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485-2015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YB/T 4485-2015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5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36182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YB/T 4485-2015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简介:

YB/T 4485-201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全称为《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铁矿石采选企业在进行污水处理时应遵循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设备选择、运行管理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指导和规范铁矿石采选企业的污水处理工作,实现废水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企业的绿色发展。

具体来说,这个标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总则: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以及基本术语和定义。

2. 污水来源与水质:明确了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的来源和主要水质指标,为后续处理工艺的选择提供依据。

3. 污水处理工艺:规定了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预处理、主体处理和深度处理等环节,以及各种处理工艺的技术要求。

4. 设备选型和安装:对污水处理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运行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5. 运行管理:规定了污水处理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操作规程、监测与记录、异常处理等内容。

6. 污染物排放控制:明确了污水处理后排放的水质标准,以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7. 绿色生产与环境管理:鼓励企业采用绿色生产方式,加强环境管理,降低环境风险。

这个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的技术水平,也有助于推动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YB/T 4485-2015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B/T44852015

JC∕T 2535-2019 建筑用人造石英石和岗石墙板YB/T44852015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为规范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的处理及利用,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资源化利 用,防止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的分类、总体要求、铁矿 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处置的基本技术、安全与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及利用,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矿山的污水处理及利用技术。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的处理及利用技术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件,仅所任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661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CECS92:97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

D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采矿废水miningwastewater 采矿生产过程中产生并排放的废水,包括地下开采区域或采空区域抽出的排水、露天开采的区域或 采后区域排放的疏干水,废石场(包括排土场)排出的废水, 3.2 露天采矿废水 openpitminingwastewater 铁矿企业露天开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pH值大于6的废水,包括露天开采区域或采后区域排放的疏 干水,废石场(包括排土场)排出的废水。 3.3 地下采矿废水undergroundminingwastewater 铁矿企业地下开采生产过程中产出的pH值大于6的废水,包括地下开采区域或采空区域抽出的排 水(不包括受采矿影响的地下水)。 3.4 选矿废水beneficiationwastewater 选矿过程中产生并排放的废水,包括铁矿在重选、磁选、浮选及其联合工艺流程中排放的废水,以及 洗矿、碎矿和选矿厂浓缩池、尾矿库等排出的废水。 3.5 矿山酸性废水acidminewastewater 铁矿采选过程中未经过处理,pH值小于6的采矿废水。 3.6 矿山生活污水ironminelivingwastewater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采矿废水miningwastewater 采矿生产过程中产生并排放的废水,包括地下开采区域或采空区域抽出的排水、露天开采 采后区域排放的疏干水,废石场(包括排土场)排出的废水

露天采矿废水openpitminingwastewater

YB/T44852015

铁矿山采选企业车间、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所生活产生的污水。

4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的分类

根据铁矿石采选企业的开采方式和通用习惯将污水分为露天采矿废水、地下采矿废水、选矿废水、矿 山酸性废水和矿山生活污水五种

5.1.1铁矿采选企业污水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a)源头及全过程控制,减量化、资源化原则; b) 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利用、达标排放原则; 风险控制,不产生二次污染,无害化原则。 5.1.2铁矿采选企业污水处理的规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5.1.3矿山酸性废水处理中有防腐要求的建、构筑物或设备应采用防腐、防渗材料和采取防腐措施 5.1.4 处理构筑物或设备应考虑排空设施,排空污水禁止直接进入周围水环境。 5.1.5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应进行规范的处理、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铁矿采选企业污水处理工程一般由主体工程、配套辅助工程组成。 2主体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 扣深度处理等单元。

5.2.3配套辅助工程主

5.3.1污水处理工程的选址及平面布置应根据企业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要求、风向、水文与工程地质及 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 5.3.2污水处理工程应有相对较为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药剂及污泥的处置。 5.3.3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总体规划适当预留余地,以利扩建、施工、运行和维护。 5.3.4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的改扩建工程应优先考虑原址,因场地限制需重新选址应符合5.3.1的要 求。

5.3.1污水处理工程的选址及平面布置应根据企业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要求、风向、水文与工程地质及

6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处置的基本技术

6.1.1.1地下采矿废水应经过预处理后提升至地表处理、处置。 6.1.1.2根据水质不同,预处理一般采用多级沉淀法。 6.1.1.3预处理后废水提升至地表后优先用于采、选矿生产,如达到回用要求可用于广区生活用中水 6.1.1.4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应进行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可随废石进人排土场、尾矿库等

采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1。 6.1.3采矿废水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 6. 1.3.1预处理工艺

采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1。

采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1。

6.1.3采矿废水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 6.1.3.1预处理工艺

a)根据沉淀情况可适当添加辅助沉淀的药剂,药剂投加宜采用自动计量方式; b)沉淀可采用多种形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酌情选择平流式、辐流式、竖流式、斜管(板)等或者多

YB/T44852015

图1采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种池型结合; c)沉淀过程产生的底泥不应堆积、堵塞池体。应经过处理后定期清空外运,根据铁矿采 实际情况可输送至排土场、尾矿库或者其他处置场地。

6. 1. 3. 2 出水要求

a)出水首先应回用于采、选矿生产,也可用于其他用途或达标外排;

a)出水首先应回用于采、选矿生产,也可用于其他用途或达标外排; b)外排的废水应满足GB28661中对水污染物的控制指标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外排指标 c处理后回用的水质不应对采、选矿主体指标造成影响,

6. 2. 1一般规定

6.2.1.1选矿废水通常伴随尾矿产出,根据不同的选矿工艺应对选矿废水进行治理,选矿废水不应外 排,根据铁矿采选企业选矿工艺特点,对选矿废水治理后回用至选矿生产。回用的废水不应影响最终精 矿的主要技术指标。 6.2.1.2选矿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底泥可随尾砂一起排至尾矿库、进人井下充填或者有条件的企业 可通过论证后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处置。

6. 2. 2 工艺流程

选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2

6.2.3选矿废水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

6.2.3.1单一磁选工艺选矿废水水质通常主要污染因子为SS,通过对SS的分级沉淀去除,根据回用水 要求高低分级回用。 6.2.3.2浮选或多种选矿工艺联合选矿废水相对水质较为复杂,如物理沉降难以降解选矿药剂,则应增 加深度处理工艺。 6.2.3.3物理沉降可投加助凝药剂,药剂投加宜采用自动计量方式。 6.2.3.4深度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特点选择针对性处理手段,出水回用应满足用水点要求,不能对选矿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造成影响。 6.2.3.5选矿废水处理后尾砂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YB/T44852015

明:工艺流程中虚线框内工艺为

图2选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物的控制指标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外排指标要求。 6.3.1.2应考虑从源头上控制矿山酸性废水的产生量。 6.3.1.3原则上矿山酸性废水治理后首先应考虑回用至采选作业。 6.3.1.4矿山酸性废水的产生量通常因降雨量的增减而大小波动,废水的处理规模应根据企业当地降 雨强度、地表条件、汇水范围等条件而定。 6.3.1.5在设计常规酸性废水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应考虑应急系统。 6.3.1.6矿山酸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底泥应经过机械脱水后根据各企业自身特点妥善处置, 或者随尾矿一起输送至尾矿库,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6. 3. 2 工艺流程

矿山酸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

GB∕T 38706-2020 陶瓷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6.3.3矿山酸性废水处理设计技术要求

图3矿山酸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3.3.1在设计之初应进行源头水量、水质的控制。 B.3.2矿山酸性废水收集后应通过流量计量控制水量,避免超过正常系统处理能力导致系统出

YB/T44852015

6.3.3.3中和药剂可选择石灰、电石渣、液碱等碱性物质,根据各企业用料的方便程度选择。常规处理 工段不应选用单一的液碱药剂,可选择与石灰或电石渣配比投加。 6.3.3.4混合反应池内的pH值应根据各个企业污染因子的种类投加碱性药剂进行调节,具体pH值 控制参数详见CECS92:97。 6.3.3.5应设计在线联动自动控制系统,通过实时监测混合反应池内的pH值来控制中和药剂的投加 量。 6.3.3.6沉淀池中底泥的回流有利于减少中和药剂的添加和降低沉淀池中底泥的含水率,底泥的回流 比根据不同矿山酸性废水中去除金属离子的不同应在调试期间进行调整。 6.3.3.7剩余的污泥处理处置可根据不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方法包括机械脱水后外运处置 直接提升至尾矿库处置等。 6.3.3.8在pH值调整后高于9的情况下,需对出水进行pH值的回调至6~9之间。 6.3.3.9处理后的废水各项指标应满足GB2866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GB/T 31997-2015标准下载6. 4. 1一般规定

6.4.1.1矿山生活污水与普通城市生活污水相比较大的特点是排水的不稳定性,应设置调节池,并根据 其主要特点采取针对性设计。 6.4.1.2有条件的铁矿山采选企业可直接将生活污水接人市政管网,进人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无 法接人市政管网的铁矿山采选企业应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满足排放要求后回用或者外排。 6.4.1.3矿山生活污水的规模应充分考虑矿山企业的特殊性,除去对企业在职工人的统计外还应根据 实际情况考职工家属及其他流动人口的污水产水量。 6.4.1.4对于铁矿山采选企业工作人员尤其是井下生产作业人员的淋浴用水量应在各地区用水定额的 基础上适当增加。 6.4.1.5矿山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量相对较小,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做如下处理处置:通过槽罐车定期 清理外运与城市污泥统一处理、用于周边农田肥料或可输送至企业尾矿库等

6. 4. 2 工艺流程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