1.列车在双线区段正方向及单线区段运行时,机车前端一个头灯及中部右侧一个白色灯光(如第 230图所示)。列车尾部两个侧灯,向后显示红色灯光,向前显示白色灯光;挂有货物列车列尾装置时 为列尾装置向后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一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31图所示)。 2.列车在双线区段反向运行时,机车前端一个头灯及中部右侧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32图所示): 列车尾部标志与本条第1款同。 3.列车推进运行时,列车前端两个侧灯,向前显示红色灯光,向后显示白色灯光;挂有货物列车 列尾装置时,为列尾装置向前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一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33图所示)。机 车后端中部左侧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34图、第235图所示)。 列车在双线区段正向推进运行时,列车前端向前显示左侧一个红色灯光,右侧一个白色灯光,向 后显示左侧一个白色灯光;挂有货物列车列尾装置时,为列尾装置向前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 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36图所示)。 4.列车后端挂有补机时,机车后端标志与本条第3款同。 5.单机在双线区段正方向及单线区段运行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1款同;后端标志与本条第 3款同。 6.单机在双线区段反方向运行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2款同;后端标志与本条第3款同。 7.调车机车及机车出入段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1款同;机车后端中部左侧一个白色灯光(如 第237图所示)。 8.轨道车运行时,前端一个白色灯光(如第238图所示):后端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39图所示)。
本条对各种列车标志的设置方式和显示含义进行了描述。 本规程第331条规定:“列车是指编成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旅客列车的尾部标 志应使用电灯,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尾部标志灯的摘挂、保管,由车辆部门负责。对中途转向的动车 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应有备用标志灯,以备转向时使用。” 列车标志是列车在线路上运行时的显示,分别向运行前方、后方显示不同位置和颜色的灯光,表示 列车在不同的线路上、以不同的方式运行。接发车、维修施工、巡道、道口等行车人员在一定的距离内 可根据列车标志确认列车的运行状态和列车的完整,据此办理有关工作,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 列车标志的显示方式,昼间与夜间相同,但叠间不点灯,主要是考虑间瞻望条件好,有关接发车 及维修施工、巡道、道口人员等可以确认列车运行情况。但遇天气不良如遇雾雨雪及沙尘影响时,有关 人员确认列车困难时,列车标志于昼间均应点灯,以保证列车运行及有关行车作业人员的安全。 前部是指列车或车列前部的适当位置;后部是指列车或车列后部的适当位置。 头部是指列车或车列的最前一辆车;尾部是指列车或车列的最后一辆车。 前端是指列车或车列最前一辆车的前端:后端是指列车或车列最后一辆车的后端
本条对听觉信号的鸣示时间进行了规定。 听觉信号是以号角、口笛、机车、动车组以及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发出的鸣笛,形成长短不同、组合 方式不同的声响,以表示不同含义的信号。 由于铁路行车工作是由多工种联合作业,互相配合完成的,工种间有许多工作需要进行联系,在天 气不良、视觉信号不能使用以及通信设备不能使用等情况下,都需要使用听觉信号。 《技规》规定了统一的听觉信号,以便共同执行。此外,还有语音提示信息也属于听觉信号范畴 但不在本条规定。 听觉信号是以声音长短来表示的,长声及短声的音值长度都有相应的规定,两音响间也要有间隔。 司一听觉信号重复鸣响时,须间隔5s以上。 根据城市噪声控制标准要求,部分城市在市区及居民区对列车鸣笛作了限制规定,有关限制鸣笛区 域的听觉信号替代方式由铁路局制定。
第462条口笛、号角鸣示方式见第35表。.
本条对听觉信号的口笛、号角的鸣示方式作了详细描述。 口笛、号角所发出的听觉信号,是行车有关人员,包括调车人员,扳道人员、检车人员、扳道人员 之间,或其与司机之间在作业中使用的信号。长、短声及间隔时间均应遵守本规程第460条规定。 在通信设备不发达的年代,遇天气不良进行作业时,口笛、号角所发出的听觉信号在行车作业中起 了重大作用。在无线通信设备发达的今天,则很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