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国家级高速公路甲供型钢采购招标文件简介:
国家级高速公路甲供型钢采购招标文件通常是由招标方(通常是公路建设项目的业主或者管理机构)编制,用于邀请潜在供应商投标的一种法律文件。它是供应商了解项目需求、招标条件、投标程序以及合同条款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其主要内容的简介:
1. 招标公告:公告会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招标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和地点。
2. 项目概述: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地点、规模、预计工期等,以及项目背景和目标。
3. 采购需求:明确甲供型钢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可能还会包括配送、安装等服务要求。
4. 投标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投标人的实力和信誉。
5. 投标程序:包括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以及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6.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细说明评标委员会将如何评估投标文件,包括价格、技术、服务、信誉等方面的权重。
7. 合同条款:如果中标,将与招标方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价格、交付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8. 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规定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清单,如报价单、技术规格书、企业资质证明等。
9. 法律条款: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介绍,具体招标文件内容可能因项目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在参与投标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确保符合所有要求。
国家级高速公路甲供型钢采购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预览: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同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同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DB13(J)∕T 8329-2019 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技术标准,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域)扩容工程甲供型钢(三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合同段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合同段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第合同段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 (盖章) 年月日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第合同段投标文件已初 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钢筋(规格):吨。 供货时间:。 质量要求:符合标准。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 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第合同 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第合同段招标关于的通 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第合同段招标关于的通 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巨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 的,其投标作废处理,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如果未在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中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其投标产品出 现漏项,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 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 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修止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作无效处理。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 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 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 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月 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 1.2“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 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材料、 货物、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文件。 1.4“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1.5“服务”指合同规定在本项目中卖方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相关辅助服务。 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 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6“买方”指合同专用条款中载明的购买货物及服务的经济实体及其合法的继 承人。 1.7“卖方”指合同专用条款中载明的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及其合法的 继承人。 1.8“建设项目”指投标须知中所指的招标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 中指明。 1.9“监理工程师”是指买方为实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独 立法人。监理工程师的名称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写明。 1.10“管理公司”指受买方委托,负责对货物采购、供应、计划、联系、验收、 统计、结算、争议,纠纷处理等全过程实施管理的专业公司。管理公司的名称将在合 同专用条款中写明。 1.11“卖方代表”指由卖方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的代表,将在合 同专用条款中写明。 1.12“施工单位”在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具体使用合同货物的单位。 1.13“项目现场”指为实施永久工程而运送货物到达的地点,以及合同中可能 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及为本项建设提供服务的场所。 1.14“合同工程”或“标段工程”指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 程或提供全部货物和服务。 1.15“技术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 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由卖方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对技术规范 的修改或补充。 1.16“图纸”指监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有关技 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卖方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施工工艺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1.17“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始施工或供货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具体日期在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载明。 1.18“交工日期”指卖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并交付买方试运行(如有) 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具体日期在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载明。 1.19“验收”指买方根据技术规格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1.20“质量保证期”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写明的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交货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 1.21“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 1.22“时间”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23“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法律
2.1合同文件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和解释、说明。 2.2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合同的解释 应以上述法律和法规为准
3.1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于本项且货物采购招标
1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于本项目货物采购招
GB∕T 34652-2017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 敞开式岩石隧道掘进机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 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7)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 (8)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本通用 条款第25条“争议”中约定的办法解决。 4.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证金保函
5.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相一 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不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甲供型钢(三期)采购项目招标文
5.2参照合同的规范和标准,并依此执行合同时,是指合同生效之日使用的规 或其标准正本或修正本,若国家有新的规范和标准应从其规定
6.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买方向卖方免费提供由买方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 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并及时向卖方进行技术交底。卖方需要更多份数时【天津市】《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程DB/T 29-176-2016》,应 自费复制。上述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未经买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卖方不得提供给与 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合同执行结束后,卖方除存档外,应将全部图纸资料归还 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