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476.6-2020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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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7476.6-2020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pdf简介:

"GB/T 27476.6-2020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 是中国国家标准(GB/T)中的一份技术规范,它详细规定了实验室在处理电离辐射相关的实验活动时的安全要求。电离辐射,如放射性物质产生的辐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潜在危害,因此这个标准旨在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能够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辐射伤害,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该标准可能包括的内容有:电离辐射的测量和控制方法,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辐射源的管理,辐射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响应程序,以及实验室布局、操作规程和监测等方面的规定。它适用于所有进行电离辐射研究、检测或处理的实验室,如核技术、医学、工业、环保等领域。遵循此标准,实验室能有效控制和管理电离辐射风险,保证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

GB/T 27476.6-2020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pdf部分内容预览:

GB/T27476.1—2014中5.4.1的内容适用

5.4.2个体防护装备

GB/T27476.1—2014中5.4.2的内容适用。

5.4.3.1设备的采购

GB∕T 51263-2017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GB/T27476.1一2014中5.4.3.1的内容适用。

4.3.2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

5.4.3.3设备的安全操作

GB/T27476.12014中5.4.3.3的内容适用

5.4.3.4设备的维护

GB/T27476.1一2014中5.4.3.4的内容适用

GB/T27476.62020

5.4.3.5密封辐射源和辐照装置的防护

5.4.3.5.1总则

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比如X射线发生器和粒子加速器,以及附带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如电子显微 镜、阴极射线管和高压电子整流器,这些放射源或设备可以用于有限空间或开放空间的安装。 注:在实验室中任何利用5kV以上的电压来加速电子的设备被认为可能在无意中产生X射线。 当可行时,应利用特殊的建筑空间,例如隔间或房间,来覆盖电离辐射源和辐照装置以使得处于该 建筑空间以外的人员得到适当的防护,以避免有用的电离辐射束泄漏和散射电离辐射的伤害。 一个辐射源或辐照装置可能引起外部电离辐射危险的区域应是一个DRA,应按GB18871一2002 中附录F的规定,在适当的位置标识出的电离辐射标志和警告标志,添加电离辐射安全说明、健康危 害、应急处理文件。在建筑空间的内部和外部以及安装场所的附近应使用可见或/和可听见的信号在辐 射发生以前和发生期间来提供警告

5.4.3.5.2固定场所

对于任何电离辐射源及其被照射的物质来说一个有界的安装场所是一个设计的永久的建筑空间 以使得: a) 在辐射发生期间任何人都不被允许进人该空间; b) 辐射发生期间任何人都应能通过提供联锁装置来被阻止进人该空间; ) 对于大型建筑空间,在辐射开始前应有至少持续20S的警报自动响起 d 任何被意外地困在大型建筑空间的人员应可以在最短时间由合适的出口离开或者可以进人 个适当屏蔽的躲避处; e 当辐射在一个大型建筑空间中发生时,该辐射应可以被停止或者从该空间内迅速地中断;该操 作方式应不能从该空间外部复原; f 在所有实际的操作条件下,建筑空间外部的人员应获得适当的保护; 名 在工作过程中,任何大型建筑空间外部的任何可触及表面允许剂量率不应超过200uSv/h,或 者,如果非工作人员可以接近该外部表面时,参照表A.5推荐的公众场合允许剂量率; h 当未使用时,密封辐射源应可以由遥控控制以使其被收藏在建筑空间内部的适当屏蔽内; 1) 所有的联锁和控制系统都应是具有自动保险装置的,并且,如果由电动控制,则一旦失去电力 供应时应当由失效状态进人到安全状态

5.4.3.5.3开放场所

对于因为操作的要求,例如手持式设备的使用,在一 个开放的安装场所时,电离辐射源及其猫射照 射物质应尽可能地被限制在与其他区域隔离的区域并且由适当的障碍物和警告标志描绘出该区域,以 使得: a) 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进人该区域: b) 该区域外的所有人员在实际的操作条件下应被保护并满足5.4.3.5的要求; C) 授权人员应仅在该区域停留的时间应是实际调整该设备所必须的最短时间;并且 d) 该设备应可以进行远程操作

5.4.3.5.4密封辐射源

对于密封辐射源。为了减少操作人员的辐射量,密封辐射源应仅使用远程方式操纵,例如镊子、长

GB/T 27476.62020

5.4.3.5.5X射线装置

对于利用X射线管产生的电离辐射的设备。典型地,使用的X射线束都拥有非常小的横截面并且 释放出非常高的剂量率,接近射线管窗口位置每秒几十戈瑞,即使不考虑光的能量,在如此高的剂量辐 时下暴露一秒钟就能产生严重的和疼痛性的灼伤或皮肤和皮下组织的坏死。对于这些分析性和研究性 的设备,应提供特殊的额外预防措施;特别是,应采用有效方法来减少眼睛、脸和手指暴露于有用辐射束 的几率。 射线管应安装在一个由不易变形的材料制成的保护性且防电击的屏蔽物内。 射线管屏蔽物上的开孔应用遮帘遮闭或者用一个完全屏蔽的外壳覆盖。应提供一个有效的射线 束阻挡物,便得有用的X射线束通过样品和分析中的部件后可以被该阻挡物所吸收。在下列情况发生 时,应提供一个联锁设备,优先选择一个机械结构并且具有防失效功能的设备,来防止X射线的产生: a)当外壳上的遮帘或光圈打开但正在分析中的部件和射线束阻挡物没有在位时; b)X射线管的屏蔽物被移除或者X射线管移出到屏蔽物外面时; c)外壳与屏蔽物分离时;或 d)射线束阻挡物被移除时

GB/T27476.62020

屏蔽物、遮帘、屏蔽外壳和射线束阻挡物的构造应使得在X射线管的任何实际工作条件下,离射线 管表面5cm处的整体辐射量不超过100μSv/h 应提供“防失效”警告灯或/和发光标志并且联锁控制来清晰表示: a)当一个X射线管工作时;和 b)任何遮帘或光圈打开时。 在设备上的这些发光警告应能被容易地分辨,并在必要的位置重复使用 对每个X射线分析仪器应进行周期性的辐射调查。 当X射线产生过程中应移除部分屏蔽物进行调节工作时,在一个人员进行调节工作的同时第二个 有经验的人员应该在场。这个第二人员应: a)警告正在进行移动调节的人员,该操作可能导致身体的某部分暴露在辐射下; b)在调节的过程中进行任何必需的电离辐射监测;和 c)当调节完成时进行一个详细地监测调查。 X射线产生过程中,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借助肉眼来调节瞄准仪, 在辐射发生过程中,X射线管应被完全包裹并且装配上联锁装置。 常见射线装置的分配参照附录D

5.4.3.5.6粒子加速器

对于高能粒子加速器的安全设计和操作的精确的规则,不能采用简单的方式进行编制。由它们产 生的各种电离辐射要求不同的保护程序 应从辐射防护负责人(RPO)或者其他专家那里寻求关于高能粒子设备的特殊危险的建议。当设 计一种非标准的机器或设计一种非标准的操作的时候,在概念形成阶段就应该寻求专家的建议, 通常,一个粒子加速器应是一个封闭式装置。对加速器进行操作、维修和检查的过程中对X射线 靶和潜在的活性部件进行处理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外部辐射、放射性污染和放射性气体的产生。

5.5.1GB/T27476.1—2014中5.5.1的内容适用。

5.5.4电离辐射监控

电离辐射监控包括对以下数据的测量: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所受的辐射量,来目于外部的剂量率,实 验室表面和物体的放射性污染的数量,空气和污水中放射性污染的数量。监控的频率由辐射防护负责 人(RPO)决定。 没有哪一种仪器可以单独完成上述所有的监控检测,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不止一台仪器来完成全部 的评估。此外,从既定的测试仪器中读取数据的时机也是不准确的,会产生误差。对于监测方法和可能 出现的问题参见附录E。 在有放射性物质或电离放射源的实验室,员工应配备有辐射防护负责人(RPO)指定的辐射监测设 备。在每一个使用非密封放射源的实验室,都应至少配备一台适当的放射性污染检测设备。如果放射 源(非密封的)异常活跃,或者辐照装置能够引起外部的辐射危险,则需要一台剂量率监控设备

5.5.4.2监测设备的校准

所有监测设备需要在第一次使用时进行校准,此后每年校准和维护或者保养一次。校准应依照权

GB/T 27476.62020

成机构提供的方法进行,校准记录应 ,并且校准记录自校准之日起 保存两年。监测设备的校准应遵从国家对电离辐射的相关要求

5.5.4.3个人监测

个人监测的首要目标是证明个人辐射量低于本部分规定的剂量。 对于每年可能受到的辐射量达到标准剂量的50%或者更多的员工,应采取连续的监控措施。 外部照射剂量的个人监测可以采用视频,热致发光剂量计,辐射光致发光计,电离或电子剂量计进 行测量,或者这几种仪器的综合使用。如果未密封的放射性物质有裸露的可能,则检测将包括对外部放 射性污染物的估测,以及在需要的地方估测吸人量,例如,通过对员工吸入气体的样本进行测试,对工作 中与放射性碘接触的员工甲状腺进行测试以及对工作中接触可溶性物理放射核的员工的尿样进行分 析。除了对全身所受辐射量进行测试外,外部辐射量对身体特定部位,例如手指的辐射量也需要测量。 这些暴露在外的部位将对个人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惠

5.5.4.4辐射量的记录

工作人员辐射量的记录按要求应让个人了解,个人辐射量记录应保存50年,或审管部门要求的其 也期限, 对于X射线分析设备,应储存仪器商提供的初始辐射剂量率检测结果,定期用辐射测量仪检测分 市点并记录,厂家提供的辐射剂量率检测结果参见附录E

5.5.4.5区域监控

5.5.4.5.1外部辐射

辐射监控的目的是找出存在可评估剂量率或辐射产生变化的区域,以便使减少员工受到辐射 措施,如提供底护或限制工作时间等,得以实施

5.5.4.5.2表面核污染

使用未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地方,需要正规的核污染监控。密封的放射性源应参见附录E,按照 的方法进行检测。 对于重粒子加速器或者高活性中子源的靶组件或者靠近靶的其他零件,在操作之前需先测量其 诱导程度。

5.5.4.5.3散布在空气中的污染

实验室里会发生空气核污染。参见附录E,如果涉及放射源的操作,可能会造成呼吸区中空气的辐 寸污染,则工作应在烟雾处理柜或者手套箱中进行。如果上述是不可实现的,建议辐射防护负责人 (RPO)设置某种空气监控设备。

5.6.1.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物品清单

5.6.1.3标识和标签

《额定电压500kV(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1部分 GB/T 22078.1-2008》GB/T27476.1—2014中5.6.1.3的内容适用

5.6.2物料的购存和使用

5.6.2.1总体要求

GB/T27476.62020

材料的运输应接GB11806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

射性废物的贮存、运输和

放射性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GB14500

JGJ∕T 181-2009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本附录提供广电离辐射防护导出标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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