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 401-09-2019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pdf

HAD 401-09-2019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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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AD 401-09-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3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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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 401-09-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AD 401-09-2019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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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 401-09-2019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pdf部分内容预览:

监测和检查的主要目标如下。 (1)证明设施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和许可证条件; (2)验证处置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与安全分析中描述的一致; (3)为制定工程屏障、天然屏障的补救措施提供信息; (4)验证设施安全分析所使用的主要假设和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5)为处置设施、场址和周围环境的数据库提供信息; (6)为公众提供信息

政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3.1放射性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

放射性废物产生单位应对本单位产 物进行分类,对废物中放身 性核素活度浓度等废物特性进行测量和信息记录,并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可靠,

津18J21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公共建筑)改射性废物处置设施营运单位的责任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营运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 (1)制定并执行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监测和检查计划; (2)对放射性废物产生单位的废物分类、测量过程进行核实以保证废物符合 处置场废物接收准则: (3)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监测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监测结果; (4)保留、存储、维护和管理通过监测和检查获取的数据; (5)确保监测和检查所需资源得到落实: (6)在设施移交时,提出移交后设施监护管理的建议

4监测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1.1监测计划应包括处置设施监测和环境监测,以评估公众照射和环境影 响。 4.1.2制定监测计划应充分考虑设施的安全分析的需求,能够将监测结果与 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所做的预测进行比较。 4.1.3监测计划的重点应放在部件失效或故障的后果可能会影响到安全的区 域及易于探测到设施异常的区域。 4.1.4应对监测计划进行最优化设计,此过程应考虑监测的代价和利益分析 4.1.5监测计划的制定通常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选择对设施的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具有重要意义的参数并进行论证; (2)确定监测计划的范围和目标: (3)建立监测计划的评估和修订制度: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4)测量方法和设备的选择; (5)测量位置、对象的选择; (6)监测时间和频次的选择; (7)建立质量控制要求及措施; (8)监测数据的使用说明: (9)建立管理规范和监测结果报告制度: (10)监测结果评价 (11)建立监测数据的信息管理系统。 4.1.6制定监测计划应考虑的关键技术因素包括。 (1)处置设施的设计容量: (2)废物特性及其包装容器特性; (3)设施类型和设计参数; (4)场址特性和工程屏障特性; (5)设施所处的阶段。 上述因素影响到处置设施可能释放的放射性核素、释放途径和释放量,有助 于确定特定监测目标和说明监测计划的合理性。 4.1.7运行前阶段监测计划的目的是进行本底调查获取本底值,运行前阶段 场址特性调查的目的是确定处置设施的自然环境特性和社会环境特性。 如果在运行前阶段发现场址及其附近可能存在放射性核素(特别是长寿命核 素)污染,应当扩大监测范围,确定放射性污染区域和污染程度,并分析污染来源。 4.1.8开展的监测活动不应降低屏障的性能。 4.1.9监测计划中各种监测项目对应的测量点位或取样点位应具有足够的代 表性并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4.1.10监测计划应当在处置设施运行前阶段制定,并在设施运行阶段持续更 新。 4.1.11在监测计划中应当考虑通过采取设置平行样品、第三方抽样检测等方 去来检验监测数据的可信度。 4.1.12处置设施关闭后,为了评估设施整体性能和设施对公众和环境的潜在 影响,应实施关闭后监测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4.1.13监测计划应包括必要的信息公开内容。 4.1.14如果监测结果表明存在影响安全和环境的非预期变化,应针对非预期 变化开展专项监测,并判断是否需要修订安全状况评估或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 及是否需要修改监测计划或采取行动

4.2不同类型处置设施的监测

4.3处置设施不同阶段的监测

处置设施不同阶段的监测目的见图1,主要监测活动包括。 (1)获取本底值:

4.3.2运行阶段的监测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政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1)处置设施的类型及其随时间推移的潜在危险程度,这取决于是否存在 长寿命放射性核素及其活度: (2)处置设施的性能。 4.3.3.3处置设施关闭后的有组织控制可以是主动的或被动的,主动的有组织 控制包括监测环境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及屏障的性能和完整性,被动的有组织控 制包括限制场址的使用并设置场址标识,关闭后阶段的监测计划中应包括有关设 施责任主体和有组织控制模式变更的信息

5.1.1执行检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掌控处置设施的情况,以验证安全屏障的 完整性和迅速识别可能导致放射性核素向环境迁移或释放的状况。检查还包括对 没施运行记录的审核或审查。检查计划主要适用于运行时期,一般通过定期检查 来实施。 5.1.2营运单位应在处置设施建造阶段开始制定检查计划,并根据场址条件 和运行情况的变化定期更新,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场址和周边区域的描述: (2)对处置设施部件和使用环境的描述: (3)设施检查的类型和频次; (4)设施检查程序; (5)设施维修和定期试验程序; (6)检查记录和报告要求; (7)质量保证

5.2不同类型处置设施的检查

5.2.1近地表处置设施 近地表处置设施的检查主要包括设施检查、系统性能检查(运行阶段)、设 备性能和有效期检查(运行阶段)、辅助系统功能检查和设施周边环境检查等。 对于近地表处置设施,应当在运行前开始执行检查计划并持续到关闭后阶段,直

政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至主动的有组织控制期结束。关闭后阶段的检查可根据需要缩减,但通常应包括 处置设施表面覆盖物检查。 5.2.2地质处置设施 地质处置设施的检查除常规的设施检查、系统性能检查(运行阶段)、设备 性能和有效期检查(运行阶段)、辅助系统功能检查外,还应根据设施的地质和 工程特性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并尽量使用自动化和远程检查方法。地质处置设 施的地下处置单元很难影响地面环境,因此周边环境检查的重点是可能对地面设 施造成危害的环境因素。地质处置设施应当在运行前开始执行检查计划,如果设 施关闭后不再有可能进入工程屏障,可以在设施关闭后停止执行检查计划。

5.3处置设施不同阶段的检查

5.3.1运行前阶段检查 检查计划应根据处置设施的类型从建造前开始制定,在建造期间执行,以便 验证检查计划的合理性,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运行前阶段的检查应 覆盖设施所有可达区域,与处置设施性能和安全屏障完整性相关的系统、设备和 部件均应纳入检查计划。 5.3.2运行阶段检查 处置设施运行阶段检查应能够确认安全屏障的完整性是否受到保护和维持 处置设备和辅助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正在进行处置作业且受条件限制不能接 丘的区域,可通过远程摄像头等方式进行检查;已封闭而不能接近的处置区域不 宜进行直接检查;处置设施的保护性部件只要位于可达区域,就应纳入检查计划 进行定期检查。 5.3.3关闭后阶段检查 处置设施营运单位应在设施关闭前制定关闭后阶段检查计划,根据处置设施 的类型、性能评估结果和废物处置区域的可达性确定检查的范围、持续时间和检 查终止条件,在设施关闭后至移交前执行关闭后阶段检香计划

5.4处置设施检查的具体要求

5.4.1检查的类型和频次 5.4.1.1营运单位应当基于场址和设施特性条件以及对人类的潜在危害程度

政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6.1监测和检查信息的使用

监测和检查信息的使用和管理

6.1.1监测和检查信息的使用方应包含营运单位、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 方。 6.1.2可采用设计余测量点位或平行样品、独立的验证、良好的设计和可 靠的设备等方法保证监测数据的可信性,此外,承担监测和检查工作的人员应经 过相关培训或具有相关资质。 6.1.3处置设施所有阶段均应提供监测和检查数据,以支撑设施的安全分析 和评价。 6.1.4监测和检查获取的信息应当能够或有助于证明遵守监管要求。 6.1.5为便于制定新设施的监测和检查计划,可在处置设施运行前收集类似 没施的已有监测和检查信息以进行经验反馈

政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6.1.6设施投入运行后至设施移交前,监测和检查获取的信息应用于设施的 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既应通过直接证据(如直接测量参数)也要通过间接证据 (如预测)来验证处置系统是否按预期发挥作用。 6.1.7考虑到设施建设各阶段的不确定性以及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的保守性 监测到非预期的结果后应尽早与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方交流监测结果。 6.1.8监测到非预期的结果并不一定表明该处置系统的安全已受到影响,排 除测量误差后,应分析相关信息JC∕T 2375-2016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中空采光板,重点放在识别趋势,确定其在安全分析中的重 要性。如果设施的安全状况和环境影响评估中未考虑这些非预期结果,应重新评 古并修订监测和检查计划

6.2监测和检查信息的管理

6.2.1由于处置设施的寿期很长,监测和检查为设施整个寿期的决策提供信 息支持,因此处置设施应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来管理监测和检查信息。 6.2.2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执行数据分析、记录保持和档案管理的功能, 6.2.3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时应考虑数据使用和管理需求的长期性和易用性, 宜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和三维可视化技术

7.1.1应根据本导则要求编制监测和检查对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7.1.2质量保证文件应分阶段对处置场监测和检查的质量保证工作做出规定: 保证监测和检查计划正确执行,取得可信的监测和检查数据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 监管要求。 7.1.3编制质量保证文件应考虑以下因素: (1)法律法规要求; (2)设施和设备的维护; (3)设备和仪器的标定与维修频度; (4)人员培训; (5)质控样品交叉分析比对:

《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 GB/T 24479-2009》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6)监测数据的可追溯性; (7)记录控制; (8)建立人员资格考核、监测和检查计划的执行程序等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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