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77-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简介:
《GB 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关于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的重要技术规范。此标准的完整正版、清晰版本包含了对筒仓设计的全过程指导,从筒仓的总体布置到细部构造,从材料选用到施工方法,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简介: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用于储存散装物料的钢筋混凝土筒仓的设计,包括粮食、水泥、矿石等各类散装物料的筒仓。
2. 设计原则:倡导安全、经济、环保、适用的设计原则,要求筒仓设计应满足结构安全性、使用方便性、维护便捷性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要求。
3. 材料与构造:规定了筒仓使用的混凝土、钢筋等材料的技术要求,以及筒仓的构造方式,如筒壁、底板、顶盖、支座等的设计要求。
4. 计算方法:提供了筒仓结构的各种计算方法,包括静力计算、动力计算、地震作用下的计算等,确保筒仓的结构稳定性。
5. 施工与验收:对筒仓的施工过程和最终的验收标准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施工质量。
6. 特殊设计:针对特殊环境条件(如地震、腐蚀、冻融等)和特殊功能(如保温、防潮、防爆等)的筒仓,给出了特殊设计的要求。
7. 维护与管理:还涉及了筒仓的维护与管理,以保证筒仓的长期正常使用和安全。
这份标准为筒仓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对于保证筒仓的安全、经济、环保和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GB 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部分内容预览:
久地下水时,地道应有防水措
3.3.1简仓结构应由仓上建筑物、仓项、仓壁、仓底、仓下支承结 构(简壁或支柱)及基础等六部分组成(图3.3.1)。
JC∕T 1044-2007 金属波纹联接水管构(简壁或支柱)及基础等六部分组成(图3.3.1)。
图3.3.1筒仓结构示意图 一 仓上建筑物;2一仓顶;3一仓壁;4一仓底 5一仓下支承结构(筒壁或支承柱)6一基础
变除应按式(3.3.2)估算外,还应符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的下 列规定: 1直径小于30m的圆形筒仓仓壁的厚度可按下式估算
dn +100 100
式中:t一一仓壁厚度(mm); d,一一圆形简仓的内径(mm)。 注:采用式(3.3.2)估算直径30m~50m的大型圆形筒仓的仓壁厚度时,公式右侧 第二项(100)宜改为50。直径大于50m的筒仓壁厚估算,还应符合本标准第 6.8.21条的规定。 2当圆形筒仓沿其高度必须改变壁厚时,不应多于两次,且 只能改变外径; 3矩形筒仓仓壁厚度可采用短边跨度的1/20~1/30; 4角锥形漏斗壁厚度可采用短边跨度的1/20~1/30。 3.3.3圆锥及角锥形漏斗壁(相邻斜壁的交线)与平面的夹角或 漏斗壁的坡度,应由相关工艺专业按贮料的流动特性确定。 3.3.4常用筒仓的仓底和仓下支承结构,可选用图3.3.4所示的 结构形式。筒仓仓底结构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料通畅; 作用传递途径明确,结构受力合理; 3造型简单,施工方便; 4# 填料较少。 3.3. 5 圆形简仓仓下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筒仓的仓下支承结构可选用柱支承、筒壁支承、筒壁 与内柱共同支承等结构体系(图3.3.4),仓下支承结构的选型应 根据仓底形式、基础类别和工艺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2直径等于或天于15m的深仓宜选用筒壁与内柱共同支承 的结构形式。
1圆形筒仓的仓下支承结构可选用柱支承、筒壁支承、简壁 与内柱共同支承等结构体系(图3.3.4),仓下支承结构的选型应 根据仓底形式、基础类别和工艺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2直径等于或天于15m的深仓宜选用筒壁与内柱共同支承 的结构形式。
(a)漏斗与仓壁整体(b)漏斗与仓壁非(c)平板仓底,由筒(d)倒锥形多孔漏斗 连接,由筒壁支承 整体连接,由 壁支承 由壁柱、筒壁 壁柱、简壁 支承 支承
图3.3.4常用筒仓仓底和仓下支承结构图
3.3.6当简仓之间或筒仓与其相邻的建、构筑物之间相隔一定距 离,根据工艺要求文必须空间连接时,其连接构件的支承长度应符 合结构变形及防坠措施的要求。
1筒仓的基础形式应根据地基条件、上部荷载和上部结构的 形式综合分析确定; 2当圆形筒仓按本标准第3.2.5条规定设置变形缝时,基础 间的缝宽应符合沉降缝的要求,在抗震设防区还应符合防震缝的 要求。
直径小于21m且具有现场浇筑混凝土施工条件的圆形
仓的仓顶可采用整体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2直径大于或等于21m的圆形筒仓的仓顶可采用钢、混凝 土组合结构。 3直径大于30m的大型圆形筒仓的仓顶结构应符合下列规 定: 1)仓顶结构与仓壁的连接应采用简支体系; 2)仓顶结构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装配整体正截锥壳、正 截球壳; 3)仓顶结构可采用具有整体稳定体系的钢网格(网壳)结 构。 4当仓顶设有水平带式输送机大跨度通廊时,宜利用通廊作 为仓顶结构体系的受力构件。 5通廊或栈桥的带式输送机头部的单一仓上建筑宜采用轻 钢结构。 6直径大于21m的排仓、群仓、大型圆形浅仓及仓群,有跨 越仓顶的带式胶带机通廊时,应利用通廊结构作为仓顶屋面的承 重构件。
3.3.9带式输送机通廊、栈桥及其他结构与简仓仓顶结构
建筑物连接并支承于其上时,支承点应采用简支方式。 3.3.10直径等于或大于21m的仓壁、圆锥形漏斗的配筋,不能 符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时,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3.3.11直径小于或等于10m圆形筒仓的仓顶建筑物的布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仓顶设有筛分设备的厂房时,其楼面、屋面结构宜支承在 与仓壁等厚的钢筋混凝土圆形筒壁上; 2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结构的仓顶厂房时,其框架柱应 直接支承于仓壁顶部的环梁上,并应在柱脚的环梁处设置纵、横连 系梁。 2
3.3.12抗震设防区的简仓结构选型,除应符合现行国
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项除设置输送贮料人仓的专用建筑外,不应设置与此无 关的其他仓上建筑物。 2仓上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 2)其围护结构宜选用轻质材料,并应符合耐火极限的要求; 3)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区,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3圆形筒仓的仓下支承结构宜选用筒壁支承或筒壁与内柱 共同支承的结构形式。 3.3.13筒仓装、卸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向仓内装料不应以抛物线形式将贮料直接砸向仓壁; 2宜减少偏心装料; 当采用多点装料时,装料口宜对称均匀布置; 4筒仓宜避免单侧卸料,不可避免时,应符合偏心荷载作用 效应的要求。 3.3.14大直径筒仓不宜在仓内设置支承仓顶结构的内筒(筒中 简)或支架。不可避免时,对这类构件应设置抗冲击、抗磨损措施, 还应符合在装、卸料过程中荷载效应的要求。 3.3.15仓壁内侧的壁面不应附着、设置影响物料流动、影响结构 安全的构件及设施。
3.3.16预应力仓壁宜理件的设
埋件应采用预埋,不应采用后锚入; 预应力仓壁预理件的锚件不应采用膨胀螺栓
4.1作用分类及荷载效应组合
1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其他构件及固定设备施加在仓体上 的恒定作用力、预应力、土压力、填料及温度作用等; 2可变荷载:贮料荷载、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雪荷载、风 荷载、可移动设备荷载、固定设备中的物料荷载及设备安装荷载、积 灰荷载、筒仓外部地面的堆料荷载及管道输送产生的正、负压力等; 3地震作用。 4. 1. 2 筒仓结构的荷载代表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仓结构设计时,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2 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 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 4 地震作用应采用标准值。 4. 1. 3 筒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荷载组合效应的基
S.一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R。一一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注:安全等级为一级、特殊用途的筒仓,o取值应不小于1.1。 4.1.4 筒仓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各种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2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及可变荷载效应中起 控制作用的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4.1.4简仓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各种取值应符合下列
1 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2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及可变荷载效应中起 控制作用的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4.1.5基本组合永久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
1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分项系数应取1.2,仓上、仓 下的其他平台的分项系数应取1.35; 2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 3堆料仓的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分项系数应取0.9; 4温度作用的分项系数宜取1.2。 4.1.6基本组合可变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料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3; 2其他可变荷载效应分项系数宜取1.4,标准值大于 4.0kN/m²的楼面活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3。 4.1.7筒仓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筒仓楼面活荷载及其他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按等效均布荷载取值时,组合值系数可取0.5~0.7; 2)按实际荷载取值时,组合值系数应取1.0; 3)屋面雪荷载组合系数值不应小于0.7。 2筒仓无顶盖且贮料重按实际重量取值时,料荷载组合值 系数应取1.0,有顶盖时可取0.9。 4.1.8计算筒仓水平地震作用及其自振周期时,可取贮料总重的 30%作为贮料重力荷载的代表值,重心应取其总重的中心。 4.1.9筒仓构件只考虑全部荷载代表值和水平地震作用效应的 抗震验算时,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的作用效应时,除贮料荷载外,其他 重力荷载的分项系数可取1.2; 2当重力荷载对构件承载能力有利时,其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 3在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时,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应取 1.3。水平地震作用的标准值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
使用要求,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应符合 载组合效应表达式的规定:
(4. 1. 10]
式中:S。一一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C一一结构或结构构件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变形、裂缝、应 力、振幅及加速度的控制值。 注:1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标准及筒仓使用相关 专业的要求; 2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0.8。 4.1.11筒仓进行倾覆、滑移稳定计算时,各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圆形筒仓的高径比、矩形筒仓的高宽比小于1.5时海景花园别墅装修图,抗倾 覆安全系数应取1.3; 2圆形筒仓的高径比、矩形筒仓的高宽比大于或等于1.5 时,抗倾覆安全系数应取1.5; 3堆料仓的抗倾覆安全系数应取1.6; 4筒仓的抗滑移安全系数应取1.3。 注:本条规定中的高为简仓的总高度,径应为圆形简仓的外径,宽应为矩形筒仓的 短边。
4.2.1料物理特性参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料物理特性参数应由工艺专业提供: 2 贮料物理特性参数应通过试验分析确定; 37 根据实践经验确定的贮料物理特性参数应得到工艺专业 的认可; 4当无试验资料时,在工艺专业认可的条件下,可按本标准 附录A所列数值选用; 5本标准附录A未包括的贮料,其特性参数应由工艺专业 提供。
1料顶面、贮料顶部锥形体重心以下,距离s(m)处的水平 截面上,贮料作用于仓壁单位面积上的水平压力Ph(kPa)(图 4.2.2)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图4.2.2深仓贮料压力示意图
CJ∕T 285-2008 城市轨道交通浮置板橡胶隔震器图4.2.2深仓贮料压力示意图 平项面赠料:2斜顶面贮料:3贮料项部锥形体的重心:45深度处的计算
2贮料作用于仓底或漏斗顶面处单位面积上的竖向压 kPa)应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