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481-2019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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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481-2019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GB/T50481-2019《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它对棉纺织工厂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等环节提供了具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旨在提升棉纺织工厂的生产效率,降低能耗,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规定了棉纺织工厂的选址原则,考虑了环境、气候、交通、供水、供电等因素,对工厂的总平面布置也给出了指导。

2. 建筑设计:对工厂的建筑结构、防火、防爆、防尘、防噪声等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工厂的建筑安全和环保。

3. 生产工艺设计:根据棉纺织工艺流程,对生产设备的选型、布置,生产工艺参数等进行了规定,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 供配电与能源系统:规定了工厂的供电、供气、供水、蒸汽等能源系统的配置,强调了节能和环保。

5. 自动化与信息化:鼓励棉纺织工厂采用先进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6.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工厂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废弃物处理、废水废气排放等环保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7. 劳动卫生与劳动保护:规定了工厂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8. 维修与管理:对工厂的设备维护、生产管理等方面也给出了指导,以确保工厂的长期稳定运行。

条文说明则是对标准中各项规定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帮助理解和应用这些标准。

总的来说,GB/T50481-2019《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是一部全面指导棉纺织工厂设计和建设的权威文件,对于棉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GB/T50481-2019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5.3.5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确定,也

6.1.1纺部、加工部,织部的生产辅助设施设置及建筑面积,可按 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生产类型、规模、生产组织形 式和维修保养模式调整。 6.1.2纤维检验室、纺部试验室、织部试验室、包磨针室、皮辊室 综室、调浆室和保全保养室宜靠近所服务的部门,其他生产辅助 设施可设在厂区内。 6.1.3检验检测仪器和辅机设备可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确 定,也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调整。 6.1.4经轴室存放经轴宜采用经轴架和经轴搬运吊轨设施。经 可按下式计算,

设施可设在厂区内。 6.1.3检验检测仪器和辅机设备可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确 定,也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调整。 6.1.4 经轴室存放经轴宜采用经轴架和经轴搬运吊轨设施。经

式中:S 经轴室面积(m); 浆纱机台数; n 每台浆纱机每批经轴数; S,一每只经轴的占地面积(m²); f一面积利用系数(宜取0.5)。 6.1.5 废棉处理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纺部宜设废棉处理车间; 2废棉处理车间应单独设置,并应设滤尘系统;

GB∕T 33837-2017 玻璃纤维涂覆制品拉拉-拉疲劳性能的测定式中:S 经轴室面积(m): 浆纱机台数; n 每台浆纱机每批经轴数: 每只经轴的占地面积(m); f 面积利用系数(宜取0.5)。

f一面积利用系数(宜取0.5)。

1 纺部宜设废棉处理车间; 2废棉处理车间应单独设置,并应设滤尘系统; 3采用自动喂人废棉处理工艺流程时,在抓棉机与该机后设 备的输棉管道中应安装金属、火花探除器; 4采用手工喂人废棉处理工艺流程时,在进入处理设备前的

输棉管道中应安装金属、火花探除器。

2.1仓储建筑物应满足各类生产物资的储备要求,并应符个 生产、加快周转、合理储备的原则

6.2.2仓库宜采用单层或多层建筑结构形式。单层原料库、成品 库的梁底高度可为6.0m。纱库,坏布库和机物料仓库宜采用货架 式,梁底高度可为4.5m~6.0m。原料堆放可采用固定堆场

的梁底高度可为6.0m。纱库,坏布库和机物料仓库宜采用1 ,梁底高度可为4.5m~6.0m。原料堆放可采用固定堆场

原棉的储存周期宜按90d计算,化纤原料可按30d计算; 2 包装及辅助材料储存周期宜按30d计算; 3 成品及废棉的储存周期宜按15d计算。 6.2.4 荷重法计算仓库面积时,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 仓库面积(m); Q 日存储量(kg); T 储存周期(d); q 单位面积储存能力(kg/m²); f 面积利用系数(取0.5)。 6.2.5 仓库平均单位面积储存能力,可按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采用。

6.2.7机物料仓库面积宜根据企业规

耗定额社会配套及物流水平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F 确定。

1宜有实现纺纱或织造全流程自动化生产、数学化监控和智 能化管理,工序间物料自动输送,夜班无人值守,设备生产过程和 故障可远程控制、诊断等功能; 2宜有保障生产需要的数学化监控和智能化管理的制冷系 统、空调系统、滤尘系统、空压系统和灯光的智能化管理系统; 3宜有能源智能管理和控制系统; 4宜有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渣排放和处理等环境保护 的数学化监控和智能化管理系统; 5宜有提供生产组织和办公管理所需的信息通信和数据管 理系统; 6厂房内宜设置区域无线局域网及相应的管理系统; 7 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8可设置其他数字化监控和智能化管理系统。

7.0.3棉纺织工厂的信息化与智能制造宜由厂级信息

间信息化平台和现场数据采集与监控各智能子系统构成。智 系统集成应具备标准化通信方式和信息交互的支持能力,名 统应采用国际通用的接口、协议。智能化系统应可扩展,为智 系统的各类专业化业务扩展和功能技术提升创造条件

7.0.4信息化与智能制造系统应有与工厂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分

7.0.4信息化与智能制造系统应有与工厂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分

级智能制造系统控制间,控制间的设备配置和建筑装潢标准 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的有关规定

8.1.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满足生产要求,并应符合安全可靠、技

8.1.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满足生产要求,并应符合安全可靠、技 术先进、操作维修方便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8.1.2供配电设计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和节能环保的电气 设备和材料。

8.2.1 棉纺织工厂的下列场所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的消防用电负荷 2 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原棉堆场的消防用电负荷; 3 工厂的数据监控室的用电负荷: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备用电源机房和变配电所的备用 照明。

8.3.1电源电压等级与供电回路数应根据工厂建设规模、用电容 量和供电条件确定。 8.3.2棉纺织工厂宜采用10kV或35kV供电。低压配电应采 用220V/380V。35kV供电电源可采用35kV/0.4kV直变方式进 行供配电设计。

8.3.3棉纺织工厂应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用电负荷,消防负荷不

应计入总负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用电负荷,宜采用纺织设备及公用配套设备制造厂商 在产品说明书中提供的单台设备的电动机型号、额定功率、功率因 数和设备需要系数等参数; 2棉纺织工厂应采用放射式配电系统,自变压器低压侧至用 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应超过三级; 3负荷计算应由低到高逐级进行,并应逐级乘以同时系数; 4工厂供配电系统的负荷计算,可按本标准附录H确定。 8.3.4工厂应设高压配电室,35kV及以下供电的非充油配电装 置的高压配电室,可建在车间附房内。工厂生产区内不应设置露 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 8.3.5车间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建设规模和负荷分布设置变电所; 宜建在车间附房内,宜采用十式变压器; 3木 相邻两个车间变电所之间,宜设低压联络线。 8.3.6 变压器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的总容量、单台容量和台数应根据计算负荷及经济 合理运行的原则确定。单台容量不宜超过3150kV·A; 2变压器应选择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3千式变压器可与高低压配电装置安装在同一房间内。当 在同一房间相互贴近布置时,有封闭式外壳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 低于1P2X;当无封闭式外壳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设置在变电所内的油浸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 5车间变电所与高压配电室不在同一房间时,变压器的高压 进线伽应设隔离电器和避雷器

8.4.1工厂的照明宜采用一般照明,穿、织布、验布和修布等工 序可采用混合照明。车间一般照明宜采用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

序可采用混合照明。车间一般照明宜采用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

,也可采用LED光源或其他新型节能光源。混合照明可根 及工作环境采用适当的节能灯具。

灯,也可采用LED光源或其他新型节能光源。混合照明可根据用 途及工作环境采用适当的节能灯具。 8.4.2照明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制,负荷宜三相均衡配置。 车间照明宜按工序、工段或操作工车位设照明配电箱,并宜在配电 箱内设分区控制开关。车间附房照明电源也可从同一防火分区内 就近的照明配电箱引来。

车间照明宜按工序、工段或操作工车位设照明配电箱,并宜在配电 箱内设分区控制开关。车间附房照明电源也可从同一防火分区内 就近的照明配电箱引来。

8.4.3灯具布置应根据建筑结构、灯具

表8.4.4棉纺织工厂的照明供电参数表

表8.4.5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的照度标准值

注:设计照度与照度标准值的偏差不应超过士10%。

8.4.6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U.不应小于0.6。 8.4.7棉纺织工厂宜采用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的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箱实现 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宜选用LED光源的消防应急照明 标志复合灯具,其自带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1厂房及仓库的楼梯间应设置疏散照明,疏散照明应设置在 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1x。 2安全出口灯光指示标志应设置于安全出口门和疏散门的

正上方,灯具下边框距门框上沿0.15m~0.20m处 3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宜沿厂房内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 面1.0m以下墙面暗装或部近疏散通道的建筑立柱、设备机头 (尾)箱的不可开启门或不可移动的部位,面向疏散通道的侧面处: 距地1.0m以下明装,两灯间距不应大于10.0m,在转角处间距不 应大于1.0m;也可沿车间疏散通道地面暗装,灯具正面应与地面 同一高度,两灯间距不应天手3.0m,在转角处间距不应大于 1.0m;疏散通道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1x。 8.4.8智能生产厂房宜采用集中控制型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8.4.8智能生产厂房宜采用集中控制型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标志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消防应急照 明控制器实现。

8.5.1厂房、仓库和原棉堆场《海岛及滨海型城市旅游设施基本要求 GB/T33538-2017》,应根据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确 定建筑物防雷分类,并根据其类别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8.5.2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宜利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 的金属屋面板、结构主钢筋、钢柱和建筑基础钢筋做防雷装置的组 成部分。

8.5.1厂房、仓库和原棉堆场,应根据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确 定建筑物防雷分类,并根据其类别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8.5.4信息系统的各种箱体、壳体、机架等金属组件的接地应有 功能性等电位联结及接地保护措施。 8.5.5易产生静电的输棉、滤尘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应做防静电 接地。

功能性等电位联结及接地保护措施。

8.5.5易产生静电的输棉、滤尘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应估

8.6无功补偿与谐波治理

8.6.2工厂应采取下列措施抑制和治理高次谐波: 1 由短路容量大的电网供电; 2选用D,ynl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3在车间配变电所的低压母线处集中设置电容串接调谐电 抗器的无源滤波组合装置; 4选用有源滤波器

8.6.2工厂应采取下列措施抑制和治理高次谐波

8.7.1工厂应根据工厂类型、规模和场所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法规真题及答案,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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