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922-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1/T 1922-2019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验规程简介:
DB41/T 1922-2019是河南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验规程》。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检验项目以及检验合格判定准则等,旨在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具体内容包括:
1. 系统构成:规定了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应包括的硬件设备、软件功能和网络通信等内容,确保系统的完整性。
2. 性能要求:对系统的可靠性、准确性、响应速度等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保证系统能有效监控和管理起重机械的运行状态。
3. 检验方法:详细描述了各个组成部分的检验流程和方法,包括现场检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
4. 合格判定:明确了检验结果的判定标准,只有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要求,系统才能判定为合格。
5. 维护与更新:对系统的维护和升级提出了要求,确保系统的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
这个标准适用于在河南省境内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对于起重机械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以及检验机构都有指导意义。通过执行这个标准,可以提升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DB41/T 1922-2019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验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GB/T28264一2017中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工况 流动式起重机械在一定条件下的工作状态。 3. 2 W 水平度 起重机械主体结构前后支腿的高低差,体现了起重机械的整体水平度。 小准信 3. 3 支腿垂直度 支腿的横向垂直度和纵向垂直度,
DB41/T 19222019
e)无雨雪等影响; f)现场应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系统检验时,现场人员应满足: 检验人员应具有起重机械检验人员证; b)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类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系统安装调试单位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现场检验; d 应配备和穿戴必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验验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巨柱爬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非法定计量检定 当进行校准。
5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
系统的检验项目和要求附录A。
系统的出厂合格证和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应齐全,系统的起重机械信息采集源、监控参数、监控状态 和视频系统应与起重机械类型相匹配。
系统的中技术资料和配 2017所要求的信号采集单元、信号处理单 元、控制输出单元、信息存储单元、 信息输出接口单元等硬件设施,
系统管理员的授权,系统管理员在身份识别通过
5.6.1检查系统显示的所有界面的文字表达形式应有简体中文。 5.6.2在司机座位上,斜视45°,应能清晰完整的观察到人机界面,显示的信息不刺目、不干 清晰可辨。
5.7通信协议的开放性
5.7.2验证系统通过以太网或者USB接口是否能方便地将记录数据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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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载条件下,通过按急(应)1 起重机械各种报警装置的功能。由 施工单位人员模拟起重机械监控系统中的各 ,检查其应能向起重机械操作者和处于危险 区域的人员发出清晰的声光报警信号, 照设计的设置要求对起重机械止停
5.9.1系统信息采集源应符合GB/T28264一2017中表1要求。 5.9.2各信息采集装置的安装应固定可靠,并经施工单位人员调试到位,无影响信息采集准确度的干 扰情况。
5.10.1.1起开载荷,显示器上应显示起重量,显示计量单位为“t”,并应至少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10.1.2根据试验工况将小车停在相应位置,起升机构按100%额定起重量加载,载荷离地100mm 200mm高度,悬空时间不少于10min。整个过程中观察系统应当反映起重机械载荷的实时变化,待载 荷稳定后观察显示屏上的载荷数值作为系统显示的数据记录为Q;将现场经过标定的试验载荷作为检验 载荷的数据记录为Q。选取在30%额定起重量与100%额定起重量之间其他两点的载荷继续进行前两款的 试验。 做三次载荷试验后,按照GB/T28264一2017中7.3的要求计算起重量综合误差,不应大于5%, 注:对于架桥机等现场无法准备额定载荷的特殊情况,起重量误差试验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做。
5.10.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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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1系统应能实时显示风速值,记录当前风速值,查看风速计合格证。测量与起重机风 位置的风速,验证与显示值的一致性。 5.10.5.2通过调低试验报警门槛值,察看其有效性。系统应能立即发出警报信号,在司机室 周围应能清晰观察到声、光报警信号,
检查系统实时记录,应能显示起重机械的回转角度,实测回转角度数值与系统显示值进行 证其有效性和准确度
5. 10.7大车运行偏斜
5. 10. 8 水平度
5.10.9支腿垂直度
检查系统中应实时显示的支腿垂直度的数据并记录。将数学式角度仪等仪器架设到支腿的下横梁上 则量支腿的横向垂直度并记录,再将数字式角度仪等仪器放置于支腿的垂直面上,根据支腿不同的形式, 选取相应位置测量纵向的垂直度并记录。将记录的数据进行对比,验证起重机械的支腿垂直度是否符合 要求。
5.10.10操作指令
在空载条件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起重机械的动作进行操作验证,检查各动作在显示器上应 显示。并查看相关记录,操作信息是否能保存和回放。
5. 10. 11工作时间
系统的对应 验证比较。
5.10.12累计工作时间
连续一个工作循环后,调取试验过程中存储的时间数据,验证已完成的工作循环的时间,系统应 累加、记录和存储。
10.13每次工作循环
5.11.1起升机构的制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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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1在空载条件下,进行起升机构动作操作,对于两个以上(含两个)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分 别进行动作操作,验证其制动状态,系统显示屏上应能实时显示制动状态的信号。 5.11.1.2在空载条件下,根据现场起升机构制动器检测元器件的实际情况,模拟制动器故障,系统应 能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在司机室和起重机周围应能清晰观察到声、光报警信号,且起重机械能停止运行。
5. 11. 2 抗风防滑状态
5.11.2.1系统应能实时显示抗风防滑装置的状态。在抗风防滑状态显示为闭合状态时,起重机械应不 能进行大车运行机构运动。 5.11.2.2根据抗风防滑装置的形式,进行夹轨器、锚定等抗风防滑装置的闭合性试验,系统显示的抗 风防滑装置的状态应与动作状态一致。
5.11.3.1门联锁
系统应能实时显示门联锁状态。 系统显示与门联锁状态应一致
5.11.3.2机构之间的运行联锁
起重机械,在空载的条件下,分别进行两机构的动作 其联锁应满足要求,且显示屏上能实时显示联锁状态;对于架桥机,当进行过孔状态的动作时,架桥机 架梁状态各机构操作应无动作
5.11.4同一或者不同一轨道运行机构安全距离
5.11.4.1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要求,检查系统应设置有安全距离;当小于设定的安全距离 时,系统应能正确响应。 5.11.4.2使用信号反射器具时,器具应固定可靠,位置准确。当检查到起重机械同一或者不同一轨道 存在碰撞危险时,在司机室和起重机械周围应能清晰的观察到声、光报警信号,起重机械应停止运行
5. 11.5 工况设置状态
系统应对所有工况进行监控设置、显示和存储功能,现场调阅工况资料、查看显示状态,验证其有 效性。
5.11.6供电电缆卷简状态
5.11.6.1系统应能够监控供电电缆卷筒状态保护开关(过紧或者过松)的动作状态;现场操作供电电 缆卷简状态保护开关断开或者闭合,系统应能识别供电电缆卷筒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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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2系统应能 卷筒状态保护开关因供电电缆过紧或者过松动作时,操作起重机械大车运行机构启动,系统应能发出报 警信号,并且禁止大车运行机构运动
按照架桥机的过孔走行方式进行过孔走行试验,系统应能实时显示过孔状态。试验后查看 状态记录,系统应能记录过孔时的操作指令和状态。
5. 11.8超速保护
系统应能实时显示和记录超速保护装置的状态
5. 11. 9 防后倾
统应能实时显示和记录防后倾保护装置的状态
5.12.1系统视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T28264一2017中表4要求。 5.12.2查看视频系统,包括安装摄像头数量、安装位置、所监控的范围。在一个工作循环的时间内, 检查在视频系统的屏幕上应能观察到起重机械主要机构各主要工况实时工作的监控画面。 5.12.3检查视频系统应全程监控起重机械工作的过程,做到实时监控。一个工作循环后,调取相关视 频信息,查看这些状态的信息应完整保存
5.13连续作业试验验证
系统按照其工作循环应能够连续作业16h或者工作循环次数不少于20次,并能实时记录。通过调 后的记录,验证系统连续作业能力
5.14信息采集和存储
5. 14. 1实时性
5.14.1.1空载试验时,验证系统应具有起重机械作业状态的实时显示功能,检查应以图形、图像、图 示和文字的方式显示起重机械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参数, 5.14.1.2试验结束后,调取保存的记录,验证起重机械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应有实时记录功能。检查 系统存储的数据信息或图像信息应包含数据或者图像的编号,时间和日期与试验的数据记录应一致。
5.14. 2 扫描周期
系统实际程序的扫描周期应不大于100ms。
5. 14. 3 存储时间
5.14.3.1系统应能存储不少于30个连续工作日的监控数据《门的启闭力试验方法 GB/T29555-2013》,应能存储不少于连续72h的视频数据。 5.14.3.2对于系统工作时间超过30天的起重机械,现场调取之前的存储文件,查看文件的原始完整 性和存储情况;存储时间应当不少于30个连续工作日。 5.14.3.3对于系统工作时间不超过30天的起重机械,现场查阅存储文件,计算一个工作循环的时间 内存储文件的大小,推算出是否达到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5.14.3.4系统应能在存储容量达到设定的存储时间前提示管理人员提前进行备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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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3.5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信息或者图像信息的日期应按照年/月/日/时/分/秒的格式进行存储。
5.14.4断电后信息的保存
5.14.4.1系统应有UPS电源或者电瓶等独立的备用电源 5.14.4.2验证当起重机械主机电源断电后,系统应能存储已采集的所有信息。调取连续作业的时间内 存储的数据,数据应完整保存
5.14.5历史追溯性
图像信息应能包含数 据或者图像的编号,时间和日期与试验的数据应 机械的运行状态及故障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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