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C-011-2019 机车有箍车轮轮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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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C-011-2019 机车有箍车轮轮箍简介:

GTCC-011-2019 可能是某个具体型号或批次的机车的编号,但没有足够的信息来直接提供关于"机车有箍车轮轮箍"的详细简介。通常,"有箍车轮"是指铁路机车或车辆上使用的带有轮箍的车轮。轮箍是一种金属环,安装在车轮的外边缘,其主要作用是支撑并引导车轮在铁轨上滚动,提高轮轨接触的效率,减少磨损,并有助于保持车轮的形状。

轮箍通常由高硬度的材料制成,如铸钢或辗钢,以承受巨大的压力和冲击。其表面可能还会进行热处理或表面硬化处理,以提高耐磨性和耐腐蚀性。轮箍的尺寸、材质和强度等级会根据机车的类型、速度、载重等因素进行选择。

如果你需要更具体的信息,比如这个型号的轮箍技术参数、制造工艺等,可能需要查阅相关的技术资料或者询问专业的铁路设备供应商或维修人员。

GTCC-011-2019 机车有箍车轮轮箍部分内容预览:

机车有箍车轮轮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车有箍车轮轮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机车有箍车轮轮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全 部项目。适用于机车有箍车轮轮箍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据监督抽查计划确定,

《声学 建筑声学和室内声学中新测量方法的应用 MLS和SS方法 GB/T 25079-2010》TB/T1400.2一2018机车用有箍车轮第2部分:轮箍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当年的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抽 收量的样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

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两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4.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2

4.3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 /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3。 6检验程序

5.1.1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样品后,应核查样品的封条、封签完好情况,检查样品,记录样 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对样 品分别登记上册、编号,及时分配检验任务,进行检验测试。样品的封条、封签不完好的、 签字被模仿或更改的,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6.1.2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

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正常运行。 6.1.3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 遵守相同的规程。在现场检测的检验样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过程中应采取拍照 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6.1.4检验人员如需要使用外部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查验其计量检定/校准 证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方可使用

产品各检验项目按下列顺序进行:

落锤试验 标志、表面质量→外形尺寸、表面粗糙度→内部完好性一→ 化学成分、拉伸 性能、冲击吸收 能量、轮箍硬度、 显微组织与晶粒 度、非金属夹杂 物、低倍组织

6.3.1检验工作应由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检验人员进行,并至少有2人参加。 6.3.2检验操作严格按本规范所依据的试验方法进行。对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须保持 对设定值的控制,并注意观察试件安装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 6.3.3检验过程中,发生停电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测试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 待故障排除后,应采用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测。 6.3.4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 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 6.3.5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 改,并妥善保留备香。检验过程中可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握

6.4检验结束后的处理

6.4.1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样品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6.4.2检验后的样品,应标注样品“已检”状态标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 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3个月后

退还生产企业。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坏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还,但应向生产企业说明 情况。生产企业要求样品不退还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各项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见表4。

表4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

中的项目对样本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

A、B类不合格判定方案为Ln;Ac,ReJ;其中“n”为A、B类检验项目的样品数量JT∕T 922-2014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混合料稠度仪, 合格判定数,“Re”为不合格判定数。其判定方案见表5。

表5机车有箍车轮轮箍检验项目及单项判定方案

当A、B类不合格满足表6所示判定方案时,所检样本合格,按抽样方案(1;0) 益督抽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判定方案不合格类别检验项目数量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e512412B类3012011019异议处理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10附则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磊、刘霞、宋玉亮、吴开钧、任国强、王艳华、郭泽策。本规范由国家铁路局管理。第7页

表3机车有箍车轮轮箍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及方法

序检验不合格技术指标检验方法仪器仪表及备注号项目类别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设备名称A类(硫化物类)粗系≤1.5级,A类(硫化物类)细系≤2.0级:B类(氧化铝类)粗系≤1.0级,B类(氧化铝类)细系≤1.0取样位置见TB/T级:1400.2—2018图5,检测面非金属夹杂物TB/T 1400.2—2018C类(硅酸盐类)粗TB/T 1400.2—2018应平行于轮箍外侧面,试样金相显微21A第4.5.1条系≤1.5级,C类(硅第4.5条检测面积不小于200mm,试镜酸盐类)细系≤2.0验按GB/T10561—2005规级:定的方法进行D类(球状氧化物类)粗系≤1.5级,D类(球状氧化物类)细系≤2.0级:B+C+D粗系≤3.0级,B+C+D细系≤4.0级不应有白点、缩孔残余、分层、裂纹、翻皮、异型偏析和金属TB/T 1400.2—2018异物。一般疏松、中TB/T 1400.2—2018低倍试样为轮箍半径方向整22低借组织A个横断面,试验按GB/T226低倍腐蚀装第4.6.1条心疏松应小于或等于第4.6条置2级,偏析和非金属规定的热酸浸方法进行夹杂物应小于或等于1级第11页

序检验不合格技术指标检验方法仪器仪表及备注号项目类别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设备名称轮箍垂直放置,以1t重锤冲击轮箍,锤头冲击面应是半径为150mm的圆柱面,底落锤试验后,轮箍不座重量不应小于12t,挠度23落锤试验TB/T 1400. 2—2018应有裂纹、断裂或其TB/T 1400.2—2018值不应小于按TB/T落锤试验第4.4.1.1条他破损现象第4.4.1.2条1400.2—2018公式(1)计机算的值,落锤高度应满足TB/T 1400.2—2018公式(2)的要求,试验时轮箍温度不高于50℃轮箍内部不得有大于或等于Φ2mm平底孔当量的内部缺陷:不TB/T 1400.2—2018应存在条状缺陷:检TB/T 1400.2—2018内部完好性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超声波探24A第4.7.2条测踏面以下10mm区附录C伤仪域时,由缺陷引起的底面回波幅度衰减应小于 4dBTB/T 1400.2—2018满足TB/TTB/T 1400. 2—2018粗制轮箍采用目视检测,成25表面质量B1400.2—2018第品轮箍采用湿法或干法磁磁粉探伤第4.8.1条4.8.1条相关要求第4.8.2条粉检测机第12页

序检验不合格技术指标检验方法仪器仪表及项目类别备注号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设备名称(1)轮箍制造标志内容应包括:a)轧制月份:b)轧制年份末两位数:c)制造单位标记:d)轮箍钢代号:2:e)熔炼炉号:f)轮箍顺序号:(2)标志排列顺序满足 TB/TTB/T 1400.2—20181400.2—2018图6的TB/T 1400. 2—2018标志位置及字体高度采用26标志A第6条要求,不应改变标志第6条游标卡尺测量DBJ50∕T-398-2021 城轨快线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其余采用目游标卡尺顺序:测(3)标志基线至轮箍内圈的距离为20mm~30mm,字体高度为10mm~15mm,在外侧面采用冷打印标志,字迹应清晰可辨,字形、笔画根部不应出现尖角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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