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699-2019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规程

DB32/T 3699-2019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规程
标准编号:DB32/T 3699-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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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699-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32/T 3699-2019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规程简介:

DB32/T 3699-2019《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规程》是江苏省的地方标准,主要针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这份规程的出台,是为了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水平,保证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提升城市夜间的照明环境,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同时也是为了节约能源,实现照明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该规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养护管理:对养护组织机构的设立,养护人员的配置,养护计划的制定,养护技术标准的设定等进行了规定。

2. 养护内容:详细列出了照明设施的日常检查、清洁、维修、更换等各项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

3. 养护技术:规定了不同类型的照明设施(如高压钠灯、LED灯等)的养护方法和技术要求。

4. 安全管理:对养护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如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设备的使用,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

5. 节能环保: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照明设备和养护技术,以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

6. 绩效评价:对养护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价,以持续改进养护服务质量。

这份规程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水平,为城市夜景的美化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DB32/T 3699-2019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节电试验标准 GB 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T31832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 C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8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T457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GJ32/TC06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 住建部令(2010)第4号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服务平 3.1 照明设施 lightingfacilities 3.2 亮灯率 brightlightrate 在给定的范围内,正常发光的灯具数量与总灯具数量的百分比,由于配电、线路原因或不可抗力因 素造成的除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修复的仍应计入灭灯数量

4.1.1养护单位应配备与其养护活动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养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4.1.2任何单位不应在白天擅自送电维修照明设施, 4.1.3 照明设施的维修更新应与原设施保持一致, 4.1.4 照明设施均应标识齐全、清晰。 4.1.5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价,及时掌握照明设施的运行现状

DG∕TJ08-2247-2017 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标准4.2.1智能控制设备的养护应包括智能控制中心、智能监控系统、照明智能设备、UPS电源、单灯控 制器、电子门禁系统、电子号牌等 4.2.2变配电设施的养护应包括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照明配电箱、配电间(室)、配电柜(屏)、 节电器等。

节电器等。 4.2.3配电线路的养护应包括架空线路、地下(埋)管线、工作井等。 4.2.4灯杆的养护应包括一般灯杆、高杆灯灯杆、多功能路灯杆等。 4.2.5灯具的养护应包括一般灯具、LED道路照明灯具、隧道灯等。 4.2.6接地系统的养护包括接地线、接地体等。

5.1.1一般巡查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照明设施及附属设施外观完好情况; b 其他施工对照明设施的影响; C 不符合安全距离而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 5.1.2 巡查其他损坏照明设施的现象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在照明设施上的刻划、涂污等; b) 在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 或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等; C) 擅自在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等; d) 擅自在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等; e 擅自迁移、拆除、利用照明设施; f 其他可能影响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5.1.3 当发现有损坏照明设施时,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5.1.1一般巡查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6.1.1一般巡查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a)照明设施及附属设施外观完好情况; b)其他施工对照明设施的影响; c)不符合安全距离而影响照明效果的权

5.2.1应急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客

5.3.1设施巡修宜在夜间进行,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

a)熄灯情况; b) 配电运行情况; c) 其它异常情况。 5.3.4 应定期进行照明设施检测,掌握设施运行状况。 注:设施检测包括接地电阻、照明质量、线路负荷、功率密度值检测等

5.5.1设施巡查快速路、主干路每月应不少于一次;次干路、支路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5.5.2设施巡修宜每周一次。 5.5.3设施检测应每年不少于一次。 5.5.4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增加设施巡查次数。 5.5.5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时主于路应增加设施巡修次数

a)单灯报修等24小时内修复; b)线路、配电故障2小时内赶至现场处理,一般故障48小时内修复; c)严重故障除不可抗拒力外,于5日内修复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2018》5.7照明设施使用寿命及维护基地配备

5.7.1照明设施使用寿命应参照设计规定执行,若设计无规定,则参照本规程附录A推荐值执行。 5.7.2从事照明设施维护的单位,应配备满足日常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的固定场所、专业维护人员、车 辆、设备、材料。 573在城市中心区城半维 万麦机错时宫左维拍围内迅黑

个维护站点,配备相应的人员、 在城市电文域以外, 当维护范围每达到200km2 量达到5万盏规模时,宜在维护范围内增置一个维护站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和设备

5.8照明设施养护评价

5.8.1照明设施养护评价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设施综合完好率应不小于95%; b 亮灯率:主干道不应小于98%,其他道路及公共区域不应小于96%; C 照明质量达标率:亮度(照度)、均匀度、环境比、眩光限值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的规定,既有城市道路不应小于90%,新建道路应达到100%; 照明功率密度值等节能评价达标率新建道路应达到100%,既有道路应不小于80%; 照明线路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85; f 接地电阻: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 5.8.27 根据设施巡查、巡修、检查的结果,应按照本规程相关规定对照明设施现状评价,评价结果分 为保持、提升和更新三类,被评价为提升、更新的照明设施后续改造不在养护工作范围以内。

6.1.1智能监控中心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城市照明智能化监控中心宜实现功能照明智能化控制全覆盖; 监控中心机房维护应符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配置UPS电源,电源 容量应满足全功率运行不小于4小时或配备双回路供电系统; C) 应及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和处理工作,保证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可用性: d) 每年应对控制中心设备箱的线路、控制板检查、清洁1次,保持设备、线路整洁。 6.1.2 智能监控系统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制定系统运行管理制度,配备系统管理员,定期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备份基础数据和业 务数据; b) 应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设置权限,避免非授权用户读取、破坏或窃 取数据,禁止在系统服务器和操作终端上运行非系统配置的软件程序; C) 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检查、调整运行参数,保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d) 系统养护单位和人员应相对稳定,并按照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更新和升级。 6.1.3 照明智能设备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智能控制器应工作正常、固定牢靠,光控器的探头应保持清洁; b) 光控器的数据准确度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C 控制系统的有关参数应设置正确,并能根据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开关灯时间。 6.1.4 UPS电源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使用UPS电源时,应遵守产品说明书或使用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电源接线顺序; b 应严格按照正确的开机、关机顺序进行操作。避免因负载突然加载或突然减载时,UPS电源的 电压输出波动大,而使UPS电源无法正常工作; c) 严禁频繁地关闭和开启UPS电源; d) 严禁超负载使用,UPS电源的最大启动负载宜控制在80%之内; e 长期无停电的UPS,应当每隔3~6个月对UPS放电后重新充电; f 长期存放的UPS,应当每隔36个月对UPS开机使用和充电; g 应定期对UPS电源进行维护工作,清除机内的积尘,测量蓄电池组的电压,检查风扇运转情况 及检测调节UPS的系统参数等

6.1.5单灯控制器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控中心内的单灯监控软件各项数据、设置参数应定期备份; b) 监控中心内的单灯监控软件、各配电柜内分布的集中控制器和每盏灯杆内的单灯控制器终端性 能应每年检测一次。 .1.6 电子门禁系统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子门禁系统输入输出线路应当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无破损、鼠咬等现象; b) 闭门器应螺钉坚固、闭门顺畅,无积尘、漏油等现象; C) 电子门禁系统性能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d) 电子门禁系统数据应当定期备份。 6.1.7 电子号牌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信息应及时更新,保证读写信息获得最高实用性和准确率; b) 系统性能应每年检测一次; C) 信息应定期备份。 6.1.8 本规程未列出的智能控制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数据收集、整理反馈,并按照设备提供方的 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养护。

重庆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6.2.1变压器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6.2.1变压器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定期检查变压器电流、电压及其变化情况,三相应一致; b 油浸式变压器应无渗油或漏油,油位和温度应正常; C) 充油套管和油位计内的油色应正常,且无渗漏现象; d) 接线端子应无虚接、松动或过热现象; e 瓷套管应清洁,无裂纹和损伤及放电痕迹 f 变压器本体及所有附件应完好无缺陷,运行声音正常; g 变压器基础应无下沉,变压器顶盖上无异物: h 防雷保护设备接线端子应无松动,接地保护与主接地网的连接良好。 6.2.2 变压器有下列异常运行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运,并投入备用变压器运行;无备用变压器时,应 立即报告养护管理单位和供电部门处理: a) 变压器内部出现爆裂声等异常声响; b) 变压器漏油或喷油,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指示限度; C 变压器冒烟着火、引出线与母线套管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d 干式变压器温度升至120℃以上; e) 变压器附近有火源、爆炸等危急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 6.2.3 箱式变电站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础及周围混凝土操作平台应无明显下沉、破损情况: b 护栏应无损坏,护栏及箱体上的警示标志应完整、清晰,门锁应完好; C) 接地装置应完备、连接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d) 各部位连接点应无过热、螺母无松动、脱落、发黑现象; e) 各部位无异常响动或异味、焦糊味,元器件表面应清洁完整; 信号灯、电铃、故障报警等信号装置应工作可靠,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g 各种仪器仪表应显示准确; h) 三相负荷应平衡且无过负荷现象,开关分合位置、仪表指示正确,控制装置正常工作: i) 熔断器熔体规格、自动开关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采用铜线替代熔体或自动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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