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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144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pdf简介:
"DB36/T 144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 是一项由中国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的指南,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这个技术指南的出台,旨在规范和优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提高其运行效率,保障其长期稳定运行,从而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该指南可能包含了具体的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巡检维护方法、故障排除策略、设备管理、运行数据收集与分析等内容,旨在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参考文件。
由于这只是一个简介,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环境条件有所调整。如果需要详细了解该指南的具体内容,建议查阅正式文件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DB36/T 144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pdf部分内容预览: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ontrial)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 GB51101-2016》DB36/T144720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与定义: 一般规定 户内设施运维 污水收集系统运维 污水处理系统运维 其它附属设施运维 附录A(资料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检查常见问题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与定义: 一般规定 户内设施运维 污水收集系统运维 污水处理系统运维 其它附属设施运维 附录A(资料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检查常见问题
DB36/T1447202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的总体要求,包括户内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 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属于具有纲领性与原则性的文件,针对每一种处理工艺的运维规定不在本文件范 围内。 本文件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下列文件申的内容通过文申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之 件。 GB2894 4安全标志 GB4284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T 21431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3707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 GB/T402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技术要求 GB/T5134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Z/T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HJ574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1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息服 HJ2038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CJ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T54 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CJJ60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T233 建筑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 CJ/T295 餐饮污水隔油器 CJ/T441 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行业标准 DB36/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生活污水ruralsewage
农村生活污水ruralsewage 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乡集镇、集中居民点)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 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乡集镇、集中居民点)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 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rural sewagetreatmentfacility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运行管理operationandmanagement 从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操作与维护的活动。
4.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注重 实效”的原则,实现“设施完好、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的目标。 4.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宜采用城乡统筹,构建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 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单位为服 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 4.1.3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工艺特点和所处环境,可采取不同方式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的长效运维监管。对于纳管处理的,宜采用城乡一体化运维方式;对于规模较大、工艺复杂、运行维护 技术要求较高的污水处理设施,宜由责任主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 对于规模较小、工艺简单、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污水处理设施,可以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委 托村委员会自行运行维护管理。 4.1.4运维责任主体应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经费,积极探索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运维。 4.1.5运维服务单位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开展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 行,不断改善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 4.1.6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技术指标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定期对 相关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维修,预防设备发生功能障碍和故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检查 常见问题见附录A。 4.1.7按处理设施的属性,运维的开展对象划分为户内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其它附属 设施的运维
运维服务单位在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同时,应制定运维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现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运维人员人身和处理设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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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运行维护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性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惠。 4.2.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房应配备灭火用具,并定期检查;污水处理材料(如生物填料、药剂》 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电源控制柜等宜选用耐火性能好的绝缘材料制作。 4.2.4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做好经常性的检修保养;易发热和易产火花的电 气设备,应与甲烷等易燃气体产生区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2.5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避雷装置进行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雷雨天应避免登高作业,避免站在 高处如检修监控摄像仪器、避免在设备房或控制柜等高大物体边久留。 4.2.6污水池建好后要将安全盖板盖好,防止行人、小孩及牲畜掉入池内。 4.2.7对污水池、泵站、厌氧消化池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设施进行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 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危险区域进行作业。
4.3.1运维服务单位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3.2雨季运维要做好雨期安全教育工作,大雨过后要及时组织运维人员对管网及设施进行检查,对隐 患进行排查处理。 4.3.3当排放水质超标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对水质超标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未经处理的污水溢流,待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排放,
5.1.1卫生间大小便器污水应接入化粪池。 5.1.2厨房、洗涤、洗浴污水等灰水宜直接接入收集管网GB/T 35468-2017标准下载,不宜接入化粪池。 5.1.3农户农家乐、农户民宿等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方可接入管网,隔油池设置应符 合GB50015以及地方的相关要求。 5.1.4化粪池建设和改造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1.5户内下水管存水弯、户内清扫井等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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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农户生活污水应通过接户井接入管网设施,可一户一井,也可一户多井。 6.1.2接户井应按规范设置,埋深合适,井型和井盖设置方便养护、维修。 6.1.3井盖能正常打开,无封死。 6.1.4对破损、缺失的接户井井盖应及时进行更换和增补。 6.1.5不定期检查接户井运行状况,发现杂物或堵塞时应及时进行清理,清除的杂物和沉渣应妥善处置 6.1.6对检查和养护过程中发现的塌陷、破损、渗漏的接户井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6.1.7接户井养护时应在井周围放置养护标识,养护完成后及时盖好井盖恢复原状,
6.2.1定期检查管道有无破损、变形、渗漏等问题,对破漏的管道应及时进行维修。 3.2.2定期检查管道包封、固定组件有无脱落、破损、缺失等问题,对脱落的组件应及时进行更换。 5.2.3定期检查管道内积泥情况,充许积泥深度为管内径净高度的1/5,积泥超出该深度应及时进行清 理。 6.2.4检查管网是否存在违章占压、私自接管、雨污混接或其他污水接入等问题。 6.2.5定期巡查管道污水输送情况,发现管道淤积、堵塞、破漏,管道回填面或盖板下陷、开裂等问题 时应及时维修。 6.2.6不定期对管道进行疏通,清除淤积,防止管道堵塞,清理的堵塞物应合理处置
6.3.1定期巡查检查井状况,保证检查井井盖能正常打开,对发现井盖、井圈、井口破损、倾斜、沉降、 塌陷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对破损、丢失的检查井井盖应及时更换。 6.3.2雨水、污水井盖不得混用,污水检查井盖上应注明“污”字样。 6.3.3检查防坠设施有无缺失、破损等问题,对破损、丢失的防坠设施应及时更换。 6.3.4对检查井池体破损、防渗层开裂、池体渗漏等应及时维修、翻建。 6.3.5定期检查井内有无淤积、杂物、堵塞等情况,采用专用机械清渣工具、吸泥工具清理检查井内的 杂物、积泥。 6.3.6检查井实施养护、维护时应在检查井周围放置警示标识,以防发生事故
5.4.1检查水泵流量是否正常,根据水池水位变化,优化调整水泵运行时间。 5.4.2不定期检查污水泵站电气及控制系通过运行情况,检查各个仪表工作是否正常、稳定,发现问题 支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检查记录, 6.4.3对存在破损、变形、腐蚀严重等影响使用的泵站格栅及时维修、更换 5.4.4对发现问题或存在故障的水泵及时切换、停机、维修,故障现场无法排除的,及时启用备用设备, 对无法修复的提升泵及时报备、更换。 5.4.5定期对泵站备品备件及材料进行清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备品备件及材料及时更换、添补,确 保不缺、不坏、不过期。 6.4.6泵站维修应由专业运维人员实施,并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和材料;对泵站检修前应检测有毒有害 气体如甲烷、硫化氢等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安全标准后方能进入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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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不定期查看格栅井中栅渣量和观察格栅前后水位差,栅渣过多或水位差较大时应及时进行清理 清理出的栅渣应合理处置。 7.1.2对格栅井池体破损、防渗层开裂、池体渗漏等应及时维修、翻建。 7.1.3对破损格栅井盖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及时进行清理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安监总局2011年4月38号令、2015年78号令修订版),对清理出的沉砂应妥善处置。 7.2.2对破损的砂池并盖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