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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给水管道工程).doc简介:
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是为确保给水管道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安全实施、高效完成而制定的一份正*文件。它主要包含了招标活动的所有规则、条件、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确保所有参与*(包括业主、承包商、供应商等)对项目的理解保持一致,从而保障工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以下是给排水管道工程招标文件的一般结构和内容概述:
1. 招标公告 - 发布信息: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类型、**人、****、招标时间安排等。 - 项目背景:简述工程背景、目的、规模和预期成果。
2. 投标人须知 - 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经验等*面的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文件的格*、份数、截止时间、地点等。 - 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人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及退还条件。
3. 技术要求和规范 - 设计图纸:提供工程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清晰标注管道安装的详细位置、走向和要求。 - 技术规格:包括管道材料、连接**、防腐处理、压力测试标准等详细技术要求。 - 施工*法:推荐的施工*法、施工顺序、质量控制点等。
4. 合同条款 - 合同格*:包括合同主体、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 支付条件: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比例等。 - 违约责任:违约时的赔偿责任、违约金计算*法等。 - 争议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地点、适用法律等。
5. 附件 - 其他重要文件: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等。
6. 投标文件格* - 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日期等。 - 正文:包括企业信息、技术*案、价格清单、施工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 - 附录:如相关证书、业绩证明、人员资质等。
招标文件的详细内容可能因项目规模、性质、地区法规等因素有所不同,但通常都会包含上述基本要素。招标文件的制定需要依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务必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保证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和项目实施的成功。
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给水管道工程).doc部分内容预览:
4.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在与招标单位正*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回(无息)。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5.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密封:
(1)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电子光盘标书及资格后审标书分别密封。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5.1.1中约定的要求递交密封袋:
a.技术标正、副本(由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公寓楼施工组织设计-土*开挖-钢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技术标投标文件)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
b.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c.电子光盘标书正、副本装在电子光盘标书密封袋内(投标人可将电子光盘标书装在硬质包装袋中再装在密封袋内);
d.资格后审标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
(2)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5.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
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5.1.5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和电子光盘标书及资格标书)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
5.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5.2.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5.2.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5.1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5.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管部门按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6.1.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6.1.2开标时,招标监管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
6.1.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即迟到15分钟以上)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6.2 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6.2.1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2.1。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时,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时,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不论递交投标文件家数多少,均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邀请招标项目,不论递交投标文件的多少,均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开标时,招标控制价、合理低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合理竞争报价、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要约合理低价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计算原则执行。
程序一: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适合于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6)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7)查验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9)抽取下浮*数和调整*数,招标人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计算D值,将等于和大于D值的有效投标报价排序,确定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承诺法直接公布投标报价,随机抽取排序人)。
(10)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报价承诺法由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同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1)公布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入围情况;
(1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3)宣布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
(14)开标会结束,招标人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5) 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日,同时公示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本工程资审时申报的荣誉和业绩,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程序二:邀请招标及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及合理低价法有限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项目)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定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6)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7)查验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0)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原件,并当场核验,预计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正*生效;
投标人提供注册建造师业绩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11)公布技术标得分(入围)情况。按评标办法的规定,随机抽取下浮*数。
(12)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4)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宣读密封完好的标底价格;
(15)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16)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7)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日,同时公示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本工程资审时申报的荣誉和业绩,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五“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
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DB34/T 3448-2019 装卸软管定期检验规程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
④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S325通许互通立交主线桥施工组织设计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