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430-2017 浅海石油起重船舶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SY/T 6430-2017 浅海石油起重船舶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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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430-2017 浅海石油起重船舶吊装作业安全规范简介:

《SY/T 6430-2017 浅海石油起重船舶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的一项重要安全标准,主要针对在浅海石油开采过程中,起重船舶进行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这项标准的出台,旨在提高浅海石油开采作业的安全水平,减少因吊装作业不当导致的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石油工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该规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业准备:包括船舶状况检查、设备检查、作业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和准备等内容,确保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且符合安全要求。

2. 作业过程:规范了吊装作业的步骤和操作程序,如起升、下降、移动、定位等,规定了操作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防护:对作业区域的划分、警示标志的设置、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应急预案的制定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降低作业风险。

4. 设备维护和检查:规定了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要求,以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5. 事故处理: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了预判,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降低事故损失。

6. 环境保护:考虑到海洋作业的特殊性,还对作业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提出了要求,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破坏。

总的来说,《SY/T 6430-2017 浅海石油起重船舶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是一份全面、实用的行业安全规范,对于规范浅海石油开采过程中的吊装作业,提升作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SY/T 6430-2017 浅海石油起重船舶吊装作业安全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2017一0801实施

SY/T 64302017

CJ∕T 302-2008 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般要求 4 起重作业人员 施工自然环境 0 施工前检查 吊装作业 应急处置 参考文献

SY/T 64302017

SY/T 64302017

浅海石油起重船舶吊装作业安

本标准规定了浅海石油工程起重船吊装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安全及应急处置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浅海水域内的石油工 船舶吊装作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82—19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Y/T6346浅海移动式平台拖带与系泊安全规范 SY/T6564海上石油作业系物安全规程 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规字(1999)018号

3.1.1应根据吊装作业需要选择安全可靠的起重船。 3.1.2应根据起重船性能和吊装作业需要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辅助船。 3.1.3吊索具选择应符合SY/T6564的规定。

3.2.1建设单位应编制吊装设计方案。 3.2.2吊装设计方案包括吊耳的设计、重心的计算、吊索的设计、拖拉滑移设计、装船设计和稳性设 计等。 3.2.3吊装设计方案应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

3.3.1不具备自航能力的起重船拖航前,应申请船舶检验机构对起重船及辅助船进行检验,并取得适 拖证书。 3.3.2起重船拖航和就位作业执行《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规 字(1999)018号)和SY/T6346的规定。

3.4现场吊装施工设计

3.4.1作业前,施工方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现场吊装施工方案,并经作业相关方共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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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现场施工方案包括起重船和辅助船的就位方案、吊装方案、应急预案等

3.5.1作业前,施工方组织相关各方对作业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 措施,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3.5.2吊装作业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人员应熟悉吊装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吊装方案执行。

3.5.1作业前,施工方组织相关各方对作业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 措施,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3.5.2吊装作业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人员应熟悉吊装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吊装方案执行。

3.6.1作业前,按规定应向 作业许可备案,

作业人员,包括吊装作业中的司索指挥、司索、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体检应符合国家现行体检表所列项目的要求;两眼视力(包括) 力)不得低于0.7(起重机起升高度在20m以上,两眼视力不得低于1.0);无色盲,无听 ,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等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和生

4.3.1起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 4.3.2起重船、辅助船的船员均应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4.3.1起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

5.1作业前,应根据起重船安全作业性能,对作业海区的气象海况进行评估。 5.2施工方应根据吊装作业周期及作业海域气象预报资料,在作业前对气象海况进行预测,确保气 象海况条件至少满足一个吊装作业周期内的安全作业要求。

起重船就位完成后应对起重船进行检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检查船舶四角吃水,起重船的纵倾和横倾应满足起重机的安全作业要求并做好记录。 b)复核定位点,并做好记录。 c)前、后锚机的锚缆(链)受力均匀。 d)调载系统及备用调载泵的状态和能力正常。 e)船舶主机及供电系统、操纵系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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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船就位完成后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起重机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滑轮组、操纵系统正常。 b)吊钩高度限位装置、吊臂限位装置正常。 c)吊重跨距表、吊重指示表正常。 d)起重机操作室各操作手柄、按钮、信号及报警装置、通信设备正常。 e)吊臂、起重船甲板和作业现场照明应满足作业要求

起重船就位完成后应对被吊物进行检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被吊物的吊点、卡环、索具、撑杆、拖拉系统索具以及驳船甲板、垫墩强度和稳性分析等应 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b)索具和卡环的规格型号应与施工设计方案一致。 c)索具和卡环应经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吊装作业: a)被吊物重量超过起重机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清。 b)被吊物固定没有全部解除。 c)起重机制动器或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 d)被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 e)船舶纵、横角大于船舶稳性要求。 f)能见度不良无法看清船舶甲板、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g)作业海区浪高、海况不满足起重船安全作业要求。 h)作业海区风力大于6级(含6级)。 i)起重船定位锚张力达不到稳定船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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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天气、海况趋势应满足吊装作业周期。

7.3.1施工方应按照吊装方案进行吊装作业。 7.3.2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应逐一进行挂扣。 7.3.3起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20%和80%时,应指定专人随时观察被吊物、索具、钩头滑轮组、吊 机钢丝绳、吊机滚筒、刹车、船舶吃水、系泊缆等关键部位的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起吊。 7.3.4被吊物吊离地面或船甲板面安全高度后,应停留5min~10min,检查吊机、系泊缆及船舶吃 水情况,确认正常方可继续操作。 7.3.5被吊物就位下放到预定位置后,应逐渐放钩。起重量减少10%,30%,90%时应停止下放,对 位置进行确认。 7.3.6在吊装作业过程中,任何人因紧急情况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现场作业人员应服从。

操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应全面掌握作业施工方案DB34∕T 2916-2017 公路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指导书编写规程,熟悉起重船舶基本性能,了解被吊物重量、重心、几何尺寸等 参数。 b)吊装作业前,应校对指挥信号。 c)根据作业要求,对作业现场和作业区人员动态进行检查。 d)按被吊物重量和形状选用吊索具,索具挂好后,应验证吊点位置。 e)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操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熟悉作业内容及工艺要求,掌握安全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 b)吊装作业前应清理被吊物周围的障碍物。 e)被吊物件应牢固捆扎,棱角、快口、利边或精密部件应加衬垫。 d)作业时,作业人员的站位应有充分的避让余地。 e)根据被吊物就位方向,挂好牵引绳。 f)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听从司索指挥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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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起重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车检查,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应操作。 h)作业中遇到异常情况,被吊物无法放下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并立即发出信号。 i)离开驾驶室前,应将吊钩放到安全位置,各控制器回零位,切断电源。 j)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听从司索指挥的指挥

3.1每次作业前,施工方应根据计划作业海区的气象、海况、作业性质、施工周期、船舶性能等制 定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突发恶劣气象海况、吊机机械故障、吊物坠 落、船舶严重横倾等。 8.2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应符合GB/T296392013的规定,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8.3吊装作业时发生危及船舶或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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