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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2122-2021 钢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pdf简介:
DB41/T 2122-2021《钢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是一份行业标准,它针对钢铁冶金企业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的实施指导。该标准旨在帮助这些企业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旨在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风险辨识与评估方法,危险源的管理策略,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如何将双重预防体系融入日常生产管理中等。通过实施这一指南,企业可以系统地识别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加强隐患排查,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稳定运营。
DB41/T 2122-2021 钢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pdf部分内容预览: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包招 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DB41/T2122—2021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如:机械能、化学能、热能、电能、辐射能、核能、光能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第二类危险源: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如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不良、管理缺陷等。3.5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分布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 6风险分析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分析,并确定其程度的过程。3. 7风险评价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预判,以确定风险等级大小,分析论证现有管控措施的充分性,以及是否可接受或可容许的活动。3.8风险分级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风险可接受程度,根据评价结果划分风险级别。3. 9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的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从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3.10风险管控措施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风险采取的管控方法和措施。通常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等。3.11事故隐患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不良和管理缺陷。3.12一般事故隐患3.13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14隐患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外聘专家等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结合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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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覆盖原则,建立与运行并重原则,有效 性原则CJ∕T 34-2002 液化石油气钢瓶涂覆规定,持续改进原则。 4.2企业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构建 主要负责人组织、各分厂/职能部门实施、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 查自治的工作格局。 4.3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所必须的资 金、人员等方面的投入。 4.4企业双重预防工作应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废弃处置的整个工程项目全过程。 4.5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程序见附录A。
5.3.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的 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及工具等,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明确管控层级、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等。 5.3.2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工具,明确排查范围、 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及治理验收要求等。 5.3.3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绩效激励约束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4.1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 等。 4.2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分层次、分阶段组织企业管理层、各分厂/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与各 员进行全员培训,重点针对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措 患排查清单编制的标准和依据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本知识和工作要点,具备 级管控和隐惠排查治理的能力。
4.1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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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企业应对制定的建设实施方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内容进行宣贯,促使每位员工熟练掌握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及标准要求。 5.4.4应强化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能够对企业员工进行内部培训并带领员工以正确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5.4.5培训结束后应组织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本内容,重点是风险点 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等。 5.4.6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 考核记录、培训效果评估等。
6.1.1风险点可分为静态风险点和动态风险点,或以上两者的结合。 6.1.2静态风险点主要包括伴随风险的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等,如:高炉、转炉、电炉、 熔炼炉、精炼炉、加热炉、轧机等设备,煤气输送设施、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等设施,高处临边部 立、高温部位、低温部位等部位,煤气站、制氧站、液压站等场所,炉前区、出铁场、高温熔融金属吊 云区域等区域。静态风险点的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 6.1.3动态风险点主要包括伴随风险的各类作业活动(过程),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 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开炉、停炉、休风、出铁、铁水预处理、转炉兑铁、钢水浇注、高温熔融物 吊运作业等常规作业以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抽堵盲板等非常规作业。划分出的作业活动在功能 或性质上应相对独立。
DB11∕T 387.2-2017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第2部分:水闸3.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
6.2.1静态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即从能量和危险物质的角度进行考虑,其 中从能量的角度可考虑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和辐射能等,从危险物质的角度可考虑压缩或液化 气体、腐蚀性物质、可燃性物质、氧化性物质、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病原体载体、爆炸性物质等, 将存在能量和危险物质的部位或载体作为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照检 查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并确定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 5.2.2动态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宜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即在对作业活动划分为若干作业步骤的 基础上,按照GB/T13861的规定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良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方 面系统地辨识危险源,并判断其在现有管控措施条件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 3.2.3对于复杂、危险工艺,可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类比法、事故树分析法(FTA) 等方法进行辨识。 6.2.4风险点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应按照GB6441的规定划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 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室息、 其他伤害等。对于其他伤害宜进行补充说明具体类型。 6.2.5一种危险源可能有一种或多种风险,不同场所的同一种危险源可能具有不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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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事故后果的严重性等参数值,计算风险值,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 的原则。 6.3.2静态风险点风险评价宜选用风险矩阵评价法(LS),动态风险点风险评价宜选用作业条件危险 性评价法(LEC)。涉及复杂、危险工艺宜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6.3.3风险矩阵评价法(LS)见附录C,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见附录D。危险与可操作性分 析法(HAZOP)应按照GB/T27921的规定执行
6.4.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可能导致事故严重程度及相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级。风险分级按照 人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天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级别,并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 种颜色标示。应按照风险点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风险级别。 6.4.2选用风险矩阵评价法(LS)进行风险评价的静态风险点风险分级方法见附录C表C.3,选用作 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进行风险评价的动态风险点风险分级方法见附录D表D.2。 6.4.3企业可根据风险点可能导致事故后果严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风险分级: 重大风险:如发生事故,将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急性中毒),或 者1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风险:如发生事故,将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或急性中毒),或者10~1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C 一般风险:如发生事故,将造成1~2人重伤事故(或急性中毒),或者1~10万元直接经济 损失; 低风险:如发生事故,将造成轻伤事故,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6.4.4 以下情形宜直接确定为重大风险: 煤气柜、氧气储罐等按照GB18218的规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 b) 高炉、转炉、电炉、熔炼炉、精炼炉、矿热炉等高温熔融金属冶炼设备、设施或其影响区域; 现场作业人员大于10人的涉爆粉尘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煤气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场所等 d 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当前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6.4.5静态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评价表(样式)见附录E表E.1,动态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与 风险分析评价表(样式)见附录E表E.2 6.4.6企业及其下属各分厂/职能部门应根据风险分级工作定期统计分析本单位各类风险信息,并进行 公告。风险分级统计表(样式)见附录E表E.3。
6.5.1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结果,结合自身组织机构实际情况,确定各级风险管控层级,落实风险点 的各级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风险级别越高,管控层级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管控JC∕T 611-1995 链式切条机, 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6.5.2企业针对各类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管控措施应结合风险特点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从工程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 防护措施、应急措施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6.5.3工程技术措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