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723-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1723-2018 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简介:
《DB63/T 1723-2018 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青海省地方标准,主要针对石棉尾矿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控制技术和管理要求,旨在指导和规范石棉尾矿的处理、处置和环境修复工作,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规范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石棉尾矿的定义与分类:明确石棉尾矿的定义,以及按照其性质和特征进行的分类。
2. 石棉尾矿的储存与运输:规定石棉尾矿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防护措施,防止尾矿泄漏、流失,减少对土壤、水源和大气的污染。
3. 石棉尾矿的处理与处置:提出石棉尾矿的合理处理方法,如固化、稳定化、资源化利用等,以及尾矿库的设计、建设、运营和闭库要求。
4. 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明确石棉尾矿环境影响的监测指标和频次,以及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要求。
5. 应急处理与修复:规定石棉尾矿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对已经受到污染的环境进行修复的技术与方法。
6. 管理和法律责任:对石棉尾矿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条款和细节需要查阅标准原文,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解读。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该标准的规定,确保石棉尾矿的处理和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DB63/T 1723-2018 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3/T 17232018
DB63/T 17232018
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石棉尾矿运输、贮存、处置和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石棉干法重力分选尾矿在环境无害化、运输、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过程申的 污染控制管理以及与石棉尾矿有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洁 生产审核。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192.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HI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石棉尾矿 以蛇纹石矿为原料采选温石棉过程中,矿石经选别后剩余的固体废料。石棉干法分选工艺产生的尾 准信息服 矿,包括含石棉粉尘和重质尾石。 3. 2 含石棉粉尘 指石棉干法重力分选工艺在石棉矿石破碎、石棉分选等过程中除尘设施产生的粉尘。 3. 3 A 重质尾石 指利用石棉干法重力分选工艺在石棉分选过程产生的重组分残余物。
DB63/T17232018
7.8本标准实施前已存在的石棉尾矿填理处置场所,应采取具备抵御12级大风能力的表面硬化、固定 等覆盖措施。应定期检查完整性,及时修补破损处,确保防尘效果。若需要封场时,按照7.3条执行。
8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3.1在满足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码头评估规范,可利用石棉尾矿生产下列产品 炼铁原料(铁精粉); 一高温烧结建筑材料; 一水泥生料; 一硅、镁化合物产品。 3.2用石棉尾矿生产炼铁原料(铁精矿),须采用重力分选与磁选结合的生产工艺。 8.3利用石棉尾矿生产在8.1条中所列各项产品中,石棉不作为产品中有害物质进行控制。
9.1企业应按照GBZ159和GBZ/T192.5规定的方法对空气中石棉纤维浓度进行测定,频率应不少于 每3个月一次,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9.2企业应建立石棉尾矿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管理台账,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保存期限至 少为5年。石棉尾矿填埋处置的台账应包括填埋操作工况(含石棉粉尘、重质尾石填埋量)和气象信息 (包括风速、风向等)等。
业应按照GBZ159和GBZ/T192.5规定的方法对空气中右棉纤维浓度进行测定,频率应不少于 一次,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业应建立石棉尾矿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管理台账,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保存期限至 。石棉尾矿填埋处置的台账应包括填埋操作工况(含石棉粉尘、重质尾石填埋量)和气象信息 速、风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