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J 1239.2-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pdf简介:
HJ 1239.2-2021 是中国的一项环保标准,全称为《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企业平台简介》。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重型车辆的排放监控,特别是对于企业级的远程监控平台有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企业平台简介部分,可能会包括以下内容:
1. 平台功能:企业平台应具备实时监控重型车辆排放数据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尾气排放污染物(如CO, NOx, PM等)的浓度、排放速率,以及车辆运行状态等信息。
2. 数据采集:平台应能与车辆设备进行有效连接,采集并传输车辆运行过程中的排放数据。
3. 数据处理:企业平台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以评估车辆的排放情况,可能存在超标情况的预警等功能。
4. 安全性:平台应有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信息传输和存储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
5. 用户管理:平台应支持管理员对用户(如车主、维修人员等)的管理,提供权限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报告与查询:平台应能生成排放数据报告,便于企业进行排放管理,同时方便环保部门的监管。
7. 连接标准:平台应遵循相关的通信协议和接口标准,确保与不同制造商的重型车辆设备兼容。
这个标准旨在推动重型车辆的排放管理,提高环保效率,促进绿色出行。企业需要按照此标准建立或升级其远程监控平台,以符合环保法规的要求。
HJ 1239.2-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pdf部分内容预览:
HIL1239.2—2021
HL1239.22021
HIL1239.2—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2部分企业平台
JG∕T 431-2014 圆形新风空调机组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一般要求、企业平台注册、数据流向和功能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4.1企业平台应具有从车载终端接收排放远程监控数据,并将数据传输至生态环境部的功能。 4.2企业平台应保证数据安全,宜采用加密的方式接收并存储来自车载终端的数据。企业平台应确保 数据未经任何修改,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传输至生态环境部。 4.3企业平台应满足GB/T22239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及以上的要求。 4.4企业可采用两个及以上企业平台,也可委托其他机构建设运行企业平台
HL1239.22021
5.1企业应通过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系统填写企业平台基本资料进行注册。 5.2企业平台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平台名称、企业平台当前服务器数量、存储容量(TB)、当前带宽 容量(Mbps)等。 5.3企业平台注册成功后可获取数据端口,用于本企业信息公开车辆的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传输。
车载终端激活成功后,车载终端应采集车辆实时数据并传输至企业平台。 企业平台应将接收到的数据实时传输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对接收数据情况向企业平台发 答消息。 企业平台
7.1.1企业平台应具有附录A规定静态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功能。 7.1.2企业平台应具有接收由车载终端发送的排放远程监控数据的功能。 7.1.3企业平台应具有存储车辆全生命周期内传输的数据的功能。其中GBT 38614-2020 基于柔性铰链机构和压电陶瓷驱动器的纳米定位与扫描平台测量方法,至少1年内数据应作为热数 据存储,1年以上数据可每10s选取其中1s数据作为热数据存储,5年以上数据可作为冷备数据存储, 单车热数据查询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企业平台应具有充足的存储空间用以接收车辆实时数据。 7.1.4企业平台应将接收到的数据按规定的通讯协议传输至生态环境部,数据转发时延应不大于10s, 数据传输周期最大应不超过10s,数据传输丢包率不大于1%。 7.1.5企业平台应具有针对本标准提出相关技术要求的自检和预报警功能
HJL1239.2—2021
7.2.1企业平台应具备防备恶意访问和攻击的认证功能,应具备细粒度权限管理。
7.2.1企业平台应具备防备恶意访问和攻击的认证功能,应具备细粒度权限管理。 7.2.2企业平台应具备高可用机制,能够防止机器失效带来的任务失效和数据丢失
企业平台应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测, 自评估报告模板见附录B。 平台符合性检验可由车辆生产企业自 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
车辆识别代号(VIN); 车载终端型号; 安全芯片ID。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企业平台自评估报告
HIL1239.2—2021
混凝土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验收规范解读PPT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企业平台自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