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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312-2018 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pdf简介:
"GBT51312-2018 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GB/T)中的一项专业标准,它详细规定了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的设计、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营液化天然气专用码头、岸基加注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LNG储存设施、装卸设备、管道系统、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
该标准旨在确保船舶LNG加注站的安全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同时推动LNG作为清洁能源在海运中的广泛应用。它涵盖了设计原则、技术参数、施工要求、设备性能、操作程序、应急预案等内容,对于规范和提升船舶LNG加注站的建设质量与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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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加注码头的长度及其前沿设计高程应满足加注作业
社码买的位书 建设规模、设订船型、加任 自然条件等确定。可采用墩式、连片式或斜坡式等布置形
DB61/T 926-2014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评估规范工艺和自然条件等确定。可采用墩式、连片式或斜坡式等
式。当采用斜坡式布置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斜坡码头及浮码 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的有关规定。
标准《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212和《航道工程设计 ITS181的有关规定。对于停靠海船的船舶液化天然气加 其进出加注码头的航道设计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 计规范》ITS 165的有关规定
5.4.14码头进出港航道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受注船安全
进出港和进行加注作业,缩短受注船的在港时间。条件允许时,进 港和出港航道可分开设置。
5.4.15进出加注码头航道的尺度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
通航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对于停靠海船的船舶液化 气加注站,其航道尺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体设计规款 S165确定。航道设计水深应满足船舶应急撤离的需要,
6.1.1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内液化天然气储罐宜采用真空绝 热罐,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材料选择和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压力容器》 GB150和《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118442的有关 规定。 2储罐内罐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一196℃。 3储罐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罐设计压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P≥1.2Pw (6. 1. 1) 式中:P一设计压力(MPa); Pw一一最大工作压力(MPa)。 2)储罐外罐外压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00kPa。 4内罐与外罐之间绝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罐与外罐之间应设绝热层,绝热层应与液化天然气的 特性相适应,并应为不燃材料; 2)外罐外部着火时,绝热层的绝热性能不应明显降低: 3)内罐与外罐之间应设真空检测口。 6.1.2液化大然气储罐的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罐应设置安全阀,且不应少于两个,其中一个应为备用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及阀口总通过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 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蓝察规程》TSG21的有关规定; 2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应设切断阀,切断阀在安全阀正常启用
11 储罐应设置安全阀,且不应少于两个,其中一个应为备 全阀的开启压力及阀口总通过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的有关规定; 2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应设切断阀,切断阀在安全阀正常启
状态下应处于全开状态,切断阀在役期间应设置铅封; 3储罐液相管道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应具有现场 及远程操作功能; 4储罐根部阀门与储罐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6.1.3 液化天然气储罐安全仪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应配置两套独立的液位计,并应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装置; 21 储罐应设置压力表和温度计; 3 内罐与外罐之间的环形空间应设置真空表; 4液位计、压力表和温度计应就地显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 送至控制室集中显。 6.1.41 储罐增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增压器宜选用空温式气化器: 2 储罐增压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 3 储罐增压器的进、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 6.1.5 液化天然气储罐可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 小于20m。
6.1.6地上液化天然气储罐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储罐直径之和的1/4,且不 应小于1.5m,储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两排储罐之间的净 距不应小于3m; 2储罐组四周应设防火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最 大储罐的容积; 3三级及以上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储罐罐壁距防火堤的 净距不应小于3m,四级及以下船舶液化大然气加注站储罐罐壁距 防火堤的净距不应小于2m。 6.1.7埋地或坑式液化天然气储罐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罐应采用卧式储罐; 2储罐在罐池中宜单排布置;
3储罐应安装在罐池中,罐池应为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池 壁应有防止塌陷的措施:; 4储罐的外壁距罐池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储罐的间 距不应小于相邻储罐直径之和的1/4且不应小于1.5m; 5储罐应采取抗浮措施
6.2.1用于液化大然气加注作业的泵应符合个列规定: 1泵宜采用液泵,潜液泵应安装在泵池内或储罐内; 2泵池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TSG21、《压力容器》GB150和《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 压力容器》GB/T18442的有关规定; 3泵池应设置液位、温度及压力检测仪表,液位、温度及压力 检测仪表应能就地指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4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和止回阀。 6.2.2计量宜采用质量流量计,其性能应满足液化天然气低温工 况要求。
6.2.1用于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的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宜采用液泵,潜液泵应安装在泵池内或储罐内; 2泵池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TSG21、《压力容器》GB150和《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 压力容器》GB/T18442的有关规定; 3泵池应设置液位、温度及压力检测仪表,液位、温度及压力 检测仪表应能就地指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4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和止回阀。 6.2.2计量宜采用质量流量计,其性能应满足液化天然气低温工 况要求。 6.2.3加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受注船的安全加注要求,可根据受 注船的受注口位置采用单点或多点方式布置。 6.2.4当加注设备采用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管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波纹软管或其他满足要求的软 管,其设计温度不应高于一196℃; 2软管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卸料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2倍 其最小爆破压力应大于公称压力的4倍; 3软管前端或未端应设安全拉断阀,安全拉断阀的设计压 力、设计温度应与系统相匹配: 4软管长度不应超过15m; 5与软管连接的接头宜为快速接头,快速接头应在连接过程 出设
2.3加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受注船的安全加注要求,可根据
1软管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波纹软管或其他满足要求的软 管,其设计温度不应高于一196℃; 2软管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卸料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2倍 其最小爆破压力应大于公称压力的4倍; 3软管前端或末端应设安全拉断阀,安全拉断阀的设计压 力、设计温度应与系统相匹配; 4软管长度不应超过15m; 5与软管连接的接头宜为快速接头,快速接头应在连接过程 中有效锁紧,其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与系统阀门相司,
6.2.5 当加注设备采用加注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与相连的管道系统相适应; 应有紧急脱离装置; 3 应在受注船的正常漂移范围内与其随动,并应具有声 警功能。 6.2.6加注区宜配置氮气吹扫接头,氮气软管的最小爆破压
6.3.1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的卸料宜选择泵或泵与增 合工作的方式。
舶侬化人 工正光手水数求 合工作的方式。 6.3.2 液化天然气卸车泵应符合本标准第6.2.1条的规定。 6.3.3 当卸料设备采用软管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2.4条的 规定。 6.3.4 当卸料设备采用御料臂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2.5条的 规定。 6.3.5 连接液化天然气罐车或加注船的卸液管道上应设置切断
6.4.1三级及以上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的液化天然气BOG 应回收利用。四级及以下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的液化天然气 BOG 宜回收利用。
6.4.2液化天然气B()G回收利用宜采用生活利用、发电
接入城市燃气管网和二次液化等方式。
6.5.1船舶液化大然气加注站内的安全放散和人工万 中放散管。
6.5.3放散管管口应垂直向上,且不应设置改变气流方向的设
施。放散管底部最低处应有排污措施 6.5.4放散气体应经加热器加热成比空气轻的气体后方可排入 集中放散管。
6.6.1 液化天然气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 2 与设备连接的管道,其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所连接设备的设 计压力。
1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 2与设备连接的管道,其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所连接设 计压力。
6.6.2管道系统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一196℃
缝钢管,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流体输送用不锈
缝钢管,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 钢管》GB/T14976的有关规定,
件》GB/T24925的有关规定大粒经透水性沥青混合料柔性基层设计与施工指南,低温紧急切断阀选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24918的有关规定。自动 控制的阀门均应有手动操作功能
6.6.5液化天然气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应设
6.6.8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水、陆域交界处的液相管道
6.6.9低温管道保冷材料应为不燃材料,或外层为不燃材料,内 层为难燃材料的复合保冷材料。低温管道绝热工程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和《设 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的有关规定。
7.0.2当受注船加注口较高时,应设置登高梯和操作平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185-2009》7.0.3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码头应配备生产作业防
8.0.2加注码头和护岸抗震设防采用的地震动参数不得低于现 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有关规定。 8.0.3加注码头的设计靠泊法向速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 程荷载规范》JTS144一1的有关规定取上限值。 8.0.4敷设工艺管线的栈桥、工作平台等结构的变形应满足管线 的使用和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