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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15-2020 航空航天用高温钛合金锻件简介:
GB/T 38915-2020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航空航天用高温钛合金锻件》。这项标准主要针对航空航天领域中使用的高温钛合金锻件进行了规定,包括其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全过程。
钛合金是一种高强度、高耐热、耐腐蚀的金属材料,特别适合航空航天工业,因为航空航天设备在极端环境下(如高温、高压、高腐蚀等)工作,对材料的性能要求极高。GB/T 38915-2020 对高温钛合金锻件的尺寸、形状、表面质量、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热处理工艺、无损检测方法等做了详细的要求,确保锻件的质量和性能满足航空航天设备的使用需求。
该标准的发布,旨在提升我国航空航天用高温钛合金锻件的质量控制水平,促进钛合金锻件产业的技术进步,保障航空航天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也为航空航天行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标准。
GB/T 38915-2020 航空航天用高温钛合金锻件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9152020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GB/T 19668.2-2007》本标准接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科学 院金属研究所、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湖南金天钛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志杰、冯军宁、陈秉刚、张江峰、岳旭、朱绍祥、孙红军、解晨、白智辉、马忠贤、 马永琦、何书林高顾、贾栓孝、孟庆通、樊凯
GB/T389152020
航空航天用高温钛合金锻件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航天用高温钛合金锻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和轧制方法生产的高温钛合金锻件(以下简称锻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8.1一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8.2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2039金属材料单轴拉伸蠕变试验方法 GB/T 3620.14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362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4698(所有部分)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5168 钛及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5193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检验方法 GB/T 8180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 23605 钛合金β转变温度测定方法 YS/T1262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 射光谱法
次应采用真空自耗电弧炉熔炼。首次可使用自耗 电极、电子束冷床炉或等离子束冷床炉熔炼,最后一次熔炼时不准许添加任何元素。 3.1.2自耗电极不应使用钨极氩弧焊焊接
3.2牌号、状态和规格
锻件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T38915—2020
表1牌号、状态及规格
TC11钛合金锻件的供应状态一般为热加工态(R),其退火态(M)仅限壁厚或高度不大于100mm的锻件。 除饼材、环材外的其他锻件规格应符合订货图样的规定
3.3.1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620.1的规定, 3.3.2需方从锻件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复验时,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620.2的规定
1锻件的力学性能在经热处理后(退火态不需重新热处理)的试样坏上测试。试样的推荐热处 变宜参照表2进行,为保证材料性能,供方可依据实际需要,选用表2以外的其他热处理制度,
GB/T38915—2020
TC11锻件的持久性能按试验应力640MPa,试验时间≥35h的试验时间的规定进行检验,仲裁检验按试验应 力590MPa,试验时间≥100h的试验时间的规定进行检验
4纵部面天于100cm²的锻件,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测定锻件的力学性能,报实测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指标
3.5.1锻件经车光后交货,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3.5.1锻件经车光后交货,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3.5.2锻件的倒角半径R为3mm~10mm
GB/T389152020
段件应按熔炼炉号提供β转变温度。 转变温度仅提供实测值,不作为判定依据
应接熔炼炉号提供β转变温度。β转变温度仅提供实测值,不作为判定依据。
表6超声检测验收级别
锻件的低倍组织不应有裂纹、缩尾、气孔、金属夹杂或非金属夹杂、影响使用的偏析及其他目视可见 的冶金缺陷
经热处理后,锻件的显微组织应符合如下要求: a)TA7钛合金的显微组织应是等轴α组织或等轴和拉长α组织,以及部分破碎和扭曲的晶界α 及片状α,无完整的原始β晶界。L b 其他钛合金的显微组织应是两相区加工产生的组织,无完整的原始β晶界。在转变的β基体 上的等轴α组织、或等轴α和拉长α组织,以及部分破碎和扭曲的晶界α及片状α都是可接受 的组织。
10.1锻件表面允许存在不大于尺寸允许偏差之半的轻微划伤、压痕、麻点和皱褶等缺陷。 10.2锻件表面局部缺陷应予以清除,清理深度不超过锻件的尺寸允许偏差;且清除区域的深度 之比不应大于1:6。
造度的Ra值不应大于3.2um(以满足超声检测要
4.1 化学成分分析按GB/T4698或YS/T1262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GB/T4698进行。 4.2 室温拉伸试验按GB/T228.1一2010进行,室温拉伸试验选用R7试样。 高温拉伸试验按GB/T228.2进行,选用直径为5mm的试样。 4.4 高温持久试验按GB/T2039进行。 4.5尺寸和外形检验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 4.6β转变温度用GB/T23605或其他方法测定。 4.7超声检测按GB/T5193进行
GB/T 389152020
4.8低借、显微组织检验按GB/ 4.9外观质量检验用目视及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 4.10表面粗糙度检验用标块对比法进行
需方应对收到的锻件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 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外 议,应在收到锻件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锻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提 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锻件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规格、生产工艺、状态和同一生产周期的锻
每批锻件应进行化学成分、室温力学性能、高温力学性能、阝转变温度、超声检测、尺寸和外形、低 、显微组织、外观质量和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5.4.1每批锻件任取一件部成两半或在任一件上截取并 年解剖试样环,供方在其中一半进行性能、组织 等项目的测试,另一半交需方做复验用。 5.4.2当合同注明时,同一铸锭采用相近工艺同时生产几种规格相近的锻件时,可以用最大规格(截 面)锻件的检验结果(包括力学性能和组织)代表其他几种规格。 5.4.3锻件的取样规则应符合表7的规定
5.5.1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锻件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该不合格元素进 行重复试验。若重复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锻件合格;若重复试验仍有结果不合格,判该批锻件不 合格。 5.5.2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锻件(包括原受检锻件)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 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锻件合格;若重复试验仍有结果不合格,判 该批锻件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重新热处理后重新取样检验,重新热处理仅限一次。 5.5.3低倍组织检验按如下规则判定: a)低倍组织检验中,如发现并判为有脆性偏析(其硬度明显高于基体的偏析,常见的如富氧、富氮 等偏析),该判批锻件不合格;如判为有非脆性偏析,充许剔除后重新组批交货。 b)1 低倍组织中有裂纹、缩尾、气孔、金属或非金属夹杂时,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剔除缺陷,合格者 交货。 5.5.4显微组织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锻件不合格,但允许供方对其余锻件逐件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交货。 5.5.5尺寸和外形、超声检测、外观质量、表面粗糙度不合格时,判单个锻件不合格。
5.5.1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锻件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该不合格元素进 行重复试验。若重复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锻件合格;若重复试验仍有结果不合格,判该批锻件不 合格。 5.5.2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锻件(包括原受检锻件)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 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锻件合格;若重复试验仍有结果不合格,判 滋链件不合格一但台许供方重新热外理后重新前样检重新热外理仅限一次
低借维 、富 等偏析),该判批锻件不合格;如判为有非脆性偏析,允许剔除后重新组批交货, b) 低倍组织中有裂纹、缩尾、气孔、金属或非金属夹杂时,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剔除缺陷,合格者 交货。 5.5.4显微组织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锻件不合格,但允许供方对其余锻件逐件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交货。 5.5.5尺寸和外形、超声检测、外观质量、表面粗糙度不合格时,判单个锻件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及质量证明书
在检验合格的每件锻件上应标记如下内容 a)牌号; b)批号或熔炼炉号; c)规格; d)供应状态。 WKQ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6-2014》6.2包装、标志、运输和购存
锻件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81
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8180的规定
每批锻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牌号; d)规格; e)供应状态; f)批号或熔炼炉号; g)净重和件数; h)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i)本标准编号;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国网(基建3)181-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办法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锻件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状态; d) 规格; e) 件数; f) 本标准编号; g)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