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566-2015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质量评审准则

DB34/T 2566-2015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质量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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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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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2566-2015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质量评审准则简介:

DB34/T 2566-2015 是中国江苏省的地方标准,名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质量评审准则》。这个标准主要适用于金属和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它详细规定了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和评审方法。

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升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和工程质量,通过定期的安全质量评审,确保矿山企业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评审内容可能包括: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矿山设施的安全性,生产设备的完好率和维护管理,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及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等。

遵循这个标准的企业需要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外部评审,不断改进和优化管理,以达到更高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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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25662015

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质量评审准贝

量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不适用于放射性矿山、煤矿、煤系硫铁矿 煤系高岭土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DB45/T 1319-2016标准下载,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

控制爆破Controlledbla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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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严格控制爆炸能量和爆破规模,使爆破的声响、震动、飞石、倾倒方向、破坏 区域以及破碎物的散范围在规定限度以内的爆破方法。

由开采境界线按一定的安全距离外推而成,指按矿山的爆破类型和方法确定的个别飞散物 距离。

把矿岩按一定的厚度划分为若干个水平分层,自上而下逐层开采,并保持一定的超前关系 层称为台阶。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山,方可参加安全质华等级评毓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 矿山企业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自主爆破的矿 山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非自主爆破的矿山应与有资质的爆破单位签订 爆破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 矿山企业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特种作业人员均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矿山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山,方可参加安全质华等级评毓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 矿山企业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自主爆破的矿 山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非自主爆破的矿山应与有资质的爆破单位签订 爆破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 矿山企业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特种作业人员均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矿山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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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人员配备及任职资格

5.1.1露天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1.2矿山作业现场,每班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5.1.3 3矿山企业应配备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兼 职。 5.1.4按规定足额配备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爆破作业、电工作业等特种作 业人员,并持证上岗。

5.2.1矿山企业应建立

5.2.1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下列人员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a) 主要负责人; b) 分管负责人;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 职能部门; e) 各岗位人员。 5.2.2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 b) 安全例会制度: c d) e 生产技术徽理學习交流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 f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g 劳动管理制度; h) 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i)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j)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k)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m)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n)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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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应急管理制度; q)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r)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5.2.3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所有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5.2.4矿山企业应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关键任务并制定关键任务作业指导书,内容应包含任务名称、任 务目标、人员及工具需求、安全职责、任务流程、隐患分析及对策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

5.3.1矿山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责任部门和人员。 5.3.2矿山企业应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安全教育培训。 5.3.3矿山企业对新员工应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形成教育培训记录。 5.3.4矿山企业对复岗和转岗员工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形成教育培训记录, 5.3.5矿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对受影响的员工应进行培训,并 形成教育培训记录。 5.3.6矿山企业对劳务人员、学习和参观人员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形成相关记录

a)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b)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4.1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账户或科目

6.5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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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5.7.1 矿山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评价资料及其它报告、批文应保存完整。 5.7.2 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应保存完整。 5.7.3 矿山主要设备档案(合格证书、说明书、相关图纸、运行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应保存完整 5.7.4 职工卫生档案应保存完整。 5.7.5 矿山企业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更新: a 地形地质图; b 典型面图; C 采剥工程年末图; d 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开采现状图

广山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评价资料及其它报告、批文应保存完整。 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应保存完整。 广山主要设备档案(合格证书、说明书、相关图纸、运行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应保存完整 只工卫生档案应保存完整。 广山企业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更新:

5.7.3矿山主要设备档案(合格证书、 5. 7. 4 职工卫生档案应保存完整。 5.7.5 矿山企业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机 a) 地形地质图; b) 典型面图; c) 采剥工程年末图; d) 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e)开采现状图。

5.8.1矿山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惠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惠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 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性质和治理情况。 5.8.2矿山企业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惠排查,并按照风险闭环管理的要求形成隐患排查台账。 5.8.3重大事故隐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和应急措施。 5.8.4隐患销案应由原隐惠排查人员签字确认。

5.9.1矿山企业应形成包含应急救援单位、

5.9.2外包单位应俊依法取得非煤矿抽俊全生产许证和相播级的施也资质余 5.9.3外包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所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编制项自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 5.9.4外包单位应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并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5.9.5矿山企业应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9.6矿山企业应建立主要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满足矿山安全生产的能力进行评估。

JC∕T 2156-2012 纤维玻璃原料及配合料COD值的测定6.1.1相邻矿山开采安全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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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工业场地内的建(构)筑物均应布置在爆破警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带

6.2.1矿山周边存在重要设施(如地表水体、公路铁路、高压输电线路、文物古迹和风景区等)的, 其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必要时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6.2.2爆破警戒范围内无民房。

6.3.1工业场地总平面应结合自然地形进行布置,主要建(构)筑物应布置在地形较平缓、工程地质 条件较好,不受洪水浸淹、不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工业场地内可能发生塌方、滑坡危险的边坡应有 可靠的安全措施。 6.3.2工业场地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布置。 6.3.3总降压变电所不应布置在受粉尘、腐蚀性气体和水雾影响的场所。 6.3.4 高位水池应布置在地质良好、不易渗漏溢流引起塌的地段。 6.3.5 空压机站应布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段,应避免受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影响。 6.3.6矿山破碎站、变电所、储油罐等建构筑物均应安设计要求设置防雷接地。 6.3.7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GB50016的规定。 6.3.8排土场不应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不良的地段,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 6.3.9排土场的位置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场地、居民点, 输电线路等设施, 6.3.10排土场位置要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排土场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和生活水源的上游。 6.3.11放置易燃及可燃材料的仓库,应位于厂区边缘,并远离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 6.3.12加油站(点),应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7.1.1穿孔必须有设计,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按设计进行穿孔作业 7.1.2钻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者试合格,掌握安全操作走 7.1.4有规范、完善仅准确的钻引验收瓷用《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 GB/T15498-2017》,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

7.2.1钻机稳车时,应与台阶坡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千斤顶中心至台阶坡线的最小距离:台 车为1m,牙轮钻、潜孔钻、钢绳冲击钻机为2.5m,松软岩体为3.5m。 7.2.2穿孔作业时采取湿式钻孔或收尘装置捕尘。 7.2.3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停留。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 的铲装设备不应同时作业。 7.2.4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台阶坡顶线的夹角应不小于45°。 7.2.5钻机靠近台阶边缘行走时,应检查行走路线是否安全;台车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 距离为2m,牙轮钻、潜孔钻和钢绳冲击式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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