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29-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61/T 129-2017 陕西省移民 (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 规划及建筑设计技术导则简介:
DBJ61/T 129-2017《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及建筑设计技术导则》是陕西省针对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制定的一项地方技术标准。这份导则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设计原则: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当地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2. 选址要求:导则对移民安置点的自然环境、地质条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安置点的安全和便利。
3. 建筑设计:导则提供了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建筑风格、功能布局、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等,确保了建筑的实用性和舒适性。
4. 绿色建筑和环保要求:鼓励使用绿色建材,推广节能技术,实现建筑的绿色化和环保化。
5. 人文关怀:考虑到移民群体的特殊性,导则强调了公共空间的设计,以满足其社交需求,同时对特殊群体如老人和儿童的设施也进行了规定。
6. 后期管理:还对安置区的后期运营管理提出了指导,以确保社区的和谐稳定。
这份导则是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和指导安置区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提高移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J61/T 129-2017 陕西省移民 (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 规划及建筑设计技术导则部分内容预览:
关于发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7日
陕西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起草人员:孙西京辛蓉刘铁梅梁晓农 郑娅荣冯华李寒曹琰
杨‧琦任瑞红 黄利斌 兰婧娴 白雷 赵华 林颖 晏永浩 郭振威 李秋娥 柯晓娟 朱剑龙 本导则审查人员:谢积绪 王奇 田策 杨筱平 侯亦峰 惠 劫 张 勇 邓军 王双林
JGJ∕T 77-20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总则 2 术语 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 3. 1 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 3.2 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内容(要求)及技术规定 4 3.3 安置点建设规划的制定 14 3. 4 安置点规划的成果要求 15 + 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筑设计 17 4. 1 建筑设计 17 4. 2 设计内容及技术规定 17 4. 3 设计文件的编制 20 附录 22 本标准用词说明 27 编制依据及标准名录 28
1.0.1为推进我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科学指导移民(脱贫) 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提高设计质量,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安置点实际情况,制定 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的建设规
1.0.2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的建设 划和建筑设计。
1.0.4集中安置规模按居住人口规模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 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表1.0.4集中安置分级控制规模
1.0.5集中安置的配套设施,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其配 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集中安置的配套设施,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其酉
1符合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 合的总体要求; 2符合“城乡统筹、布局优化、集约用地、规划适度”的建设 现划设计原则,以及“保障基本、安全适用”建筑设计原则: 3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 候特点与环境条件;
4符合绿色环保规划理念,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的设计思想, 1.0.7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的期限 应与《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保持一致。 1.0.8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规划及建筑设计,除应 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4符合绿色环保规划理念,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的设计思想, 1.0.7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的期限 应与《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 则》保持一致。
0.1 行政村 administrative villagd
是指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 自治的管理范围,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
2.0.2中心村key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行 政村。
2.0.3公共设施 public facilities
2.0.4安置房residentialbuildin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5道路 road
供各种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安置点的道路等 分为小区主路、小区支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0.9无障碍出人口 accessible er
在坡度、觉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不 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3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
3.1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
3.1.1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安置建设 规划)的任务,是对符合《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要求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并统筹安排各类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1.2编制安置建设规划应按照《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
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基码 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做好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1.3安置建设规划应与新型城镇、美丽乡村、镇村改
划布局之间统筹协调,有效实施移民搬迁与各类专项规划,特别 是扶贫攻坚规划的衔接
3.1.4安置建设规划应满足《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方
细则》规定的集中安置点要求,建设规划范围包括进城入镇集口 安置社区,依托中心村庄和已建集中安置点续建的安置点,依扌 新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中心社区、安置社区和特色社区等。
3.2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内容(要求)及技术规定
3.2.1安置点建设规划用地规机
建设用地应与土地总体规划衔接,新建安置点和配套设施应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应严格落实建房用地标准。各类安
置点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包含公共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 标。 1安置点建设用地构成 安置点建设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 化与广场用地四类。 安置点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a和3.2.1b的规 定,各项建设用地取值租加不应超过建设用地上限
2.1a平原、川地、台塬区安置点建设
2.1b山地、丘陵区安置点建设用地
注:1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建筑用地和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2采取多层或高层住房建设模式的安置点建设用地标准 应符合表3.2.1c 的规定。
表3.2.1c安置点建设用地标准分类
3采用传统独门独院住宅建设模式的安置点宅基地用地标 准,应符合表3.2.1d的规定,
表3.2.1d安置点户均宅基地用地标准分类
3.2.2安置点建设规划用地布局
1用地布局应以进城入镇为主,优先在市、县(区)、镇(街) 规划内,建设集中安置社区;以依托中心村庄和已建集中安置点 续建安置为辅,同时以结合新建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为重要手 段,从宏观上把握集中安置的方向。 2对主要从事二、三产业的搬迁户实行楼房化安置,应严格 落实城镇居民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用地规模。 3对远离城镇的小型集中安置点可采用传统独门独院住宅 建设模式。
1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要求,优先 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荒山和薄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
2规避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隐惠点,地势相对平 坦开阔,满足环境承载力要求,有安全可靠的水源保障。 3交通较为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产业 发展具有一定基础的中心村、小城镇、产业聚集园区等地区。 4旅游景点、历史古迹、革命遗址、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优 势突出、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地区。
3.2.4集中安置规模以上的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一
3.2.5安置点产业发展与产业用地布局
1产业发展模式: 1)大农业模式: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通过整合农业 生产规模、引进科学技术等手段,形成以提高农业生产 效能为目的的产业模式。 2)小城镇模式:在以开发、建设小城镇形成移民安置点的 地区,通过教育培训、政策优惠等手段,大力发展二、三 产业的产业模式。 2产业发展措施: 1)针对大农业模式,结合安置点周边用地,建设发展农业 产业示范园区,通过畜牧养殖和设施农业的建设,弓导 搬迁户脱贫安置;对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生态农业、旅 游观光农业、美丽乡村的建设,促进移民搬迁与产业布 局的协调发展。 2)针对小城镇模式,结合周边县镇二、三产业的建设发展 通过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的形式,帮助搬迁户就业增 收。 3产业用地布局: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为自标,按
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建设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 配套产业项目,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2)产业发展规划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安置点产业发展的 思路、定位、策略及空间布局等内容。 3)通过对安置点产业的空间发展布局规划,尤其是二、三 产业的布局规划,确定产业发展的用地规模。 4)对具有畜禽养殖业发展条件的安置点,应单独规划畜禽 养殖业发展区,并应布置在安置点的下风方向,目与安 置点的距离不小于300m。 5)对以农业种植为主要产业的安置点,结合农业现代化发 展,应充分考虑天型机械设备停放、农作物晾晒及储存 对建设用地的要求。
3.2.6安置点住宅建筑
1安置房建筑设计:应确保质量安全,因地制宜,功能合理, 经济适用,做到生态绿色、美观实用,在建筑风格上尽可能体现出 力史和地域文化特色。 2采取多层或高层住房建设模式的安置房面积,应严格执 行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规定: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建房人均不超过 25m²,以60m²80m²100m²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m²。 3搬迁对象中的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2人户 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县级政府应按人均20m²的标准负责建房 纳入迁入地敬老院、养老机构等由民政部门实行集中供养:有 定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实行“交钥匙”工程。 4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的搬迁户,在严格执行省定宅基地 面积标准及建房补助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应由搬迁对象根据家庭 经济状况,坚持实用够用,合理确定住房面积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思维导图汇总3.2.7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公用设施
表3.2.2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
续表3.2.2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
·为应配置,○为宜配置,一为不需设置,★为政府直接投资;
注:1●为应配置,○为宜配置,一为不需设置,★为政府直接投资:
DL∕T 5192-200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总布置设计导则3.2.8道路交通设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