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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225-2020 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与改造技术标准.pdf简介:
"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与改造技术标准(TCECS 225-2020)" 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编纂的一部技术标准,它详细规定了在进行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以及改造工程时的技术要求、设计原则、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这份标准的发布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耐用,为建筑物的改造和加固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以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它涵盖了多种场景,如因地质条件变化、建筑物沉降、倾斜等问题需要进行的纠倾处理,以及在建筑物使用年限较长或功能需要改变时进行的增层和改造工程。内容可能包括移位纠倾的计算方法、施工步骤、监测与控制、结构加固设计、施工安全规定等技术细节。
总的来说,TCECS 225-2020 是建筑行业的一部重要参考文献,为相关专业人员提供了实施此类复杂工程的技术依据和规范。
TCECS 225-2020 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与改造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浅基础底面压应力应按下式计算。 1)轴心荷载作用下:
2)偏心荷载作用下:
《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技术规范 CECS436:2016》F+G+C bk A
F+G+Ck Mpk Pmax A W F+G+Ck M pk Pkmin A W
式中:P一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基 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kPa); Pkmax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基 础底面边缘的最大压力值(kPa); Pkmin 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基 础底面边缘的最小压力值(kPa); A一一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的基础底面面积(m²); W一一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基础底面的抵抗矩(m3)。 2桩基础的桩顶作用效应满足下列要求: 1)轴心坚向力作用下,
2)偏心竖向力作用应按下式计算:
F+G+C V = n
F+G+Ck M pxt y: Mpyk X: 十 Zyi n Zx;
式中:N一 作用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纠倾及防 复倾加固后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kN); F,一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原作用于桩基承台顶面的 竖向力(kN); G一一原桩基承台自重和承台上的土重(kN); C—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增加 的上部结构竖向力、增加的桩基承台自重及增加 的承台上的土重之和(kN); n一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桩基中的桩数; N一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纠倾及防 复倾加固后第i根基桩或复合基桩的竖向力 (kN); Mpx、Mpyk—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作用 于承台底面绕通过桩群形心的、轴的力矩值 (kN · m); ;、,、;,——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至 y、轴的距离(m); H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作用 于桩基承台底面的水平力(kN); H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作用 于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水平力(kN)
式中:N一 作用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纠倾及防 复倾加固后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kN); F一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原作用于桩基承台顶面的 竖向力(kN); G一一原桩基承台自重和承台上的土重(kN); C—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增加 的上部结构竖向力、增加的桩基承台自重及增加 的承台上的土重之和(kN); n一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桩基中的桩数; N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纠倾及防 复倾加固后第i根基桩或复合基桩的竖向力 (kN); Mpx、Mpyk—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作用 于承台底面绕通过桩群形心的、轴的力矩值 (kN · m); ;、,、;,——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第i、基桩或复合基桩至 y、 轴的距离(m); H一 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作用 于桩基承台底面的水平力(kN); H一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下,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作用 王第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水平力(kN)
6.2.7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浅基础建筑物地基承载力计 合下列规定: 1轴心荷载作用下:
6.2.7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浅基础建筑物地基承载力计算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轴心荷载作用下:
Pkmax<1. 2 f
6.2.8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桩基础建筑物基桩承载力计算应符
5.2.8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桩基础建筑物基桩承载力计算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轴心荷载作用下:
Namax<1. 2R
纠倾及防复倾加固后,单桩基础或群桩中基桩 平承载力特征值(kN)
6.2.9迫降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迫降法纠倾宜在建筑物沉降较小一侧实施,并在建筑物沉 降量较大一侧采取保护措施; 2迫降法纠倾时,预留沉降值可根据上部荷载情况、工程地 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纠倾施工方法以及回倾速率等确定; 3位于边坡地段建筑物的纠倾工程,不得采用浸水法和辐射 井法,
6.2.10取土法纠倾宜用于碎石土、砂土、粉土、黏性土、淤泥后
和填土等地基上浅基础建筑物的纠倾工程。其设计应符合 定:
1根据建筑物基础类型、倾斜情况、地质条件等可选择在基 底成孔取土、开槽取土、分层取土等方法。 2钻孔取土法的孔直径宜取100mm~200mm,孔间距宜取 500mm~1000mm。分层布孔时,孔位宜呈梅花状布置。 3开槽取土法的槽宽不宜大于600mm,槽高不宜大于 300mm,槽间净距不宜小于1.5m。 4绳锯切割取土法应为锯渣提供足够的清除空间,其预留沉 降值宜取小值。 5孔或槽回填材料宜取原土、灰土、粉土、砂土、黏性土等,其 性质宜与建筑物地基土性质相近。也可在孔或槽内预留注浆管, 压注水泥浆或砂浆进行充填,水泥浆或砂浆的强度不应低于M5。
6.2.11辐射井射水法宜用于地基土为砂土、粉土、黏性土、填土、
1辐射井应设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小一侧,其数量、深度、间距 应根据建筑物的倾斜情况、基础类型、场地环境及地基土性质等因 素确定,井外壁距基础边缘不宜小于0.5m。 2辐射井可采用圆形混凝土或砖砌沉井,混凝土井体的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C20,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水泥砂浆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M5。并内径不宜小于1.2m,并口高出地面不宜小 于0.2m,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辐射井井壁应设置射水孔,其竖向位置距离基础底面不宜 小于0.5m,且距离换填垫层底面不宜小于0.5m,井壁射水孔直 径宜为70mm~150mm,射水孔到基础之间应设置射水防渗套 管。 4高压射水泵的扬程及流量宜根据土层性质和建筑物基研 平面布置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射水压力宜为0.3MPa~1.OMPa: 流量宜为30L/min~50L/min。 5纠倾达到设计要求后,射水孔、辐射井均应分层夯填,回填 料可选用原有素土、2:8灰土、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材料,其强度
宜与建筑物地基土相近。也可在射水孔内预留注浆管,压注强度 不低于M5的水泥浆或砂浆进行充填
软土地基建筑物纠倾工程。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应力解除孔应布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小一侧的基础边 缘或基础下,并根据建筑物回倾量、基础形式、附加应力分布范围 和地质条件等确定钻孔直径、孔距、取土深度以及成孔顺序、批次 等; 2钻孔直径宜为300mm~400mm,净间距不宜小于1.5m, 距离基础边缘宜取0.4m~2.0m,成孔深度宜大于基底以下 3.0m; 3# 钻孔顶部应设置护筒,其埋设深度应大于基础底面以下 2.0m; 4封孔材料宜采用黏性土或注浆级配砂石。 6.2.13浸水法宜用于含水率低于塑限含水率、湿陷系数大于 0.05的湿陷性土或填土地基上建筑物的纠倾工程。其设计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根据建筑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可选择注水孔、坑或槽等 不同的注水方式,且布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小一侧的基础边缘或基 础下。 2注水孔、坑或槽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以下0.5m。当建 筑物基底下卧层有透水砂石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注水进入 透水层。 3浸水纠倾前应进行现场注水试验,确定注水量与渗透半 径、渗透速度的关系。试验孔、坑或槽距建筑物边缘不宜小于 5m,且低于基础底面以下的深度不宜小于0.5m,注水试验孔、坑 或槽不应少于3处。 4对于中等湿陷性地基上的浅基础,滞后沉降量可取纠倾沉 降量的1/10~1/12。
纠倾设计迫降量,每批截桩数量不宜超过截桩总数的1/3。采用 干斤顶支顶时,干斤顶的工作荷载应取其额定工作荷载的80%, 安全系数应取2.0。纠倾完成后应进行加固处理,恢复桩基承载 力。 4桩身卸载法宜用于摩擦型桩基建筑物的纠倾工程,包括桩 则射水法、桩侧取土法、桩侧振捣法等。迫降区域的基桩均宜卸 载,对于不卸载的基桩应验算在卸载过程中桩顶作用增大后的局 部受压承载力。桩身卸载的深度应与基桩设计迫降量相协调。纠 项完成后应进行加固处理,恢复基桩的承载力。 5承台卸载法宜用于计入承台效应的桩基建筑物纠倾工程 并与其他方法综合使用
6.2.16抬升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7抬升点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以及千斤顶额定工作荷载确定。抬升点附近门窗洞口等薄弱 采取加固补强措施。砌体结构抬升点间距不宜大于2.0 土点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6. 2. 17)
式中:n 抬升点数量(个); Q 建筑物需要抬升的竖向荷载标准值(kN)
N 抬升点的抬升荷载值(kN)GB∕T 51231-201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取干斤项额定工作荷载 的80%; k一系数,取 2. 0。
6.2.18抬升量应按下式计算:
6.2.18抬升量应按下式计
(6. 2. 18)
式中:公h;一i 计算点i的设计抬升量(mm): l:一一转动轴(点)至计算点i的水平距离(m); L一一转动轴(点)至最大沉降点的水平距离(m)。 6.2.19锚杆静压桩抬升法宜用于软土、填土、粉土、砂土、黏性土 等地基上、钢筋混凝土基础且上部结构较轻的建筑物的纠倾工程 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静压桩应布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大一侧实施抬升纠倾, 也可布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小的一侧作为止沉保护桩; 2宜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最终压桩力宜为基桩竖 向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3锚杆的锚固长度应为锚杆直径的10倍~12倍,且不宜小 于300mm; 4压桩孔的孔口边长应比桩截面边长大50mm~100mm, 桩顶嵌入基础承台内的长度不应小于50mm; 5封桩应采用持荷封桩的方式,锚杆桩与基础钢筋应采用焊 接或加钢板锚固等可靠连接,封桩混凝土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 度比基础混凝土提高一个等级,且不应低于C30。 6.2.20坑式静压桩顶升法宜用于黏性土、粉土、填土等地基上、 且地下水位较低、上部结构较轻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建筑物的纠倾 工程,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坑式静压桩应布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大一侧实施顶升纠倾。 桩位宜布置在基础的交接处、独立基础的中心等部位,宜避开门窗
2宜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建筑产品先用技术(建筑·装修)(第二部分)》,最终压桩力宜为基桩竖 句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3预制桩边长不宜小于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30。钢管桩直径不宜小于159mm,壁厚不应小于4mm。 4基础顶升间隙的填充材料应选择强度大、变形小的刚性材 料,纠倾结束后工作坑宜采用灰土、砂砾土、黏性土、粉土等分层夯 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