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2001-2018 炼钢安全规程

AQ 2001-2018 炼钢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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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AQ 2001-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6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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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2001-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AQ 2001-2018 炼钢安全规程简介:

AQ 2001-2018全称为《炼钢安全规程》(Industrial Safety Regulations for Steelmaking),是中国冶金工业的标准之一,由中国冶金工业协会发布。这个规程主要针对炼钢行业的生产活动,旨在保障炼钢过程中的工人安全,防止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炼钢安全规程详细规定了炼钢生产中的设备操作、工艺流程、环境条件、安全防护、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它涵盖了从原料准备、熔炼、浇铸、精炼到产品处理的全过程,对设备运行、人员操作、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

AQ 2001-2018包含的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要求、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火灾和爆炸预防、噪声和振动控制、粉尘和有害气体的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遵守这个规程对于炼钢企业来说,是保障生产安全、保护员工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维护企业稳定生产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监管部门和从业人员来说,也是进行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提升行业安全水平的重要参考。

AQ 2001-2018 炼钢安全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AQ20012018

本标准规定了炼钢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炼钢厂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和设备检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JT∕T 522-2022 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养生剂(膜),仅注日期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4053.1固定式平台及钢梯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2固定式平台及钢梯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3固定式平台及钢梯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T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 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6067.1走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14784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6912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T20801.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6部分:安全防护 GB 28664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84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68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414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439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03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TSG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

AQ20012018

通过上升管内充氩气作为提升气体,利用气泡泵原理使钢水不断从上升管流入真空室,再从下降管流回 到钢包,形成循环流动,使钢水在真空室内实现深脱气处理。

4.1炼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满足GB/T33000的相关规定。 4.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 预评价。 4.3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有《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并按相 关规定送审。 4.4建设项目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 隐蔽。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峻工说明书及峻工图交付建设单位

4.4建设项目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签字后, 隐蔽。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峻工说明书及峻工图交付建设单位

a)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b 项目安全设施峻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峻工投人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峻工验收,并形成韦 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峻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6炼钢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事安金生产管理工作

a)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b 项目安全设施峻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峻工投人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工验收,并形成书 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峻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6炼钢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7炼钢企业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应包括下列内容: a)应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登记建 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4.7炼钢企业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应包括下列内容: a)应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登记建 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b) 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4.8炼钢企业应根据GB6222的有关规定,配备煤气在线监测、防护设施,在煤气易泄漏和聚集区域, 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4.9炼钢企业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4.10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

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格证,方可上岗。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1炼钢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应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吊运 高温液态金属的影响范围内。 4.12炼钢企业应建立健全派遣劳动者用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派遣劳动者用工的安全管理,对被派 遣劳动者应进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1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 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14炼钢企业应建立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制度。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 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4.15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拆除或移作他用。 4.16炼钢企业应建立铁水、钢水、液态渣跑漏、煤气中毒以及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 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GB/T29639的相关规定,并在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置必备的 气体检测仪、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毒面具、呼吸器、洗眼器、急救药品与器械等事故应急器具, 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17炼钢企业生产、检、维修作业外包的,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和安全交底,签订安全 办议,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4.18炼钢企业强电磁辐射区域应设警示标识,体内安装有心脏起搏器或金属植入物的人员禁止进入 4.19炼钢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调查和处理。 4.20进入涉及煤气、氮气等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GBZ/T205规定要求,先 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DB65/T 4017-2017标准下载5厂(车间)的位置与布置

5.1厂(车间)的位置

5.1.1选择厂(车间)的位置,应注意工程地质条件和洪水、海潮、台风、滑坡等灾害的危害,并按地震烈 度等级标准设防。 厂址地坪应高于最高洪水水位0.5m以上,地处海岸边的应高于计算潮水位1m以上;如受条件 限制无法达到,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5.1.2厂(车间)应位于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当地生活水源的下游,并应有适当的安全 健康防护距离 5.1.3炼钢厂不应邻近居民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生活水源地和重要农业区;选择厂址时,应同 时考虑炼钢厂“三废”排放、弃置及噪声、电网闪烁等公害所产生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炼钢厂的弃渣场,应位于居住区和水源地安全健康防护距离以外的低洼地带,并应考虑爆炸、扬尘 有害元素扩散的安全距离;厂内钢渣处理设施,应布置在主厂房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1.4落锤破碎废钢的设施,应设在流动人员稀少的厂区边缘安全区域,并应有可靠的防止废钢飞散 的围护设施;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3t、5t、7t落锤应分别大于30m、50m、80m,并应采取必 要的安全措施。 5.1.5煤气柜、乙炔站、丙烷气站、供油站、天然气储配站等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及产生烟尘、有毒 有害气体的设施,应位于厂区和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1.6氧气站应位于空气洁净区域,其空分设备的吸风口应位于各种易燃、易爆性气源与尘源的常年 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1.7各车间及设施的位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震、职业健康、运输安全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及 安全技术要求

5.1.5煤气柜、乙炔站、丙烷气站、供油站、天然气储配站等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及产生烟尘、有毒 有害气体的设施,应位于厂区和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1.6氧气站应位于空气洁净区域,其空分设备的吸风口应位于各种易燃、易爆性气源与尘源的常年 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1.7各车间及设施的位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震、职业健康、运输安全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及 安全技术要求,

5. 2厂(车间)的布置

JG∕T 319-2011 预应力用电动油泵AQ20012018

5.2.1炼钢主车间的布置,应根据各种物料的流向,保证其能顺畅运行,互不交叉、干扰,并尽可能缩短 铁水、废钢及钢坏(锭)等大宗物流的运输距离, 5.2.2炼钢主车间与各辅助车间(设施),应布置在生产流程的顺行线上;铁水、钢水与液体渣,应设专 线(或专用通道)运输,以减少其他物流干扰。当铁水采用汽车运输时,应采用特种专用车辆,尽量减少 铁水运输距离,道路宽度、净空、坡度应根据铁水运输车辆的尺寸、技术参数专门核算确定,保证运输安 全。严禁经由国家或地区公交线路运输铁水。 5.2.3炼钢主车间,应按从原料至成品(坏、锭)的生产流程,以各工序分区作业为原则,合理布置各工 艺装备及生产设施,确保各工序安全、顺行 5.2.4炼钢厂内,应按消防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牌

6厂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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