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935-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13/T 2935-2019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简介:
DB13/T 2935-2019是河北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这份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河北省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以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堆场作业等活动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该规范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设计:规定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包括监测设备、数据传输设备、数据处理中心等,以及它们的选型、安装和调试要求。
2. 数据监测:确定监测参数,如PM2.5、PM10等颗粒物浓度,以及风速、风向、温湿度等环境参数,明确监测频率和数据精度。
3. 数据传输与管理:规定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和报告的流程,以及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要求。
4. 运行维护:设定系统的运行维护标准,包括日常检查、故障处理、定期校准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系统稳定性。
5. 法律责任:对于不按照规范执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说明,以确保规范的有效执行。
6. 技术支持和服务:可能还包括对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和培训要求等。
请注意,具体的规范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和科技发展进行更新和调整。实际应用时,应以最新发布的标准文本为准。
DB13/T 2935-2019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利不借和定。 3.1 扬尘 施工场地产生并逸散至周围环境空气中的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物,简称 PM1o0
杨尘 施工场地产生并逸散至周围环境空气中的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物,简科
个自然日24小时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DBJ 15-75-2010 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也称为
DB13/T 29352019
有效数据率 在监测时段内实际采集的有效数据的个数与理论上应采集数据的个数之比,以百分数计。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由在线监测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数据应用单元等组成。
4. 2. 1 组成
图1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组成示意图
在线监测单元由扬尘在线监测仪(可选配视频监控单元、气象传感器等)组成。
4.2.2技术指标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扬尘在线监测仪包含符合H653的射线法监测仪及光散射法监测仪两类,其技术 指标应不低于表1要求。
表1扬尘在线监测仪技术指标
DB13/T29352019
表1扬尘在线监测仪技术指标(续)
4. 2. 3. 1绝缘电阻
使用交流电源时,设备的电源相、中联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
4. 2. 3. 2绝缘强度
使用交流电源时,设备电源相、中联线对地的绝缘强度,应能承受交流电压1.5kV、50H 1min实验,无飞弧和击穿现象。
4.2.4视频监控单元
单元主要用于对现场环境定时抓拍或监测浓度走
气象传感器主要用于记录监测点位的风向风速等气象环境,可用于分析该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景
数据处理单元由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数据存储等组成。采集、存储各种监测数据,并按后台服 务器指令定时向后台服务器传输在线监测数据和设备的工作状态。
数据应用单元由监控平台和移动APP等组成。用于扬尘等各类监测数据的信息存储,并对监测结果 进行判别、检查、存储、统计分析与处理的信息化系统
5.1.1建筑施工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5.1.1.1根据建筑施工占地面积确定监测点数量,监测点数量应符合表
5.1.1.1根据建筑施工占地面积确定监测点数量,监测点数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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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建筑施工监测点数量设置
监测点位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监测点位 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监测点位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其它监测点位应结 合常年主导风向,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施工场地边界,兼顾扬尘最大落地浓度。 5.1.1.4 当与其他建筑工地相邻或施工场地外侧是交通道路且受道路扬尘影响较大时,应避开在相邻边界 处设置监测点
5.1.2市政建设施工、公路施工、铁路建设施工等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5.1.2.1非线性工程的市政建设施二
.1.Z. 求。 5.1.2.2市政建设施工、公路施工、铁路建设工程等线性工程每个标段宜设置1至2个监测点位。 5.1.2.3监测点位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监测点位 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5.1.2.4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监测点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其它监测点位应 结合常年主导风向,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施工场地边界,兼顾扬尘最大落地浓度。 5.1.2.5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邻或施工场地外侧是交通道路且受交通道路扬尘影响较大时,应避开在 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
5.1.3料堆场地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5.1.3.1根据料堆场地占地面积确定监测点数量,监测点数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5.1.3.2监测点设置于堆场边界范围内,且可直接监控散体物料堆场主要生产活动。监测点位不宜轻 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5.1.3.3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监测点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其它监测点位应 结合常年主导风向,沿堆场边界设置。 /
5.1.4监测点周围环境和采样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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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采集传输、存储要求
6.2.1数据有效性要求
数据有效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连续运行至少15d,有效数据率不低于85%; b)每小时至少有45min的采样时间; c)每日至少有20h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
6.2.2数据取值有效位数
监测仪数据精确至1ug/m。
6. 2. 3 异常值取舍
6.2.3.1监测仪校准期间(含校准膜和校准流量)的所有数据应标注为无效数据。 6.2.3.2当发生临时断电时,从断电时起至恢复供电后仪器正常运行止,该时段内的监测数据 为无效数据。不得人为擅自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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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射线法监测仪现场端在线监测原始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
中心端在线监测原始数据(分钟值和小时值)存储时间不少于5年。存储扬尘监测点位的能力不少 于5000个
可通过基于B/S技术架构的监控平台、手机移动端APP进行数据查询和分析!
监控平台能够根据采用β射线法监测仪器的监测数据,对光散射法设备进行比对,对监测数据质 量进行分析判别。
历史数据、 曲线趋势分析,可对任意多个扬尘监 测点同时查询、数据对比、排名分析、多图表(折线图、柱状图、饼图)分析
可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设定自动报警限值,当监测点扬尘小时平均浓度值超过报警限值,监控 平台自动报警,通知相关管理部门。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7. 5移动端 APP
具备手机移动端数据访问功能。可查看扬尘点位的GIS位置、扬尘数据的查询与分析,自动接收 报警,并可随时进行报警信息处置反馈
系统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建设方在相应点位进行核实,所安装监测设备应按合同清单核查无误,并完成安装调试; b) 系统应连续稳定运行15d以上,并完成联网测试; c) 监测设备应具有设备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等文件; d) 应具有监测设备现场安装信息表、监测设备验收表; e) 运维单位根据相关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数据符合规范要求; f) 运维单位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g) 提供完整的监测系统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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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在系统满足验收条件后,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上报相关主管单位或招投标单位受 理,经核准符合验收条件,由相关主管单位或招投标单位实施验收,
8. 2. 2 验收指标
8. 2. 2. 1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验收时应确保监测设备性能指标、联网测试技术指标等关键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