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AF 002—2020 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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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AF 002—2020 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pdf简介:

TSZAF 002—2020 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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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引 言. 前 言 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江苏省建筑业十项新技术(2018版),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总体要求. 6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 7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8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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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GB50352一2005规定中各类住宅(不包含超高层住宅)楼宇,雪亮工程,城中 村等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各类住宅楼宇、雪亮工程、城中村高 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设计、施工、检验及验收的基本依据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4监控区域Area Monitoring

3.4监控区域AreaMonito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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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监控中心surveillance&control ce

11R0Iregionofinterest感兴趣区域

4.1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建设,应纳入当地智慧社区、雪亮工程、城中村安防建设 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工程检验和 独立验收。 4.2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安防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4.3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并经法定机构检验、认证合格,

5.1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应纳入智慧社区、雪亮工程的总体规划,作为社区安防的子系 统应接入社区监控中心,作为社区电子防控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5.2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根据现场监控楼宇状况,宜将监视抛物行为的高清摄像机监视 区域划分为多层(3~8楼),中高层(9~20楼),高层(21~天台)三个区域。

6.1.1监控摄像机的选址与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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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安全防范工程杆上设备箱

6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的图像主要

6.2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主要功能与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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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监控中心应配备后备电源,满足高空抛物视频监控摄像机和相关录像设备不少于8小时的工 作需要。

本章内容适用于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安装完成试运行后,工验收前对设备 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性能、系统安全性和电磁兼容等项目进行的检验。 系统的检验应由安全技术防范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实施。 系统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 格、出具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相关质量证明。 检验项目应覆盖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性能应稳定可靠。

7.1.6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受检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 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变更文件、更改审核单、工程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 随工验收单、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b) 检验机构在实施工程检验前应依据本规范和以上工程技术文件,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评述(判)。 .1.7 检验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检验依据、检验内容及方法、使用仪器、检验数据记录表等。 .1.8检验前,系统应试运行一个月以上,并有详细的试运行报告。 .1.9 对系统申主要设备的检验,应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进行抽样;抽样率不应低于20%且不应少 于3台;设备少于3台时重庆汇景台别墅(院落式山地别墅,二期),应100%检验。 .1.10 检验过程应遵循先子系统,后集成系统的顺序检验。 .1.11 对定量检验的项目,在同一条件下每个点必须进行3次以上读值。 .1.12 检验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改正后进行复测。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 顶不合格

7.2系统功能与主要功能检验

7.3安全性与电磁兼容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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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DA 37-2020 机场航站楼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8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验收

8.2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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