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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5522-2019 介形类、微体腹足类、轮藻类化石分析鉴定方法.pdf简介:
"SY/T 5522-2019 介形类、微体腹足类、轮藻类化石分析鉴定方法.pdf" 是一份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制定的文件,其全称可能是"石油与天然气工业 介形类、微体腹足类、轮藻类化石的分析与鉴定方法"。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对介形类(Microfossils)、微体腹足类(Micropalaeontology)和轮藻类(Chromophyta)化石的分析和鉴定方法。介形类和微体腹足类化石主要指海洋生物的化石,轮藻类化石则是古生代水生植物的遗迹。这份标准旨在提供科学、准确和统一的化石识别和分析流程,以便于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古生物研究等领域的工作。它可能包括化石的采集、处理、显微镜观察、分类、年代确定等技术要求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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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5522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T5522一1992《微体化石(介形腹足轮藻类)分析鉴定方法》,与SY/T 522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更改为《介形类、微体腹足类、轮藻类化石分析鉴定方法》; 增加了“前言”部分的相关内容(见前言);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更改为“范围”,并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计算机、绘图软件、马弗炉等设备器材,删除了已过时或不常用的设备和材料(见第 2章); 修改了“样品采集”部分的相关内容(见第3章); 增加了化石分离、松样和镜下鉴定的术语(见第4章、第5章); 修改了雕样和挑样过程中显微镜的最小放大倍数(见4.1、4.4); 增加了质地坚硬的生物灰岩和高钙质致密岩样的松样方法(见4.2); 修改了挑样和分析要求中的内容(见4.4); 修改了鉴定原则和分类依据,增加了镜下鉴定步骤(见第5章); 删除了资料处理(见1992年版的第10章),增加了图版编制(见6.3); 修改了鉴定资料质量要求(见第7章); 修改了化石分析、鉴定记录(见附录A)。 本标准由石油地质勘探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勘探开 发研究院、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 石化江苏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化河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纪磊、赵都菁、任志勇、曲日涛、麦文、何青芳、张静、朱红卫、姚雅琴、 邓秀亮、闫泗民、万传彪。 本标准于1992年11月首次发布,2019年11月第一次修订。
GB∕T 31447-2015 预镀锌公路护栏SY/T55222019
介形类、微体腹足类、轮藻类化石分析鉴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介形类、微体腹足类、 本标准适用于地层古生物介形类、微体腹足类、轮藻类样品的分析和鉴定。
设备、材料主要包括: a)双目实体显微镜,放大倍数范围;10~160倍;鉴定用显微镜须备有测微尺、显微照相设备 b)烘箱; c)电热水浴; d)马弗炉; e)岩石破碎设备; f)超声波仪; g)分析筛,孔径:0.10mm,0.15mm,1.00mm,1.50mm,2.00mm,3.00mm; h)放大镜,放大倍数范围:5~20倍; i)计算机及相应绘图软件; g)手标本盒; k)微体化石盒, 1)量杯; m样品袋; n)化石挑样板; )雕样工具
试剂主要包括: a)过氧化氢(H2O2); b)过氧化钠(NazO2); c)碳酸氢钠(NaHCO,); d)氢氧化钠(NaOH); e)冰醋酸(CH,COOH); f)去油污剂。
试剂主要包括: a)过氧化氢(H2O2); b)过氧化钠(NazO2); c)碳酸氢钠(NaHCO,); d)氢氧化钠(NaOH); e)冰醋酸(CH,COOH): f)去油污剂。
SY/T 55222019
SY/T 55222019
3.2系统采样密度包括
a)岩屑样,采样间隔不大于10m; b)岩心、露头样品发现化石即采,对可能含化石的层段每米至少采集一块; c)对重点露头面、取心井段,根据需要加密采样。 3.3选择有利于化石保存的岩性,宜采集泥岩类、粉砂岩类和灰质岩类样品。 3.4岩心样应取无污染部分,如有污染,应去除污染部分;露头样应采新鲜面。 3.5岩心和岩屑样品质量不少于100g;露头样质量不少于500g。 3.6填写采样记录,格式参见表A.1
4.1.1借助放大镜对岩心、露头样品逐个进行岩性观察并描述,记录化石的类别、丰度、分布状况和 有关沉积特征。格式参见表A.2。 4.1.2雕样应在显微镜下进行,微体腹足类放大倍数不小于6倍,介形类和轮藻类放大倍数不小 于10倍。 4.1.3雕岩心样和露头样时,应沿层面劈成片状,雕出完整化石。 4.1.4若化石难以雕出,则用红笔做出标记,以供鉴定。
4.2.1生物灰岩可用马弗炉烧灼法处理。将盛有岩块的埚放入温度为700℃的马弗炉内保持10min 15min,取出,将岩块立即投入盛有冷水的瓷碗中,然后将冷却的岩块捶击成碎块,如不易敲开 可反复烧灼冷却。 4.2.2钙质致密岩样可用5%~15%浓度的冰醋酸溶液浸泡24h~48h,至岩石疏松,轻轻击碎。 4.2.3需破碎的岩样用岩石破碎设备破碎,碎后粒径应为最大化石的2倍,宜不小于4mm
4.3.1不含油样品直接用水浸泡,至样品完全分散为止。含油样品须先去除油质。 4.3.2黏性较大的软泥质样品应先用10%(质量分数)~20%(质量分数)的过氧化氢或过氧化钠浸泡。 4.3.3不易泡散的泥质岩样须加10%(质量分数)~20%(质量分数)的碳酸氢钠或氢氧化钠溶液以 文火煮沸,促其分散。 4.3.4用孔径不大于0.1mm的分析筛对松散后的样品进行清水冲洗,去除泥质。 4.3.5冲洗后的样品应烘干。
4.4.1烘干的样品,应用2.00mm、1.00mm、0.15mm孔径的分析筛过筛。 4.4.2将过筛后的样品依次均匀地撒在挑样板上,分别置于显微镜下,逐行挑选化石。显微镜放大倍 数不得小于10倍。 4.4.3挑出的化石按门类分别装入不同的化石盒中,并在化石盒的左侧记录井号、深度、点位,在化 石盒的右侧记录化石门类。 4.4.4化石数量超过100个者,在挑出不同类型化石100个以后,将余样封存,并在化石盒和分析记
4.4.1烘干的样品,应用2.00mm、1.00mm、0.15mm孔径的分析筛过筛。 4.4.2将过筛后的样品依次均匀地撒在挑样板上,分别置于显微镜下,逐行挑选化石。显微镜放大倍 数不得小于10倍。 4.4.3挑出的化石按门类分别装入不同的化石盒中,并在化石盒的左侧记录井号、深度、点位,在化 石盒的右侧记录化石门类。 4.4.4化石数量超过100个者,在挑出不同类型化石100个以后,将余样封存,并在化石盒和分析记
SY/T 55222019
5.1.1化石鉴定要以正式出版的古生物学文献为依据。 5.1.2新属、新种的确定和命名,应严格执行国内外公认的古生物鉴定、命名原则和法规。 5.1.3对前人划分的属、种和其他分类单位有不同看法时,应在化石材料丰富、资料依据充分的前提 下,按国际命名法规提出修改意见。 5.1.4确认为非已知属种而又符合国际法规中新属、新种创立条件者,应严格依照命名法定程序建立 新属或新种。
5.1.1化石鉴定要以正式出版的古生物学文献为依据。 5.1.2新属、新种的确定和命名,应严格执行国内外公认的古生物鉴定、命名原则和法规。 5.1.3对前人划分的属、种和其他分类单位有不同看法时,应在化石材料丰富、资料依据充分的前提 下,按国际命名法规提出修改意见。 5.1.4确认为非已知属种而又符合国际法规中新属、新种创立条件者,应严格依照命名法定程序建立 新属或新种。
5.2.1.1依据肌痕特征,划分超科或科。 5.2.1.2依据铰合结构、壳瓣叠覆关系、内部构造、毛细管、纹饰及壳体形状等,划分属或亚属。 5.2.1.3依据形状、纹饰、微细结构及其他形态特征,划分种或亚种。应注意识别雌雄异形和年龄异形
5.2.2.1依据螺壳的总体形态特征、胎壳、口盖、壳口形状、壳饰及螺环旋转方向等 5.2.2.2依据壳体形态、大小、壳饰及纹饰确定种。
5.2.3.1依藏卵器包围细胞的生长方向划分目。 5.2.3.2依藏卵器包围细胞的数目、顶部构造类型、顶孔及外壳的有无划分科或亚科。 5.2.3.3 依藏卵器顶部构造特征、顶孔及外壳的发育状况、结合外形、纵切面特征及底孔、底塞的形 态划分属。 5.2.3.4依藏卵器形态、大小、侧视螺旋环数、赤道角、装饰、钙化程度、纵切面侧壁及外壳特征等 划分种。
5.2.3.1依藏卵器包围细胞的生长方向划分目。 5.2.3.2依藏卵器包围细胞的数目、顶部构造类型、顶孔及外壳的有无划分科或亚科。 5.2.3.3 依藏卵器顶部构造特征、顶孔及外壳的发育状况、结合外形、纵切面特征及底孔、底塞的形 态划分属。 5.2.3.4依藏卵器形态、大小、侧视螺旋环数、赤道角、装饰、钙化程度、纵切面侧壁及外壳特征等 划分种。
5.3.1首先在低倍数下寻找化石,然后在高倍数下进行鉴定。 5.3.2鉴定过程中发现特征明显、保存良好的标志化石,或可能是新属、新种和新类型的标本,应及 时标记、照相。 5.3.3记录每一化石名称,同时记录化石产出的岩性。鉴定原始记录参见表A.3。 5.3.4对介形类,应在“保存情况”栏内,标出单瓣、双瓣和碎片,并在后一栏中分别统计其数量。 5.3.5对微体腹足类,应按下列三种保存情况分别记录其数量,包括: a)完整:胎壳、末螺环、壳口保存完好; b)较完整:胎壳缺失,末螺环保存完好,壳口破损; c)不完整:壳体保存不全,壳口破损。
GB∕T 50377-2019 矿山机电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标准SY/T 55222019
SY/T 55222019
5.3.6对轮澡类,应按下列三种保存情况分别记录其数量,包括: a)完整:顶、底保存完好或大部完好; b)较完整:顶部构造保存不全,但不影响构造类型的判定; c)不完整:顶、底保存不全。 5.3.7每种化石的数量小于30个时,应记录其具体数目,大于30个时,以“>30”表示,同时标 明每种化石幼体的数量。 5.3.8保存很好,可选作模式标本的化石,须在记录上标明,留在手标本上的化石,保存不好,难以 鉴定的化石总数,也应在记录上注明。
6.1单井(剖面)鉴定报告的编写
6.1.1参见表A.4鉴定结果并结合地层情况,提出鉴定报告。 6.1.2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井(剖面)名、井(层)段、样品类别、分析样品数量、见化石样品数 量、主要化石分布情况和层位(时代)意见。
6.2化石分布图的绘制
根据需要绘制单井或剖面化石分布图,格式参见图B.1。图中应包括:岩性柱状面、取样位 置、样品类型、化石名称、分布、数量、图名、图例、编图人和审核人
6.3.1图版化石放大倍数宜不小于40倍。 6.3.2图版内照片的编号宜排在化石照片的右下角,图版左上侧宜排图版名称JC∕T 594-1995 松散型隔热镇水材料(粉),右上侧排图版编号 5.3.3图版说明包括图版编号、照片编号、化石的中文和拉丁文学名名称、产地、层位、放大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