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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document management
JGJ/T 185-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19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185-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10月30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资料管理及相关附录。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17号楼,邮政编码:100102)。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中建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哈尔滨市城建档案馆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本规程参加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冯世伟 戚森伟 高俊峰 张惠丽 郝伶俐 胡耀辉 韩光瑾 龚剑 苗地 向阳 李向红 杨辉萍 林奕禧 常福荣 韩伟 高彩琼 侯本才 杨焕宝 唐川华 陶亚南 杨晓毅 常军 樊日广 董文斌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杨嗣信 吴松勤 张元勃 艾永祥 徐良 郑德金 马伟民 林寿 姜中桥 胡耀林
下载地址: [gzh2v keyword="图集规范" key="21513"] [/gzh2v]1 总 则
1.0.1 为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 1.0.3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当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
2.0.1 建筑工程资料 engineering document 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记录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 2.0.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engineering document management 建筑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管理。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engineering preparatory stage document 建筑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资料 supervision document 建筑工程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5 施工资料 construction document 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6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s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反映建筑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 2.0.7 工程竣工文件 engineering completion document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工程档案 engineering files 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2.0.9 组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2.0.10 归档 archiving 工程资料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3.0.2 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 3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 3.0.3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 2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4 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5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 3.0.6 工程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图A.1.1中主要步骤形成。 3.0.7 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4 工程资料管理
4.1 工程资料分类
4.1.1 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 4.1.2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4.1.3 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类。 4.1.4 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4.1.5 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4.2 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
4.2.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2 监理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资料用表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附录B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 4.2.3 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资料用表宜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附录C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 4.2.4 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2 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3 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4 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5 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 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 7 竣工图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方法绘制,并应按本规程附录E的方法折叠。4.3 工程资料编号
4.3.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宜按本规程附录A表A.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4.3.2 监理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表A.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4.3.3 施工资料编号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资料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分类、顺序号4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用横线隔开(图4.3.3-1);
图4.3.3-1 施工资料编号①为分部工程代号,可按本规程附录A.3.1的规定执行。 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本规程附录A.3.1的规定执行。 ③为资料的类别编号,可按本规程附录A.2.1的规定执行。 ④为顺序号,可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形成时间顺序填写。
2 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
3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主要使用部位填写。
4.3.4 竣工图宜按本规程附录A表A.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4.3.5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4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4.4.1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 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 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4.4.2 工程资料的组卷除应执行本规程第4.4.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内在联系。工程资料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2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3 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4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 2)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 竣工图应按专业分类组卷。 6 工程资料组卷内容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表A.2.1的规定。 7 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4.5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4.5.1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4.5.2 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5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4.5.3 工程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参建各方宜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A.2.1规定的内容将工程资料归档保存。 2 归档保存的工程资料,其保存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2)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3)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附录A 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
A.1 工程资料形成
A.1.1 工程资料形成宜符合图A.1.1的步骤。图A.1.1 工程资料形成
A.2 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要求
A.2.1 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宜符合表A.2.1的规定。表A.2.1 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
注:1 表中工程资料名称与资料保存单位所对应的栏中“●”表示“归档保存”;“○”表示“过程保存”,是否归档保存可自行确定。 2 表中注明“*”的表,宜由施工单位和监理或建设单位共同形成;表中注明“* *”的表,宜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多方共同形成。 3 勘察单位保存资料内容应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招投标文件、勘察合同、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以及勘察单位签署的有关质量验收记录等。 4 设计单位保存资料内容应包括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要求征求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和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施工图及设计说明、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审查报告、设计招投标文件、设计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单位签署意见的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以及设计单位签署的有关质量验收记录。A.3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
A.3.1 施工资料编制时,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应按表A.3.1填写,表中未明确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依据相关标准自行确定。表A.3.1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表
附录B 监理资料用表
B.1 监理管理资料用表
B.1.1 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的工作联系单时可采用表B.1.1的格式。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并由有关单位各保存一份。表B.1.1 工作联系单
B.1.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宜采用表B.1.2的格式。表B.1.2 监理工程师通知
B.1.3 工程暂停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暂停令宜采用表B.1.3的格式。表B.1.3 工程暂停令
B.2 进度控制资料用表
B.2.1 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B.3 质量控制资料用表
B.3.1 旁站监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旁站监理记录宜采用表B.3.1的格式。表B.3.1 旁站监理记录
B.3.2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应一式五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宜采用表B.3.2的格式。
表B.3.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
B.3.3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证记录宜采用表B.3.3的格式。表B.3.3 见证记录
B.4 造价控制资料用表
B.4.1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应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款支付证书宜采用表B.4.1 的格式。表B.4.1 工程款支付证书
B.4.2 费用索赔审批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费用索赔审批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费用索赔审批表宜采用表B.4.2的格式。表B.4.2 费用索赔审批表
B.5 合同管理资料用表
B.5.1 工程延期审批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工程延期审批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工程延期审批表宜采用表B.5.1的格式。表B.5.1 工程延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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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施工资料用表
C.1 施工管理资料用表
C.1.1 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概况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工程概况表可采用表C.1.1的格式。表C.1.1 工程概况表
C.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宜采用表C.1.2的格式。表C.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C.1.3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填报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各保存一份。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宜采用表C.1.3的格式。表C.1.3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C.1.4 调查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调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宜采用表C.1.4的格式。
表C.1.4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察记录
C.1.5 施工单位填写的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宜采用表C.1.5的格式。
表C.1.5 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
C.1.6 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日志应一式一份,并应自行保存。施工日志宜采用表C.1.6的格式。表C.1.6 施工日志
C.1.7 施工单位填报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宜采用表C.1.7的格式。表C.1.7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C.2 施工技术资料用表
C.2.1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宜采用表C.2.1的格式。表C.2.1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C.2.2 施工单位填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可采用表C.2.2的格式。表C.2.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
C.2.3 施工单位填写的技术交底记录应一式一份,并由施工单位自行保存。技术交底记录宜采用表C.2.3的格式。表C.2.3 技术交底记录
C.2.4 施工单位整理汇总的图纸会审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图纸会审记录宜采用表C.2.4的格式。表中设计单位签字栏应为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签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栏应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的签字。表C.2.4 图纸会审计录
C.2.5 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宜采用表C.2.5的格式。表C.2.5 设计变更通知单
C.2.6 工程洽商提出单位填写的工程洽商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工程洽商记录宜采用表C.2.6的格式。表C.2.6 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
C.3 进度造价资料用表
C.3.1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工程开工报审表宜采用表C.3.1的格式。表C.3.1 工程开工报审表
C.3.2 复工报审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工程复工报审表宜采用表C.3.2的格式。表C.3.2 工程复工报审表
C.3.3 施工单位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宜采用表C.3.3的格式。表C.3.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C.3.4 施工单位填报的_年_月人、机、料动态表应一式两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月度人、机、料动态表宜采用表C.3.4的格式。表C.3.4 _年_月人、机、料动态表
C.3.5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延期申请表宜采用表C.3.5的格式。表C.3.5 工程延期申请表
C.3.6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宜采用表C. 3.6的格式。
表C.3.6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C.3.7 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宜采用表C.3.7的格式。表C.3.7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C.3.8 费用索赔申请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报的费用索赔申请表应一式三份,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费用索赔申请表宜采用表C.3.8的格式。表C.3.8 费用索赔申请表
C.4 施工物资资料用表
C.4.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宜采用表C.4.1的格式。表C.4.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C.4.2 施工单位填写的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宜采用表C.4.2的格式。表C.4.2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C.4.3 设备、阀门、闭式喷头、密闭水箱或水罐、风机盘管、成组散热器及其他散热设备等在安装前按规定进行试验时,均应填写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宜采用表C.4.3的格式。表C.4.3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C.5 施工记录用表
C.5.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宜采用表C.5.1的格式。表C.5.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通用)
C.5.2 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检查记录应一式一份,并由施工单位自行保存。施工检查记录宜采用表C.5.2的格式。
表C.5.2 施工检查记录(通用)
C.5.3 交接双方共同填写的交接检查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各保存一份。交接检查记录宜采用表C.5.3的格式。表C.5.3 交接检查记录(通用)
C.5.4 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宜采用表C.5.4的格式。表C.5.4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C.5.5 施工单位填写的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宜采用表C.5.5的格式。表C.5.5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C.5.6 地基验槽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地基验槽记录应一式六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地基验槽记录宜采用表C.5.6的格式。表C.5.6 地基验槽记录
C.5.7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填写的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宜采用表C.5.7的格式。表C.5.7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C.5.8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填写的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应一式三份,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宜采用表C.5.8的格式。表C.5.8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C.5.9 由施工单位填写的通风道、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通风道、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宜采用表C.5.9的格式。表C.5.9 通风道、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C.6 施工试验记录与检测报告用表
C.6.1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宜采用表C.6.1的格式。表C.6.1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通用)
C.6.2 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宜采用表C.6.2的格式。
表C.6.2 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通用)
C.6.3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宜采用表C.6.3的格式。表C.6.3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通用)
C.6.4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宜采用表C.6.4的格式。表C.6.4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通用)
C.6.5 施工单位填写的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宜采用表C.6.5的格式。表C.6.5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C.6.6 施工单位填写的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宜采用表C.6.6的格式。表C.6.6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C.6.7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记录应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记录宜采用表C.6.7的格式。
表C.6.7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记录
C.6.8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宜采用表C.6.8的格式。表C.6.8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
C.6.9 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以及暗装、埋地、有绝热层的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隐蔽前,应进行灌水、满水试验。施工单位填写的灌水、满水试验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灌水、满水试验记录宜采用表C.6.9的格式。表C.6.9 灌水、满水试验记录
C.6.10 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室内外输送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承压设备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隐蔽之前,应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施工单位填写的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宜采用表C.6.10的格式。
表C.6.10 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C.6.11 通水试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室内外给水、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卫生洁具、地漏及地面清扫口及室内外排水系统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通水试验。施工单位填写的通水试验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通水试验记录宜采用表C.6.11的格式。
表C.6.11 通水试验记录
C.6.12 冲洗、吹洗试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室内外给水、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采暖、空调水、消火栓、自动喷水等系统管道,以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在使用前做冲洗试验及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做吹洗试验时,应填写冲洗、吹洗试验记录。施工单位填写的冲洗、吹洗试验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冲洗、吹洗试验记录宜采用表C.6.12的格式。
表C.6.12 冲洗、吹洗试验记录
C.6.13 施工单位填写的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宜采用表C.6.13的格式。
表C.6.13 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C.6.14 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宜采用表C.6.14的格式。表C.6.14 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C.6.15 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宜采用表C.6.15的格式。
表C.6.15 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
C.6.16 风管漏光检测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风管漏光检测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风管漏光检测记录宜采用表C.6.16的格式。表C.6.16 风管漏光检测记录
C.6.17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风管漏风检测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风管漏风检测记录宜采用表C.6.17的格式。表C.6.17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C.7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用表
C.7.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宜采用表C.7.1的格式。表C.7.1 __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C.7.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采用表C.7.2的格式。表C.7.2 _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7.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采用表C.7.3的格式。表C.7.3 __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7.4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采用表C.7.4的格式。
表C.7.4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C.8 竣工验收资料用表
C.8.1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宜采用表C.8.1的格式。表C.8.1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C.8.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表格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填写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宜采用表C.8.2-1的格式。表C.8.2-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 施工单位填写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宜采用表C.8.2-2的格式。
表C.8.2-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 施工单位填写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宜采用表C.8.2-3的格式。
表C.8.2-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 施工单位填写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一式四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宜采用表C.8.2-4的格式。表C.8.2-4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附录D 竣工图绘制
D.0.1 竣工图按绘制方法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利用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的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D.0.2 编制单位应根据各地区、各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绘制方法。 D.0.3 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按表D.0.3的形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表D.0.3 修改内容备注表
2 竣工图的比例应与原施工图一致; 3 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 4 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图人、审核人的签字; 5 竣工图章可直接绘制成电子版竣工图签,出图后应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D.0.4 利用施工图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 2 应使用新晒制的蓝图,不得使用复印图纸。 D.0.5 利用翻晒硫酸纸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用刀片将需更改部位刮掉,再将变更内容标注在修改部位,在空白处做修改内容备注表;修改内容备注表样式可按 表D.0.3 执行; 2 宜晒制成蓝图后,再加盖竣工图章。 D.0.6 当图纸变更内容较多时,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符合本规程第4.2.4条第5款、D.0.3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附录E 竣工图图纸折叠方法
E.0.1 图纸折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纸折叠前应按图E.0.1所示的裁图线裁剪整齐,图纸幅面应符合表E.0.1的规定; 图E.0.1 图框及图纸边线尺寸示意表E.0.1 图幅代号及图幅尺寸
2 折叠时图面应折向内侧成手风琴风箱式; 3 折叠后幅面尺寸应以4#图为标准; 4 图签及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 5 3#~0#图纸应在装订边297mm处折一三角或剪一缺口,并折进装订边。
E.0.2 3#~0#图不同图签位的图纸,可分别按图E.0.2-1、图E.0.2-2、图E.0.2-3、图E.0.2-4所示方法折叠。 E.0.3 图纸折叠前,应准备好一块略小于4#图纸尺寸(一般为292mm×205mm)的模板。折叠时,应先把图纸放在规定位置,然后按照折叠方法的编号顺序依次折叠。 E.0.2-1 3#图纸折叠示意 E.0.2-2 2#图纸折叠示意 E.0.2-3 1#图纸折叠示意 E.0.2-4 0#图纸折叠示意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3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4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 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1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 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14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