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200-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铁、锰、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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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200-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铁、锰、铬.pdf简介:

"DZ∕T 0200-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铁、锰、铬.pdf" 是一份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技术标准,全称为"地质勘查行业标准:铁、锰、铬矿产地质勘查规范"。这份规范主要针对铁、锰和铬等重要金属矿产的地质勘查工作,提供了详细的勘查方法、技术要求、数据采集与处理、地质图件编制等方面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它涵盖了地质勘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地质调查、勘查设计、野外工作、室内资料整理、勘查报告编制等,旨在保证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及可靠性,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技术依据。对于从事铁、锰、铬矿产勘查的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相关行业人员来说,这是一份重要的参考手册。

DZ∕T 0200-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铁、锰、铬.pdf部分内容预览:

基本分析内检:检查样品由送样单位及时地分期、分批从粗副样(小于0.850mm,即一20自)中 抽取,编密码送原分析单位细碎至分析所需粒度后进行分析。抽样比例一般不少于基本分析数 量的10%;当基本分析数量较大(大于2000件样品)或大量测试结果证明质量符合要求时,内 检样品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当基本分析样品总数少时,内检样品数量不应少于30 件。内检合格率不应低于90%。 b)基本分析外检:检查样品由送样单位分期、分批通知基本分析实验室从内检合格的基本分析的 正余样中抽取。抽样比例般不少于基本分析样品数量的5%;当基本分析数量较大(大于 2000件样品)时,外检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少于3%;当基本分析样品总数少时,外检样品 数量不应少于30件。外检合格率不应低于90%。 组合分析的内检和外检:检查样品由送样单位分期、分批抽取,抽样比例一般不少于应抽检样品 数量的5%,原则上不应少于10件。内检和外检合格率均不应低于90%。 7.4.3当外检合格率不符合要求或原分析结果存在系统误差,而原测试单位和外检单位不能确定误 原因,或者对误差原因有分歧意见时,应由原分析(基本分析、组合分析)单位和外检单位协商确定仲裁 位,进行仲裁分析,根据仲裁分析结果进行处理

6.8矿石选冶试验样品的采集与试验

矿石选冶试验的研究程度,根据不同勘查阶段的试验研究程度要求和工业利用要求确定,具件 340执行。

DZ/T 0200—2020

6.8.2对送试验单位进行矿石选冶试验研究的样品,采集前应与试验单位密切配合GB 14003-200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必要时征求项目开 发、咨询、设计单位意见,共同编制采样设计书,经矿产勘查投资人批准后实施。 6.8.3采取矿石选冶试验样品时,应考虑矿石类型、品级、结构构造和空间分布的代表性。当矿石中有 共生、伴生有用组分时,应一并考虑采样的代表性,以便试验时了解其综合回收的工艺流程。采集实验室 流程试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及半工业试验样品时,还应考虑开采时废石混入、矿石贫化的影响。当不 同类型和品级的矿石不可能或不需要分别开采或分别选矿时,可只采取混合矿样(矿样中各品级和类型 矿石所占比例应有代表性),进行选冶技术性能试验。 6.8.4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的矿石选冶试验,一般应在对整个勘查区矿石已开展过相应试验研究 工作,且已基本查明矿石选冶技术性能的基础上进行。试验矿样通常在首采区(先期开采地段)采取。 6.8.5视矿石性质的不同,对矿石进行不同选冶方法或两种以上方法联合选冶工艺流程的研究和对比 推荐矿石的选冶工艺流程。试验要求如下: a)可选性试验着重探索和研究各类型、品级矿石的可选性及主要有用组分的可利用性。 b 实验室流程试验应通过工艺条件、流程结构及开路、闭路试验,对主要有用组分的可利用性、伴 生有用组分综合回收及有害组分去除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择优推荐工艺流程和工艺条件。 C) 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应对实验室流程试验推荐的一个或数个流程,在串组为连续的、类似生产 状态的操作条件下进行试验,并在动态中实现工艺流程试验条件的稳定,获得稳定的试验指标。 d)半工业试验应利用专门试验厂(车间),按生产操作状态进行工业模拟试验,获得接近生产状态 下的试验成果。 e)工业试验应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或生产型设备,进行局部或全流程的生产试验,获得生产状态下 的试验成果。

a 可选性试验着重探索和研究各类型、品级矿石的可选性及主要有用组分的可利用性。 b) 实验室流程试验应通过工艺条件、流程结构及开路、闭路试验,对主要有用组分的可利用性、伴 生有用组分综合回收及有害组分去除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择优推荐工艺流程和工艺条件。 c 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应对实验室流程试验推荐的一个或数个流程,在串组为连续的、类似生产 状态的操作条件下进行试验,并在动态中实现工艺流程试验条件的稳定,获得稳定的试验指标。 d)半工业试验应利用专门试验厂(车间),按生产操作状态进行工业模拟试验,获得接近生产状态 下的试验成果。 e)工业试验应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或生产型设备,进行局部或全流程的生产试验,获得生产状态下 的试验成果。

9岩(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样品的采集与测试

6.9.1详查、勘探阶段应测试岩(矿)石或土体的物理技术性能。测试样品的采集应具有代表性,重点放 在矿体及其上下盘,能反映出各种岩(矿)石或土体的主要特征。采样与测试项目一般包括岩(矿)石或土 体的体重、湿度、孔隙度、松散系数,矿体顶底板围岩和矿石的抗压、抗剪、抗拉强度等。采样方法、数量和 质量要求按相关规范执行。 6.9.2体重样应按矿石类型和品级分别采取,并应在空间分布上和数量上具有代表性。小体重(小体积 质量)样品应在野外蜡封,每种主要矿石类型或品级的样品数量不少于30件。对疏松或多裂隙孔洞的矿 石(如氧化铁、锰矿石等)还应按矿石类型或品级各采取2件~5件大体重(大体积质量)样品,测定大体 重,用于校正小体重或直接参与矿产资源量估算。小体重样品的体积一般为60cm3~120cm²,大体重样 品的体积一般不小于0.125m3。测定矿石体重应同时测定样品的主元素品位、湿度和孔隙度(氧化矿 石)。当湿度大于3%时,应对矿石体重进行湿度校正。普查阶段确实不具备采样条件时,体重样的数量 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10原始资料保存、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6.10.1所有探矿工程均应拍照保留施工开始前和施工现场恢复后的现场影像资料,以及施工采取的样 品、岩(矿)芯等影像资料,并编号说明,制成光盘,作为原始资料加以保存。 6.10.2勘查各阶段,应在现场及时、客观、准确、齐全地进行原始地质编录(包括实测剖面,地质填图,槽 探、井探、坑探与钻探工程,采样等),内容应符合DZ/T0078的要求,各项原始编录资料应进行质量检 查、验收,未经验收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利用。 6.10.3综合整理是地质勘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应贯穿地质勘查工作的始终。它包括地质填图、探矿 工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样品采样加工化验、岩(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矿石选冶试验、物探、化探和

DZ/T0200—2020

测量等综合图件的编制、综合图表的编制及矿产资源量估算等。资料综合整理成果应符合DZ/T0079 的要求。 6.10.4各工作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原始资料和综合资料,并做到图件清晰、文字简练、文图表相符。 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野外编录DB32∕T 186-2015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应对修改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并按有关规程、要求执行。 6.10.5勘查报告按照DZ/T0033编制,要求内容齐全、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报告分为纸质报告和电子 文档两大类。地质资料按照DZ/T0273进行汇交

7.1.1在普查、详查和勘探各阶段,均应进行可行性评价工 矿产勘查工作与下一步勘查或矿山建设紧密衔接,减少矿产勘查、矿山开发的投资风险,提高矿产勘查开 发的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综合效益。 7.1.2可行性评价根据研究深度由浅到深划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 7.1.3可行性评价应视研究深度的需要,综合考虑地质、采矿、选治、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 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分析研究矿山建设的可能性(投资机会)、可行性,并做出是否宜由较低勘查阶段转人 较高勘查阶段、矿山开发是否可行的结论

7.2.1通过了解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 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简略研究,做出矿床开发是否可能、是否有必要转入下一勘查阶段工 作的结论。 Z.2.2概略研究可以在各勘查工作程度的基础上进行。具体按DZ/T0336执行

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集等达因系,对坝 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初步研究。做出矿山建设是否可行的基本评价,为矿山建设立项提供决策 依据。 7.3.2预可行性研究应在详查及以上工作程度基础上进行

.4.1通过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项目 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详细研究。做出矿山建设是否可行的详细评价,为矿山建设投资决策、确 定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编制矿山建设初步设计等提供依据。 7.4.2可行性研究一般应在勘探工作程度基础上进行

1.1矿床工业指标是在一定时期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对矿床矿石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方面

一套指标,是圈定矿体、估算资源储量的依据,其内容由矿石质量(化学的或物理的)指标和矿床开采技术 指标两部分组成(参见附录F)。通常包括一般工业指标和论证制定的矿床工业指标。 8.1.2一般工业指标是按有关规定发布的一般性参考指标,是一定时期、一般技术经济条件下用于圈定 矿体、估算资源量的依据。 8.1.3论证制定的矿床工业指标是遵循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提出的用于特定 矿床的矿床工业指标。用该指标圈定矿体,在当前或可预见的将来一定时期、政策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 能使圈出的矿床在矿山开发时,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矿床工业指标的论证制定按DZ/T0339执行。 8.1.4矿床工业指标的采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原则上详查及以上阶段应采用论证制定的矿床 工业指标。

08BJ6-1-地下工程防水8.2资源量估算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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