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85-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JT/T 1285-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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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85-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简介:

JT/T 1285-202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是中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这个标准适用于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营运车辆,包括货车、挂车、专用车辆等。它涵盖了车辆的结构强度、防火防爆、车辆排放控制、应急设备、警示标志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车辆结构:车辆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危险货物的重量和可能产生的压力。 2. 防火防爆:车辆应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防火布等,并确保车辆的排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3. 应急设备: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应急停车设备、急救包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4. 警示标志:车辆应明显标有危险货物的类别和标志,以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

遵守这个标准的车辆,可以确保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保障运输人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JT/T 1285-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部分内容预览:

JT/T1285—2020QC/T453厢式运输车3术语和定义JT/T1178.1—2018、JT/T1178.2—2019、JT/T617.1和GB216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危险货物dangerousgoods符合JT/T617.2分类要求,或列入JT/T617.3,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或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物品。3.2危险货物运输货车motorvehiclesfordangerousgoodstransport设计和制造用于载运危险货物或牵引危险货物半挂车的汽车。3.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vehiclesfordangerousgoodstransport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及设计和制造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半挂车及半挂汽车列车。注:改写GB7258—2017,定义3.5。3.4EX/II、EX/II型车辆EX/IIvehiclesandEX/IIIvehicles用于运输爆炸品且配载限额符合GB21668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3.5FL型车辆FLtypevehicles用于运输易燃气体、闪点不高于60℃的易燃液体、满足GB/T19147规定的车用柴油或列人联合国编号UN1202的油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载货容器为罐式车辆罐体、罐式集装箱或可移动罐柜,容器的容积应大于或等于3m。注:改写GB21668—2008,定义3.4。3.6OX型车辆Oxtypevehicles用于运输稳定的过氧化氢或其水溶液(浓度大于60%)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载货容器为罐式车辆罐体、罐式集装箱或可移动罐柜,容器的容积应大于或等于3m"。注:改写GB21668—2008,定义3.5。3.7AT型车辆ATtypevehicles载货容器与FL型和OX型车辆相同的非FL型和OX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JT[GB21668—2008,定义3.6]3.8CT型车辆CTtypevehicles不属于EX/II、EX/II、FL、OX和AT型的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车辆。4车辆分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分为EX/II、EX/III、FL、OX、AT及CT型等类型。2

JT/T1285=2020

5.1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NJC∕T 207-1996 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类、N,类、N,类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应满足JT/T1178.1一2018 中4.1~4.5、4.9、5.1~5.8、6.1~6.4、6.6~6.8、7.1、7.2、7.3(EX/II、EX/II型车辆除外)、8.2的 要求。 5.2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N,类、N类半挂牵引车和0,类、04类半挂车及其组成的半挂汽车列车应

6.1.1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具有限速功能。限速功能应符合GB/T24545的规定,且限速功能调定的 最高车速不应超过80km/h。 6.1.2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号引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安装电子稳定 性控制系统(ESC)。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应符合JT/T1094一2016附录A的规定,电磁兼容性应 符合GB/T18655第3级及GB/T17619的规定。 6.1.3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后轴(非转向轴)、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 的后轴及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的所有车轴应装备空气悬架。 6.1.4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安装单胎的车 轮应配备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或具有轮胎气压监测功能的装置。TPMS或具有轮胎气压监测功 能的装置性能应符合JT/T1178.2一2019附录B的规定,且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18655第3级及 GB/T17619的规定。 6.1.5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转向轮应安装爆胎应急 安全装置,并在驾驶室易见位置标示。爆胎应急安全装置的性能及试验方法应满足JT/T1178.1一2018 附录A的要求。

6.1.5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转向轮应安装爆胎应急 安全装置,并在驾驶室易见位置标示。爆胎应急安全装置的性能及试验方法应满足JT/T1178.1一2018 附录A的要求。 6.1.6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配备符合JT/T794要求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动器的衬片需要更换时,应采用声学或光学报警装置向驾驶员报警,报警信号应满足GB12676的要求。 6.2.2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半挂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装备 电控制动系统(EBS)。 6.2.3N,类、N,类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装备的缓速器或辅助制动 装置的性能应使车辆能通过GB12676规定的IIA型试验。 6.2.4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装备符合JT/T1242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厂应提供出厂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参见附录A。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选型要求参见附录B

Z.1EX/II和EX/III型车辆特殊要求

7.2罐式车辆特殊要求

7.2.1罐式车辆整车要求

7.2.1.1FL、OX和AT型车辆结构应满足GB21668的要求。 7.2.1.2用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常压罐体的设计、制造及检验应符合GB18564.1或GB18564.2的 要求。 7.2.1.3常压罐式车辆应在罐体、罐式车辆底盘或半挂车车架易见位置设置固定的铭牌,铭牌上至少 应包括罐体唯一性编码、罐体设计代码、 业名称、制造日期等信息

2.2.1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应满足GB28373的要求。 2.2.2罐式车辆满载后,同一车轴轮胎接地点外侧间距与质心高度的比值应不小于0.9,半挂车 承载的质量不应超过列车最大总质量的60%

7.2.3常压罐式车辆后部防护

7.2.3.1N2、N3、03和0.类常压罐式车辆尾部应配备满足附录C要求的后部防护装置,运输粉末状 或颗粒状危险货物的且具备倾斜台面的罐式车辆除外。 7.2.3.2常压罐式车辆罐体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不应超出车辆的后下部防护装置及后部防护装置, 且罐体后封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外端面与后部防护装置内侧、后下部防护装置内侧在 车辆长度方向垂直投影的距离均应大于等于150mm。

JT/T12852020

罐式车辆的罐体顶部如有安全阀、通气阀组件以及检查孔、装卸料阀门、管道等附件设备设施,应 满足GB7258要求的倾覆保护装置

7.3CT型车辆特殊要求

3.1当CT型车辆设计用于运输属于多个类别、项别的危险货物包件时,车辆应满足所运输所有 货物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3.2CT型车辆电气装置应符合GB21668规定的AT型车辆的电气装置要求。

7.4用于运输特定类项危险货物的车辆要求

.4.2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还应满足GB11806的要求。 .4.3运输符合JT/T617.2规定的第1、2.1、3、4.1、4.2、4.3、5.1、5.2等类项及其他具有易燃特性危 验货物的车辆,应满足下述要求: a)安装符合JT/T230要求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且车辆无论空、满载,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接地端 应始终接地。半挂车与气体燃料半挂牵引车应分别设置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排气管距燃油箱、燃油管净距离应大于等于200mm,排气管出口应装在罐体/箱体前端面之 前、不高于车辆纵梁上平面的区域

有保温、冷冻和机械制冷功能的危险货物运输车

具有保温、冷冻和机械制冷功能的车辆符合下列条件: a 用于运输需控制温度的危险货物的车辆,其车应具有隔热能力,并采用适用的制冷措施,确 保运输过程中车厢内温度不超过JT/T617.2中列明的控制温度范围。按GB29753规定的隔 热性能试验要求,厢式货车、厢式半挂车总传热系数应不超过0.4W/(m²·K); 车辆应采取避免所运输介质的蒸汽及冷却剂渗入驾驶室的措施: 驾驶室内应配备能够对货厢的总体温度进行控制的装置; d) 制冷剂应不易燃; 机械制冷车辆的制冷器具应能够不依赖车辆发动机而独立工作

8.16.1.4、6.2.2和6.3的规定自2020年5月1日开始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3.26.1.2、6.2.4、7.2.3.1及7.2.3.2中关于后部防护装置的规定自2021年5月1日开始 车型实施,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表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表如表A.1所示

表A.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表

JT/T1285202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选型要求

B.1.1针对具体危险货物,应根据JT/T617.3中规定的车辆类型代码确定适用的车辆类型。若 IT/T617.3未指定某种危险货物适用的车辆类型代码,除相关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外药业公司生产基地钢筋工程施工方案,可以选用CT型 车辆运输。 B.1.2运输包件的EX/I、EX/III型车辆货厢应为独立式封闭结构,且满足QC/T453规定的淋雨试验 要求,

B.2.1罐式车辆车型兼容要求

在罐体设计满足GB18564.1等标准规定的所需盛装介质安全要求的条件下,按照JT/T617.3确 定货物所对应的车辆类型后,按照如下要求选择罐式车辆类型: a)若货物所对应的车辆类型是FL型,可选用FL型车辆; b)若货物所对应的车辆类型是OX型,可选用OX型或FL型车辆; c)若货物所对应的车辆类型是AT型,可选用FL型、OX型或AT型车辆

B.2.2半挂牵引车车型兼容要求

按照如下要求选择半挂牵引车类型: a)若货物所对应的车辆类型是FL型,可选用FL型半挂牵引车; b)若货物所对应的车辆类型是OX型,可选用OX型或FL型半挂牵引车; C 若货物所对应的车辆类型是AT型或CT型GB/T 38103-2019标准下载,可选用FL型、OX型、AT型或CT型半挂牵引

3用于运输包件危险货物的CT型车辆车型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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