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住宅新风系统_技术标准》JGJ_440-2018_.pdf简介:
《住宅新风系统_技术标准》JGJ 440-2018,全称为《住宅建筑新风系统工程技术规程》,是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18年发布的国家行业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住宅建筑中新风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等各个环节,为住宅新风系统的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南和规范。
新风系统是为住宅提供新鲜空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设施,它将室外的新鲜空气引入室内,同时排出室内的污浊空气。JGJ 440-2018明确了新风系统的设计原则、设备选型、安装位置、管道设计、运行维护等内容,旨在确保新风系统的有效运行,提升住宅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公寓楼、别墅等,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住宅的舒适度和健康水平,提升居民的居住体验。
《住宅新风系统_技术标准》JGJ_440-2018_.pdf部分内容预览:
5室内面板应与套管*接牢固; 6 安装不应破坏墙体的结构和影响墙体的热工性能。 6.2.6 窗式通风器的安装不应影响窗户的气密性,并应符合下
6.3风管及部件的安装
6.3.1 通风器室外侧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坡度应为0.01~0.02,并应坡向室外; 2 当新建住宅的风管穿外墙时,孔洞宜预留,预留位置应 正确; 3当既有住宅的风管穿外墙时,孔洞施工应采取抑尘措施 且不应破坏墙体内主筋,孔洞直径不应大于200mm; 4当采用非金属风管且风管穿外墙时,宜采用金属短管或 外包金属套管; 5室外侧风管不应有弯曲。 6.3.2通风器室内侧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离通风器300mm~500mm处不应变径或加弯头处理, 风管应平直; 2不同管径风管*接时应采用同心变径管*接,风管走向 改变时不应采用90直角弯头,宜采用45°弯头; 3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不应扭曲; 4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且不 立有死弯或塌凹; 5既有住宅的风管不应穿梁,过梁时可采用过梁器;新建 建筑穿梁应预留孔洞; 6新建住宅的风管穿过室内墙时,墙上宜预留孔洞,孔径
6.3.3当安装风管时,不应悬空排管,风管支吊架的制作和安
6.3.3当安装风管时,不应悬空排管SN∕T 3011.1-2020 X射线衍射法鉴别金属矿产类进口固体废物物相 第1部分:通则.pdf,风管支吊架的制作和安 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 的规定
6.3.4风管的*接应符合下列
1金属风管的*接可采用角钢法兰*接、插条*接或咬口 *接,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 的规定。 2硬聚氯乙烯圆形风管的*接可采用套管*接或承插*接 当直径不大于200mm的圆形风管采用承插*接时,插口深度宜 为40mm~80mm,粘接处应严密和牢固。当采用套管*接时, 套管长度宜为150mm~250mm,其厚度不应小于风管壁厚。 3其他类型风管的*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 术规程》JGJ/T141的规定。
6.3.5地送风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1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
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
6.4.1独立的新风过滤设备单元应安装在通风器室外侧新风管 道上,安装应平整、牢固,方向正确,与管道的*接应严密。 6.4.2通风器内的过滤设备应安装牢固、方向正确;过滤设备 与通风器机体间应严密无穿透缝
6.4.1独立的新风过滤设备单元应安装在通风器室外侧新风管
6.5.1传感器的安装应牢固、美观,不应破坏室内装饰布局的 完整性。
1导管直径应与所穿导线的截面、根数相适应,管内导线 不应有接头; 2明配管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暗配管时宜沿最近的路 线敷设,宜减少弯曲;埋地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
7.1.1新风系统在投人使用前应进行系统的调试,调试应包括 下列内容: 设备单机试运转和调试; 2 系统试运转和调试。 7.1.2 新风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应进行记录,会签文件和立卷应 归档。
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50243的有关规定
7.2.1新风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和试运转方案,并应经建设 单位审核批准后进行;调试和试运转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 和试运转资料及报告。 7.2.2新风系统运行前应在室外新风入口和室内排风口处设置 临时用过滤器对系统进行保护。 没发法
2.3设备试运转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运转和调试记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第B.0.3条日 规定; 2通风器中的风机叶轮应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导 常振动与声响,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正 运转时间不应少于8h: 3风量调节阀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 4控制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应能正常动作
1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第 B.0.4条的规定; 2系统总风量调式结果与设计风量允许偏差应为一5%~ +10%; 3系统运转时设备及部件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动作 应协调、正确,应无异常现象; 4系统调试后各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允许偏差应为 ±15%; 5室内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的相关规定
7.3.1新风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手*。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 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 工程设备、风管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6 系统平衡调试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S 通风效果检验报告。 7.3.3 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应合理,风管的*接以 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接应无明显缺陷; 2风口应表面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 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应合理,风管的*接以 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接应无明显缺陷: 2风口应表面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 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 操作方便; 4风管及部件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规定; 5风管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应正确、牢 固,自然无强扭; 6通风器的安装应止确、牢固; 7保温层的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无 断裂和脱落。 7.3.4新风系统调试完成后应进行通风效果检验。通风效果检 验项目及限值要求应符合表7.3.4的规定。通风效果检验应采用
验项目及限值要求应符合表7.3.4的规定。通风效果检验厂 **监测或检测方法
3.4通风效果检验项目及限值要*
7.3.5新风系统的通风效果**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7.3.5新风系统的通风效果**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时间不应少于30d,数据采集频率不应低于6 次/h。新风系统设计除PM25时,监测期间内室外PM2.5日平均 农度高于75ug/m的大数不应少于5d。 2监测期间室内的外门窗应关闭,室内人数应与设计一致 并正常活动。 3每个房间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点距离地面高度宜为 0.8m~1.5m,不应被墙面、家具等遮挡。 4取室外污染最严重5d的室内CO浓度和PM2.5浓度平均 直作为检验结果。
1新风系统设计除PM2.5时DGJ 32∕J 195-2015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规程,测试时应根据设计室外PM2.5 浓度选择适宜的天气进行。
2测试开始前外门窗关闭时间不应少于24h,新风系统运 行时间应大于24h。测试期间外门窗应关闭,室内人数应与设计 一致,并应正常活动。 3当房间面积小于50m时,应布置1个测点;当房间面 积大于50m时,应按超出面积比例增加点数。测点应在房间 对角线上或呈梅花式均匀分布。测点距离地面高度应为 0.8m~1.5m。 4测试采样时间不应少于45min,采集频率宜为1min,应 取测试时间段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 5当测试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表7.3.4的规定时,应重新进 行测试,测试时间不应少于18h。 6当重新测试仍不符合本标准表7.3.4的规定时,应判定 通风效果检验不合格。 7.3.7通风效果的检验应按每个建筑单体进行验收,每个建筑 单体应按户检验,抽检户数不应低于每个建筑单体总住户的 5%,每个建筑单体不应少于1户
8.0.1新风系统应根据系统形式、设备材料供应模式、物业管 理模式等选择运行维护方式。 8.0.2新风系应制定相关的运行维护制度或手册。 8.0.3新风系统集中管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 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的相关规定执行。 8.0.4 运行维护应包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 8.0.5 日常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器外观应清洁,电气线路应完好; 2 风量调节阀应开启到位,执行器电动、手动应灵敏; 3送风口、排风口应牢固、清洁,调节风口应调节到位 风口滤网不应堵塞; 4通风器运转应正常,控制系统应正常工作。 8.0.6 定期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每3~6个月对风口进行清洗,风口上应无积灰,过滤 网中应无粉尘污渍。 2对设置阻力检测和报警装置的过滤器,应根据报警进行 清洗或更换;对未设置阻力检测和报警装置的过滤器,宜每3~ 6个月对粗效过滤器进行清洗或更换,宜每3~6个月对静电过 滤器进行清洗。在室外污染严重时应缩短清洗或更换时间。 3热回收通风器的热交换芯应每2年进行清洁和维护保养。 4应每年对通风器的风机叶轮进行清洗,风机叶轮上应无 积灰。 5应每6个月检查风管的气密性,风管*接处应无开裂 漏风现象。 6应每6个月检查监测控制系统,并应定期保养
室内COz浓度和PM2.5浓度,检验方法可按本标准第7.3.5条或 第 7.3. 6条执行。
8.0.8当发生传染病等卫生状况时,应对新风系统进行清洗和 消毒处理。
附录A具有净化功能通风器的PM2.5
A.0.1测试应在空气动力试验台上进行,空气动力试验台的风 量范围宜为0m²/h~5000m3/h,风量稳定性应为士3%设定值。 A.0.2测试用尘源应采用均匀稳定的KCl固态气溶胶。 A.0.3通风器新风入口和出口空气中PM2.5浓度应采用粉尘仪 测试,粉尘测试仪的精度应为0.001mg/m3。 A.0.4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温度宜为10℃~30℃DB12/T 484-2013标准下载,对湿度宜为30%~70%: 2入口处管道中PMl.s浓度宜控制在0.60mg/m²士0.15mg/m²。 A.0.5 试验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开启通风器和试验台风机,调节通风器风量、风压至正 常工作状态: 2利用气溶胶发生器在通风器入口处管道中发生满足试验 浓度要求的颗粒物: 3待发尘稳定后,在入口处管道采样处和出口处管道采样 处分别用粉尘仪进行测试,取至少6次测试的平均值作为上游浓 度值或下游浓度值。 A.0.6通风器PM2.5一次通过净化效率应按下式计算:
A.0.6通风器PM2.5一次通过净化效率应按下
式中:E 通风器PM2.5一次通过净化效率; C2 出口管道采样处PM2.5的平均质量浓度(mg/m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