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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06-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pdf简介:
《HJ 1206-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一部针对人造板工业的环保标准,它详细规定了人造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如何进行自我监测和排放管理,以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人造板工业,主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木制人造板的生产过程。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木材处理、胶黏剂使用、烘干等一系列环节,这些环节可能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因此,对人造板工业的排放进行严格的监测和管理,对于保护环境、实现绿色生产至关重要。
该技术指南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排放标准:规定人造板工业各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如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甲醛等。
2. 自行监测方法:提供具体的监测技术、设备选择和操作指南,帮助企业准确测量和记录排放数据。
3. 数据记录与报告:要求企业建立自我监测档案,定期报告监测结果,接受环保部门的审查。
4. 排放治理措施:推荐使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如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施,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5. 环境影响评价:指导企业在项目设计和运行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环保因素得到充分考虑。
总之,HJ 1206-2021 是人造板工业企业进行环保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提升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
HJ 1206-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pdf部分内容预览:
HJL12062021
HL1206=2021
HJL12062021
GB 50561-2019-T: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无水印,带书签)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人造板工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纤维板fiberboard
HL1206=2021
HL1206=2021
加胶黏剂,在加热和(或)加压条件下制成的板
5.1.2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表1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
HJ1206—20215.2废气排放监测5.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2执行。表2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监测频次人造板种类废气主要产生环节监测点位监测指标重点排污非重点排污单位单位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自动监测半年纤维干燥工段排气筒总烃甲醛季度半年纤维板热压、铺装工段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年砂光、锯切、挂气筒颗粒物年分选工段排气筒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刨花干燥工段自动监测半年总烃刨花板热压、铺装工段排气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年砂光、锯切、排气筒颗粒物年分选工段单板/锯材工燥、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年胶合板及热压工段其他人造板砂光、锯切、排气筒颗粒物年分选工段注1:废气监测应按照相应监测分析方法、技术规范同步监测废气参数。注2: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项目,应采取自动监测,5.2.2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3执行。表3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废气主要产生环节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调(施)胶及其它逸散工段厂界甲醛、非甲烷总烃年注: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应同步监测气象参数。5.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5.3.1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设置应遵循HJ819中的原则,主要考虑风机、削片机、刨片机、热压机、裁剪机等机械设备在厂区内的分布情况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位置。5.3.2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昼、夜间噪声监测,监测指标为等效连续A声级,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频发、偶发最大声级。夜间不生产的可不开展夜间噪声监测,周边有敏感点的,应提高监测频次。5.4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5.4.1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开展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排污单位应对周边环境空气中3
HL1206=2021
甲醛开展监测,最低监测频次为年。 5.4.2无明确要求的,若排污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对周边地表水、海水和环境空气开展监测。对于废 水直接排入地表水、海水的排污单位,可参照HJ2.3、HJ/T91、HJ442.8设置监测断面和监测点位;开 展环境空气、地下水监测的排污单位,可参照HJ2.2、HJ194、HJ664、HJ164、HJ610要求设置监测 点位。
5.5.1除表1~表3中的污染物指标外,5.5.1.1和5.5.1.2 参照表1~表3和HJ819确定监测频次 5.5.1.1排污许可证、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仅限2015年 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污单位)、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5.5.1.2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 中间及最终产品类型、监测结果确定实际排 放的,在有毒有害污染物或优先控制化学品相关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他有毒污染物指标。 5.5.2各指标的监测频次在满足本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HJ819中监测频次的确定原则提高监测频次。 5.5.3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非重点排污单位不作强制 性要求,相应点位、指标的监测频次参照本标准确定。 5.5.4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按照HJ819执行。 5.5.5监测方案的描述 、变更按照HJ819执行
6.1.1监测信息记录
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排亏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负责,发现数据传输异常应当及时报告,并参照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标记规则执行。
1.2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信息记录
6.1.2.1一般规定
排污单位应详细记录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日常生产中应参照6.1.2.26 息,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6.1.2.2生产运行状况记录
按日(或批次)分生产线记录 用料(木材、胶黏剂、固化) 中剂、防水剂等)使用量等。 原拥用
6.1.2.3废水处理运行状况记录
按班次(或批次)记录废水处理量、废水排放量、综合污泥产生量(记录含水率)、废水处理 与剂名称及用量、鼓风机用电量等;记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故障及维护情况
6.1.2.4废气处理运行状况记录
《桥梁双曲面球型减隔震支座 JT/T 927-2014》HJL12062021
按班次(或批次)记录废气处理使用的药剂等耗材名称及用量;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参数、 崔护情况等。
6.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记录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 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或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
DB11/T 1322.8-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8部分:纺织企业.pdf6.2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和信息公开
按照HJ819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