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159.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

GB/T 37159.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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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159.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简介:

GB/T 37159.3-2018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这个标准主要是针对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在运营过程中的检验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是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的重要装备,其安全和性能直接影响到海洋石油工业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因此,对这种平台进行定期的运营检验是非常必要的,以确保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运营检验的范围、内容、方法、频率以及检验结果的处理等,旨在通过系统的检验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平台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具体来说,标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检验对象: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各个系统,如钻井系统、动力系统、导航系统、安全设备等。 2. 检验内容:设备的功能测试、性能评估、磨损情况、腐蚀情况、电气安全等。 3. 检验方法:可能包括目视检查、仪器测量、模拟试验、无损检测等。 4. 检验周期: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磨损程度,规定合理的检验周期。 5. 检验结果处理: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对检验记录进行归档等。

此标准为行业内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监督等各方提供了统一的依据,对于提升我国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GB/T 37159.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部分内容预览: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

GB/T37159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石油自升式钻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投人运营后的证书 及检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的运营和检验

GB/T 37159 32018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平台管理者drillingunitmanager 在平台运营期间实际行使平台生产经营管理权力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船东、承租人等。 3.1.2 船舶识别号shipidentificationnumber 国际海事组织用于对船舶进行呼叫的代号

DB31∕T 1159-2019 电动汽车灭火和应急救援指南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CS:中国船级社(ChinaClassificationSociety) IMO: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Organization) MS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MaritimeSafety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CS:中国船级社(ChinaClassificationSociety) IMO: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Organization) MS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MaritimeSafety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4.1.1应完成船籍登记,并维持法定检验证书的有效性。 4.1.2应按照船级社的要求完成入级,并维持船级证书的有效性。 4.1.3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符合证明》证书。 4.1.4应按照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第三方机构认证。 4.1.5平台管理者应持有有效的《海洋石油作业设施备案通知书》证书。 4.1.6出海人员应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的课程培训,并取得《海上求生、急救、消防、艇筱操 纵、直升机水下逃生》证书。 4.1.7平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安全资格的有关证书。 4.1.8平台各操作岗位应经过相关岗位操作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4.1.9平台管理者应组织开展各级应急演练并保存记录。 4.1.10平台运营所需文件见附录A。

4.1.1应完成船籍登记,并维持法定检验证书的有效性。 4.1.2应按照船级社的要求完成入级,并维持船级证书的有效性。 4.1.3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符合证明》证书。 4.1.4应按照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第三方机构认证。 4.1.5平台管理者应持有有效的《海洋石油作业设施备案通知书》证书。 4.1.6出海人员应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的课程培训,并取得《海上求生、急救、消防、艇筏操 纵、直升机水下逃生》证书。 4.1.7平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安全资格的有关证书。 4.1.8平台各操作岗位应经过相关岗位操作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4.1.9平台管理者应组织开展各级应急演练并保存记录。 4.1.10平台运营所需文件见附录A。

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者应按SY/T10025的要求组织作业前检验: a 作业者首次使用该平台时; b 相邻作业合同工程内容存在重大差异时; 平台管理者变更后; d) 平台实施重大修理、改造后; e 冷停三个月以上恢复作业前; 作业者认为必要时

4.2.2钻并系统定期检

4.2.2.1一般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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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 一般要求如下: a) 平台管理者应向经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验资质的 机构申请检验: b) 从事海上平台钻井系统检验的人员应由主管检验机构授权,无损检测人员应具有行业协会或 等同机构授权的二级或以上检验资格; 检验所用的设备及器具应在有效的鉴定周期内,并持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d) 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并签发证书。 4.2.2.2 关键设备检验要求如下: a) 按照GB/T19832的要求对相关提升设备进行检验; b) 按照SY/T10025的相关要求对钻井液循环设备进行检验; 参照所属船级社的相关要求对平台井架进行检查; d) 按照SY/T6367的相关要求对钻井设备进行检验: e) 按照SY/T6868的相关要求对防喷设备进行检验。 4.2.2.3 证书与报告要求如下: a) 检验机构应保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提交给平台管理者; 纸质检验报告应由平台管理者代表及检验机构分别保存,保存时间应为两个换证检验周期

4.2.3危险区域设备定期检验

4.2.3.1检验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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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监视和测量装置定期校验

4.2.4.2定期校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2.4.2定期校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由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实施; b) 校验设备或工具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如需校验,校验程序应符合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C)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仪表按照JJG124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证; d) 压力仪表按照JJG52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证; e) 安全阀应按照GB/T12241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证; f) 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账

4.2.5作业许可备案检验

4.2.5.1检验要求如下

4.2.6系物器具定期检验

4.2.6.1检验应由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 4.2.6.2系泊用系物安全性能应满足所属船级社人级规范的要求。 4.2.6.3拖系物安全性能应满足MSA《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要求

4.3.1.1拖航准备

拖航作业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a)平台管理者应按MSA《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制定拖航计划; b)作业者应按SY/T6707的要求进行目标井位井场调查,查明井场范围内影响平台就位和作业 的潜在地质特征和不良地质现象,组织评价桩基稳定性; c) 作业者应在拖航前组织拖航会议,明确目标并位参数、拖船、航线、计划拖航时间等因素; d 平台管理者应核实拖航可变载荷、完成稳性计算,核查平台初稳心高度不应小于0.3m: 平台管理者应向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提交操作手册、拖航稳性计算书、船舶国籍证 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海上移动平台安全证书、载重线证书、防止油污证书、吨位证书和起重设

备检验记录薄; 平台管理者应提供给承拖方表1要求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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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航作业平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g)平台管理者应协助验船师进行平台拖航检验,并获得适拖证书: h)确定预定航线附件的临时插桩点

拖航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平台应在许用可变载荷范围内保持适当的舰倾,除操作手册特殊要求外,舰倾应不小于0.3m; b)平台应开启号灯并悬挂号型; C) 航速和航线应符合拖航计划的要求,主拖船应负责拖航过程中的避让及航向的修正,定时监测 并报告船位、航向、航速、拖力、拖缆状况、风向、风速、水深、浪高、能见度等数据; d) 辅拖船应在主拖船前方至少2.8km(1.5nmile)处清障,并保持通讯畅通; e 当平台进入预定航线后,拖缆应放至正常拖带长度,在水深符合要求的条件下,拖缆长度宜不 小于500m; 宜使主拖船和平台同时处于波峰或波谷,且保持拖缆受力在额定范围内

就位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在平潮、无浮冰的条件下进行就位作业; b) 下放桩腿前应清理升降装置周围的障碍物,确认桩靴注满海水、解锁锁紧装置; 可依据水深和海况提前下放桩腿; d) 宜在平台舰部距目标井位100m时进行初就位; e) 宜利用平台锚机配合进行精就位

43.1.4插桩与压载

插桩及压载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插作业前应根据目标并位并场调查报告进行风险分析并完成应急预案: b)应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控,并记录时间、桩腿位置、船体倾角、升降装置负荷、升降单元电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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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压载量等; C) 插桩过程中应观察船体吃水,随时调整船体水平度; d) 各桩腿捕桩深度不再变化后,宜保持平台状态至少30min后再进行压载: 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方式进行压载作业; ? 压载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个桩腿下沉时,应及时调平船体; 压载至预定压载量且各桩腿深度不再变化后,宜保持平台状态至少3h后再进行升船: h) 升船至作业气隙后,应调平船体,上紧锁紧装置并转移负荷

4.3.2.1作业准备

平台管理者应组织作业前检查,内容至少包括: a 应按照设备生产厂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D 钻井仪表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防爆性能应满足SY/T6671的要求; c) 平台的安全、救生、消防、应急设施及通讯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爆炸隔离及释放通道进行检查; e) 对硫化氢、可燃气体和火灾的探测及报警系统进行功能试验; 按照SY/T6868的要求进行井控系统现场测试: g) 接照作业要求配备相应的钻具和钻并工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对入井的钻具进行检查、清洗丝扣、丈量,并绘制入 井工具图

4.3.2.2滑移悬臀梁

悬臂梁在推出及收回作业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a)操作前应核算悬臂梁与井架载荷符合操作手册的规定,并对移动滑轨进行清洁、润滑; 滑移过程中应监测并保持悬臂梁两侧的移动速度一致; 滑移到位后应先锁定悬臂梁.再关闭动力源

4.3.2.3常规钻完并作

居规范、作业者的设计及作业指令完成钻完井作业

DB13(J)∕T 8391-2020 城市智慧照明建设技术标准4.3.3.1降船前准备

降船作业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获取降船后72h的关气与海况预报,评估气象条件是否符合操作手册的要求; 按照平台操作手册要求对平台可移动设备及物件进行固定; 对平台安全、救生、消防、应急设施及通讯系统进行检查; d 对舱室、甲板水密设施进行检查; 对锚泊、拖曳设备进行检查; f) 进行升降系统联合检查; 清理桩腿周围的障碍物,解除桩腿锁定,检查确认锁紧块完全打开; h 进行试升船、试降船作业,检验升降系统的功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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