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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035-2020 重庆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技术规范(试行).pdf简介:
"CG 035-2020 重庆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技术规范(试行)" 是重庆市为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制定的一项技术标准。该规范主要是针对在重庆市范围内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提出了一套关于车辆密闭运输的强制性要求。
具体来说,这个规范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密闭装置,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和垃圾泄露,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密闭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封闭式车厢、密封盖、滤网等,可以有效防止垃圾在运输过程中飞扬,保护道路清洁,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
此外,规范还规定了车辆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的培训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建筑垃圾运输的全过程都能达到环保标准。总的来说,这是重庆市为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环保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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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lition waste
3.0.3车载智能终端 vehicle tei
由卫星定位、无线通信和车辆状态信息采集等模块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主席令第四十三号).pdf,可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等信息的装置
0.4管理平台Supervisionpla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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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车辆应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并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 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同时满足国家GB7258、GB1589等强 制性标准要求。 4.0.2车辆排放限值应满足国家法规要求,鼓励使用电能、天然 气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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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车辆应使用具有动力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无筋车厢。 车厢内应光滑无死角,车厢外侧结构应不易积土挂泥, 5.1.2车厢内板材料应采用高强度钢板,抗拉强度不低于1100MPa, 装运作业时无永久性变形现象。 5.1.3厢盖、后栏板等与厢体之间装卡应牢固,结合缝隙应平直 均匀,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应发生跳动、自动开启等现象;后门 铰链应采用双铰链机构,各连接部分的零部件应无损坏、无永久 变形等现象。 5.1.4后栏板应带有密闭装置,密封性能良好;锁紧装置应锁紧 可靠、动作灵活,开闭不应有干涉、卡滞现象。在汽车行驶过程 中应保持锁定状态,应符合OC/T29015的规定。 5.1.5举升卸料后,应保证卸料十净、无残留 5.1.6应满足附录A试验要求。
5.1.5举升卸料后,应保证卸料干净、无残留。
车厢尺寸应符合表1要求:
表1车辆厢体尺寸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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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采用金属侧翻式厢盖; (2)厢盖结构性露孔位置应加装小盖板实现全密闭: (3)厢盖与厢体前栏板、后栏板结合处最大间隙应不大于 20mm,厢盖与厢体侧栏板结合处、顶盖之间最大间隙应不大于 15mm; (4)密闭装置的长度应不超过原车长度,密闭装置高度 应不大于原车厢300mm; (5)厢盖应具备足够的刚度与强度,避免使用中发生变形
(1)宜采用纵向平推开闭的柔性篷布覆盖密闭装置: (2)运动导轨高度计入栏板高度值,密闭后厢盖应不高于车 厢侧栏板上表面 15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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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包括驾驶室、厢体及厢盖)颜色应统一采用GB/T318 规定的 G01苹果绿,颜色编号:0.6G7.6/3.5,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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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个字体高225mm、宽112.5mm,字间距30mm;间 隔符为直径25mm圆,离上界线162.5mm,距离两边字距30mm。
(1)车辆驾驶室顶部应安装防水灯箱,采用白色工程塑料注 塑成型,表面光滑、无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 (2)灯箱规格(长×底宽×高)900mm×200mm×200mm,尺 寸要求如图3所示; (3)灯箱正面应印制“渣土+运输企业简称”字样,字体采 用黑体,字体颜色采用GB/T3181规定的PB02深(献)蓝,颜 色编号:6.2PB1.7/5.9。字体外廓尺寸为120mm×120mm(“渣 土”字体外廓尺寸为70mm×70mm); (4)灯箱应采用LED光源,照明光源与行驶示廓灯同时 点亮,执法提示光源由智能系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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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应符合GB/T19056、JT/T808、JTT 794、JT/T1076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7.1.2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 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的公告》范围。 7.1.3驾驶人员应进行身份验证,宜通过车载终端或平台进行。 7.1.4应通过附录 B 验证要求。
7.2.1车辆应安装有举升识别装置、车厢密闭监控装置,实时监 则车辆空车/重车、箱盖打开/箱盖密闭、车厢举升/车厢平放等状 态。 7.2.2应具备车辆运行监控功能,支持规定路线行驶、越界报警 区域禁行等功能。违规行驶时,车载终端应根据管理规定启动自 动限速,同时向管理平台报送信息
7.3.13轴车辆应至少安装5路摄像头,分别对驾驶室内、前方 路面、右侧盲区、车厢状态(车厢闭合、举升和装载情况)、车 辆后方等进行监控。 7.3.22轴车辆应至少安装3路摄像头,分别对驾驶室内、前方 路面以及车厢状态(车厢闭合、举升和装载情况)等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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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上传至平台的图像数据应能清晰还原现场情况,宜采用短 视频或图像方式。 7.3.4音/视频数据本地存储应不小于72小时,图像分辨率应不 于704×576。 7.3.5驾驶台上应安装车载监控系统显示屏,显示屏尺寸应不小 于7寸,分辨率应不低于800×480,应具备触摸交互操作、信息 展示功能。
7.4.1应能接收管理平台数据与指令,并执行相关设定的监管规 则,管理平台指令须优先于终端本地指令。 7.4.2车载终端应能自动获取车辆状态信息并实时同步至管理平 台,须具备信息数据自动断点续传功能
7.5.1车载终端的功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标准的要求,硬件及 内嵌操作系统应支持二次升级开发和扩展,预留对接BSD盲区预 警、驾驶行为分析等外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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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识齐全。 8.0.2驾驶室外部应无明显锈蚀或油漆剥落现象。车厢相体外表 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 8.0.3车辆驶出装载现场前及卸载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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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A.1.1在车辆水平静止状态下,向车厢内注水至水深100mm,静 置10min,用秒表测量一分钟并收集盛具内滴漏水,漏水量不应 大于0.5L。
A.1.1在车辆水平静止状态下,向车相内注水至水深100mm,静 置10min,用秒表测量一分钟并收集盛具内滴漏水,漏水量不应 大于0.5L。 A.1.2车辆满载干燥河沙,在直线行驶、转弯、紧急制动或行经 颠簸路面时目测有无明显沙尘飞扬现象。 A.2以一个连续完整的打开、闭合运动过程为一次工作循环,对 相盖进行10次工作循环GB/T 1596-2017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2018年6月1日实施).pdf,要求运行平稳、协调,无干涉、卡阻及 无异常噪声。
耐久性试验中,当试验中液压系统或电气系统的工作温度超 过在系统中所有元件所规定的工作温度时,充许停止试验;待其 温度降至可继续试验时,再继续试验,试验次数可累计计算。
B.1车辆状态监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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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终端功能验证方法
B.1.1车辆处于重车情况下按照规定路线行驶3min、偏离路线行 驶3min、停车后闭厢盖3次、停车举升车厢3次,查看监控平台信 息接收情况和语音播报是否与实际操作一致。 B.1.2人为分别断开车相密闭性监测系统和车相举升功能监测 系统、举升传感器,或拆除1个传感器,查看车辆多媒体显示屏是 否显示故障原因,并自动进行语音提示。
B.2.1在城市道路正常启动车辆,监控平台下发限速指令(限速 20km/h),车辆加速行驶,观察车速表,应不超过20km/h B.2.2正常启动车辆,分别验证车厢重载未密闭、车厢传感器线 束断开、智能终端电源线束断开等情况GB∕T 4728.1-200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车辆加速行驶,观察车 速表,应不超过20km/h; B.2.3在不同数值的限速区域、限速时段行驶,观察车速表,应 不超过对应的限速值。 B.3车辆在设定的卸料区域内、外分别卸料,观察是否在卸料区 域内可以举升、卸料区域外无法举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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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