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752-2020 健康医院建筑评价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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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75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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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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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752-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752-2020 健康医院建筑评价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T/CECS 752-2020 健康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SC)发布的一项关于健康医院建筑设计和评价的专业标准。该标准的全称为《健康医院建筑评价标准》,它是在2020年制定的,旨在规范和提升我国医院建筑的设计和建设,以满足现代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健康医院建筑设计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布局、环境质量、设施配置、无障碍设计、绿色建筑、智能化系统、医疗功能区的布局与设计、医疗设备设施的配置与管理等。它不仅要求医院建筑设计能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还要考虑到患者的心理需求、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及对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通过T/CECS 752-2020,可以对医院建筑的健康性能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确保其在设计和运营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运营的全面需求,从而提升医疗服务的品质和患者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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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建筑应具备保障室内热舒适的调节设施或措施,围护

6.2.1医院建筑所处场地的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总分值为7分: 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环境噪声值大于0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且不高于 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2分;环境噪声值满足0类声环 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4分; 2对紧邻交通十线或其他噪声源,采取措施降低建筑所在 场地的环境噪声,得3分。 6.2.2降低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6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重症监护室,间室内噪声等 效声级LAeq小于40dB(A),夜间室内噪声等效声级LAeg小于 35dB(A),得2分; 2手术室、分娩室,室内噪声等效声级LAeg小于40dB(A), 得1分; 3听力测听室,室内噪声等效声级LAeq小于25dB(A),得 1分; 4需保证人通过自然声进行语言交流的会议室、诊室,室

内噪声等效声级LAeg小于40dB(A),得1分; 5配有电子叫号器,需要保证通过扩声系统传输语言信息 的入口大厅、门诊大厅及候诊区,室内噪声等效声级LAeg小于 50dB(A),得1分。 6.2.3噪声敏感房间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病房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 标准化声压级差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nT.w十Ctr)不小 于55dB,得1分; 2手术室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 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nT.w十Ctr)不 小于50dB,得1分; 3病房之间及手术室、病房与普通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 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 (DnT,w十C)不小于50dB,得1分; 4诊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 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nT.w十C)不小于45dB,得1分; 5听力测试室与毗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 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nT.w十C)不小于 50dB,得1分; 6病房、手术室与上层房间之间的楼板,其计权标准化撞 击声压级LnT,w不大于65dB,得1分; 7听力测试室与上层房间之间的楼板,其计权标准化撞击 声压级LnT,w不大于60dB,得1分; 6.2.4噪声敏感房间不受到建筑物内外振动源导致的结构噪声 干扰,评价总分值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病房和医护人员休息室,昼间结构噪声级LAeg不大于 35dB(A);夜间结构噪声级LAeg不大于30dB(A),得2分; 2手术室结构噪声级LAeg小于35dB(A),得1分。

注:表中给出的是灯具在安装就位后与其向下垂直轴形成的指定角度上任何方向

.2.11室内各表面反射比符合表6.2.11的规定通化(2013)1205 时速205km铁路 隧道外接触悬挂下锚安装图,评价分值为 分。

表 6. 2. 11 室内各表面反射比

6.2.12照明控制系统有较好的灵活性,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 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除装饰照明以外的照明可通过控制系统按需进行自动调 节,最低调光等级不大于20%,得1分; 2公共空间和交通空间可单独或按区域群组控制,每个受 控群组的最大面积不超过全部区域的20%,得1分; 3病房照明可调节色温,并且与天然光混合照明时的人工 照明色温与天然光色温接近,通过手动调节,得1分;通过智能 移动端或自动调节,得2分。 6.2.13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良好的天然光利用效果,评价总分值 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6.2.13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良好的天然光利用效果,评价点

5.2.13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良好的天然光利用效果,评价总分值

2照明系统与遮阳装置联动控制,得1分; 3照明系统可根据天然光照度水平进行调节,调节后的天 然光和人工照明的总照度不低于各采光等级所规定的室内天然光 照度值,通过手动开关或旋钮调节得1分;通过智能移动端或自 动调节,得2分。

6.2.14室内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公共区域的热湿环境整体评价等级达到I级,得3分; 达到I级,得5分; 2公共区域的局部热舒适评价等级达到Ⅱ级,得3分;达 到I级,得5分。 6.2.15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调节措施改善室内热湿环 境,在自由运行状态下室内热湿环境符合人体适应性热舒适的要 求,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表6.2.15的规则评分

表 6.2.15 人体预计适应性平均热感觉指标评分规则

6.2.16设置室内热舒适监测与发布系统,评价总分值为7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监测室内温度、湿度、空调能耗等参数的监测系统, 且具有实时显示温湿度、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等功能,得 3分; 2发布系统结合人员在室率情况及监测数据,引导供暖通 风空调系统运行,保障人在室内80%以上时间热舒适,得4分。

6.2.17病患卫浴间平面布局合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 表 6.2.17医院卫生间主要功能区域要求分别评分并累计。

6.2.17病患卫浴间平面布局合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

5. 2. 17 医院卫生间主要功能区域需

6.2.18医护办公使用附属家具设施可调节,评价总分值为4

6.2.18医护办公使用附属家具设施可调节,评价总分值为4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座椅高度、椅背角度可调节,得2分; 2主要设备屏幕的高度及与用户之间的距离可调节,得2分。 6.2.19采用可调节的病床和输液座椅,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电动可调节的病床,床边带有护栏,床铺水平高度 可调,头部背板、腿部背板可升降,得3分; 2采用椅背角度可调节的输液座椅,得3分。

7.1.1医院应设有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少于总用地可

7.1.1医院应设有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少于总用地面积 0.2%且不少于40m²。

7.2.1医院设有室外运动场地,评价总分值为20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 1室外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0.8%且不少于 60m²,得10分。 2室外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0.8%且不少于 100m,得20分。 7.2.2专用健身慢行道宽度不少于1m,设有健身引导标识,评 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健身慢行道的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6且不少于 100m,得5分。 2健身慢行道的连续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3且不 少于200m,得10分。 7.2.3出行采用绿色与健身相结合的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1自行车停车位数量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并不少于医 院工作人员的10%,得5分。

2自行车停车位数量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并不少于医 院工作人员的20%,得10分。 7.2.4为医院工作人员和病患提供户外健身的智能健身记录和 监测设备及健康管理系统服务,评价总分值为20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提供不少于3套可循环使用的便捷心率测定设备,加 10分; 2运动数据可传输到医院统一的健康数据管理终端,加 10分。

7.2.5医院建筑为医院员工设运动设施,且台数不少于医院员 工总人数的0.3%,并应配有使用指导说明,每周至少1次进行 维护保养,运行状态良好,评价总分值15分。 7.2.6专门针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健身时间和种类需求,配备与 硬件相匹配的软件类指导课程模块,评价总分值为10分。 7.2.7为病人设置活动室,提供康复训练用的设施,评价总分 值15分。

8.1.1室内外绿化植物应无毒无害,室外绿化设施应满足空间 安全的要求。 8.1.2医院室内外各功能单元和功能房间应分区明确,标识清 晰,使用便利,流线合理;病房应有良好的户外视野且无明显视 线王扰

8.1.3场地与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

设计规池》 8.1.4室内医疗用房的墙、柱、地面、顶棚应采用圆角设计, 踢脚板、墙裙应与墙面平齐。 8.1.5室内外公共空间的地面或路面应设防滑措施和防摔标识

《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 GB 50672-2011》8.1.5室内外公共空间的地面或路面应设防滑措施和

8.2.1设置室外交流场地,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交流场地设有不少于10人的座椅,得2分; 2交流场地的乔木或构筑物遮阳面积比达到20%,得 2分; 3交流场地100m范围内设有公共卫生间,得4分。 8建筑内设署公共的交流空间及设施评价总分值为8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00m,得3分; 2在建筑的大厅、医疗主街或候诊区等区域设置共享的公 共交流空间,得3分; 3设置供病人及医护人员使用的图书阅览区(室)、健康教 育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或多功能厅,得2分。 8.2.3建筑内设医患沟通空间及医患文化展示设施,评价总分 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医患沟通专属空间的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0.1%, 且总面积不少于30m²,得3分; 2各护理单元、手术部和ICU内至少设置一间医患谈话 室,得2分; 8.2.4儿科的室内休息候诊区设置供儿童游戏娱乐的设施或空 间,得3分。

8.2.5营造优美的室内外绿化环境,增加室内外绿化量

8.2.5营造优美的室内外绿化环境,增加至内外绿化量,评价 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植物组群类型符合当地气候状况,同时满足景观构成, 丰富景观层次,得3分; 2采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措施增加绿化量,屋顶绿化 面积比例不小于30%,或垂直绿化面积占墙体总面积的比例不 小于10%,得3分; 3对医护办公室、交流休闲区、会议室等空间,引入自然 景观要素,每50m²不少于一株绿色植物,得3分。 8.2.6公共场所配置与医学、历史、地域等相关的景观小品或 艺术品,评价分值为2分。 8.2.7设置用于静思、宣泄等作用的心理调整房间,评价分值 为2分。

8.2.8诊疗空间应考虑病人的私密性设计GBT 39463-2020 工业机器人电气设备及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pdf,评价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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