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70-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TJ08-2270-2018插槽式支架施工技术规程简介:
"DGTJ08-2270-2018插槽式支架施工技术规程"是中国地方性的施工技术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程主要针对插槽式支架在建筑工程中的施工技术进行了规定和指导,以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高施工效率。
该规程覆盖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插槽式支架的材料选择、制作、验收和存放等要求,确保使用的支架材料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 2. 插槽式支架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包括支架的安装、固定、调整和拆除等步骤的操作规范。 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对支架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垂直度等关键指标的检测和控制。 4.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施工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5. 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的编制要求,确保支架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DGTJ08-2270-2018插槽式支架施工技术规程是指导和规范插槽式支架在江苏地区建筑工程中施工的重要依据,对提升建筑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DGTJ08-2270-2018插槽式支架施工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式中:H 支架高度(m)
插节点插座的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么
式中:FR 作用在承插节点处插座上的竖向力设计值(kN); Q——插座抗剪承载力设计值(kN),应按本标准第5.1.10 条规定计算
2.9当支架高度大于等于5m,且高宽比大于等于2时,支架 进行抗倾覆验算。支架抗倾覆验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2.9当支架高度大于等于5mCJ∕T 177-2002建筑排水用卡箍式铸铁管及管件,且高宽比大于等于2时
式中:B 钢管支架宽度(m),与风荷载方向平行; gk 模板及钢管支架自重标准值与迎风面积的比值(N/mm²); W 风荷载标准值(N/mm²)
底部地基承载力验算应按下列公式计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立杆基础底面处的平 均压力标准值(kPa):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立杆基 础顶面的轴向力标准值(N); 立杆基础底面积(m²),应按本标准第5.3.2条规定 计算,不宜超过0.3m; 立杆地基土承载力修正系数,应按表5.3.1取值;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可由载荷试 验、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或按工程地质报告提供 的数据采用
表5.3.1地基土承载力修正系数(m)
注:1立杆地基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支条形木垫板前将原土表面夯实夯平。 2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其各类回填土的干重度应达到所要求的密实度。 当地面承载力满足要求时,可直接将其作为支架的基础;当承载力不满足要求 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可在钢管脚底设垫板或浇筑混凝土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小于100mm
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可在钢管脚底设垫板或浇筑混凝土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小于100mm
5.3.2立杆基础底面积A。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下部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时,立杆基础底面积 1取底座面积。 2在夯实平整的原状土或回填土上设置立杆时,其下铺设 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条形木垫板时,立杆基 础底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3.3当支架搭设在结构楼面上时,应对支承架体的楼面结构
5.3.3当支架搭设在结构楼面上时,应对支承架体的楼
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楼面结构 方设置附加支撑等加固措施
6.1.1支架宜搭设在硬地坪上,底部基础应做好排水措施。 6.1.2支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出的立杆排架尺寸选用定长的水 平杆,并应根据支撑高度选用定长的立杆、可调底座、可调托座。 6.1.3独立支架的高宽比H/B不宜大于 3,且不应大于5
6.1.1支架宜搭设在硬地坪上,底部基础应做好排水措施
6.2.1插槽式支架的立杆间距不应大于1.2m,步距不应大于 1.5m,立杆底部应按最下方接头位置设置扫地杆,扫地杆离地距 离不应大于550mm。
6.2.2立杆至墙或梁边距离应控制在350mm以内。 6.2.3 梁底搭设时应采用型钢托架式或钢管托梁式,如图6.2.3 所示。
6.2.2立杆至墙或梁边距离应控制在350mm以内。
6.3.1插槽式支架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应由底至顶设 置钢管扣件竖向连续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不应大于6m。 6.3.2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水 平剪刀撑跨度不应大于6m。竖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部的施工总荷载不大于15kN/m,至少每3步应设置 个水平剪刀撑
6.3.1插槽式支架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应由底至顶设
1一立杆;2一型钢托架;3一插头插座主节点;4一可调托座;5一托梁; 6一木方;7一模板;8扣件;9一双拼槽钢,两端封头后焊接插头; 10一可调托座底座;11一螺栓连接 图 6.2.3托梁示意图
10一可调托座底座;11一螺栓连接 图6.2.3托梁示意图 2上部的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至少每2步设置一个 水平剪刀撑。 6.3.3剪刀撑与插槽式支架架体杆的夹角应控制在45°~60°, 剪刀撑必须和立杆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 于150mm,严禁扣接在水平杆上,且每一跨度范围内剪刀撑与竖 向立杆连接的扣件数量不应小于4个。
2上部的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至少每2步设置一个 水平剪刀撑。 6.3.3剪刀撑与插槽式支架架体杆的夹角应控制在45°~60°
势力撑必须和立杆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 于150mm,严禁扣接在水平杆上,且每一跨度范围内剪刀撑与竖 向立杆连接的扣件数量不应小于4个
6.3.4剪力撑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 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 应小于100mm。
6.4.1可调托座托板至立杆顶部水平杆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400mm,插入立杆长度不应小 于150mm。可调底座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300mm,插入立杆 长度不应小于150mm。宜在插入深度150mm处设置刻度线。最 底部一道水平杆至地面距离不应大于550mm。如图6.4.1所示
图6.4.1 丝杆外露尺寸示意图
6.4.2当支架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支架四周和既有建筑结构 进行刚性连接,每道连墙件覆盖面积不应大于24m,连墙件连接 点至支架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有特殊要求时,应做抗倾 覆验算。
7.1.1支架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中结构物情况、地基承载 力、搭设高度、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对支架的安全监控措施、应急处 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7.1.2支架安装或拆除施工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本标准 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 字手续。
字手续。 7.1.3对进人施工现场的插槽式支架构配件应附有产品合格 证,并进行现场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7.1.4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按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在堆料区内 或码放在专用架上,标挂质量规格铭牌备用。 7.1.5支架应在底部的地基验收合格或确认下部支承结构的承 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再进行搭设。 7.1.6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不得有积水。
1.6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不得有移
7.2.1支架应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7.2.2支架立杆可调底座、垫板必须准确放置在定位线上,垫板 应平整、无翘曲,可调底座的螺母高度应调到规定高度,可调底座 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300mm
7.2.3支架立杆应先搭设,再安装水平杆和剪刀撑
7.2.4立杆接长应采用立杆套管连接,立杆接头错开布置,相
连接区段错开高度不宜小于500mm,一根立杆接长不宜大于 3节,超过3节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7.2.5每完成一步搭设后,应校正步距、立杆纵横距、立杆垂直 度偏差与水平杆水平度偏差,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 且不应大于10mm。
度偏差与水平杆水平 且不应大于10mm。 7.2.6支架搭设时应按规定同步设置水平和竖向剪刀撑,且应 按方案要求与周边柱、梁等结构进行同步连接。 7.2.7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支架时,宜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 在同一轴线上。 7.2.8支架搭设过程中人员上、下的登高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 应同步设置。
7.2.6支架搭设时应按规定同步设置水平和竖向剪刀撑,且
7.3.1在混凝土达到强度要求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拆除支架。 7.3.2支架拆除前,应书面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 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并应在专人指 挥下进行。
7.3.1在混凝土达到强度要求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拆除支架。
7.3.3拆除前应清理支架上的器具及多余材料和杂物
7.3.4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并应按照从 上而下的原则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必 须保证拆除后支架的稳定性,严禁将拆下的杆件和零配件向地面 抛掷。
7.3.4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并应按照
CECS 259-2009 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应用技术规程8.1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8.1.1进场构配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 产品使用说明书 8.1.2随机抽取现场构配件送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插座抗 弯、水平杆抗拉、插座抗剪检测,同一项目中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 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抽检次数不得少于1次,具 体方法见本标准附录B。
8.2.1 支架应根据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施工准备阶段,应对进场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 2 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应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 3 超过8m的高支架每3步进行检查验收。 4 搭设完成后,应对全部支架进行检查验收。 5 模板施工完成后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 检查验收。 8.2.2 支架重点检查和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的处理、承载力、沉降控制等要求应符合专项施工方 案的要求。 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
《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 SY/T 6670-2006》8.2.2支架重点检查和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的处理、承载力、沉降控制等要求应符合专项施工方 的要求。 2地基、基础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
4地基存在积水。 5垫板与底座出现松动。 6安全防护措施被拆除。 8.3.3支架在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 应进行处理。 8.3.4支架拆除前,应对拆除作业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拆 除作业区内应无障碍物,作业场地临近的输电线路设施应采取防 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