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铁路工程控制测量规范.doc简介: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铁路工程控制测量规范》是专门针对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铁路工程项目中进行控制测量而制定的一套技术标准。这一规范旨在确保铁路工程测量的精度、可靠性和准确性,以满足铁路建设、运营和维护的高要求。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是中国自主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其定位、导航、授时等功能在铁路工程测量中起着关键作用。铁路工程控制测量是铁路建设中的基础工作,它涉及到线路的定位、地形图的编制、桥梁和隧道的精确测量等,对于保证铁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该规范通常会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北斗系统在铁路工程测量中的应用:解释如何使用北斗卫星信号进行定位服务,包括实时动态定位(RTK)等高级功能,以及如何利用北斗系统进行静态定位、快速静态定位等。
2. 测量设备和软件:推荐和要求使用的北斗接收机、软件系统、数据处理工具等,以及它们与现有铁路测量设备的兼容性标准。
3. 测量技术:详细说明如何在铁路工程中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进行控制测量,包括点位选择、观测、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
4. 误差分析与控制:分析在使用北斗系统进行测量时可能遇到的误差源,如天线相位中心偏差、观测误差、信号延迟等,并提供控制误差的方法和标准。
5. 实施流程和质量控制:提供一套完整的测量实施流程,包括预处理、现场测量、数据处理和后处理等步骤,以及每一步骤的质量控制措施。
6. 案例和技术指南:可能包括一些具体项目的案例分析,以及详细的测量技术指南,帮助工程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规范。
7. 更新与维护:说明规范的定期更新和维护机制,以适应技术进步和应用需求的变化。
总之,《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铁路工程控制测量规范》旨在提供一套科学、严谨的指导,帮助铁路工程人员高效、准确地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进行测量工作,从而提高铁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铁路工程控制测量规范.doc部分内容预览:
2 根据具体安全防护需求,可进行数据流加密传输;
3 数据传输模式一般为实时数据流模式,同时可根据具体需求进行文件传输模式传输。
小区门面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2.3 铁路北斗基准站维护保障和安全防护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站应具有自主运行、故障监测、运行保障、监控报警、应急维护等运维能力,可实现长期无人值守;
2 配备交流不间断后备电源,在市电中断的情况下,应可依靠后备电源连续工作;
3 基准站应具备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鼠和防雷等设施,采用有线、光纤冗余线路双备传输,并设置防火墙阻止外部入侵。
4.3 基准站网络布设
4.3.1 为满足铁路工程测量作业需求,铁路基准站站点呈带状稀疏分布于铁路沿线,基准站站点间相隔原则上不超过50km,且基准站网形系数不应小于0.7,其中时速200km/h及以下铁路沿线站点间距不宜超过20km,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沿线站点间距不宜超过50km。
4.3.2 基准站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站点应建设在稳定地质构造条件的块体上或结构稳定的屋顶上,保证卫星通视条件及观测数据质量,优先考虑在各铁路局调度所、车站等有便捷的交通、电源、网络条件的站点布设基准站;
2 站点距易产生多路径的地物(如高大建筑、湖面等)距离应大于200m,同时禁止在高压线、变电站等信号干扰强烈区域及军事禁区周边建设;
3 在铁路勘察设计和施工建造期,可在沿线结构稳定、交通便利、电源及网络条件适宜的站点布设基准站,并可参考CP0等级进行维护;
4 基准站站点选择应优先满足铁路沿线相关服务应用,应以覆盖铁路沿线应用为目标进行选点,同时在结构设计方面需阻抗铁路震动;
5 基准站建设处应有10°以上地平高度角的卫星通视条件,困难环境条件下,高度角可放宽至25°,遮挡物水平投影范围应低于60°;
6 基准站站点选择应顾及未来的规划和建设,选择周围环境变化较小的区域进行建设;
7 为保证卫星信号接收质量,馈线长度不宜超过100m。
4.3.3基准站站点选点完成后,应开展站点实地测试工作。
4.3.4基准站仪器设备安装前应经法定计量检校合格,正常运行后,基准站主机和天线应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年。
4.3.5基准站布网完成后的坐标解算及数据传输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
4.4 基准站土建工程
4.4.1铁路北斗基准站观测墩可分为基岩混凝土观测墩、土层观测墩、屋顶钢标观测墩(钢标)、屋顶混凝土观测墩(混凝土标)、侧墙式钢标观测墩、锚爪式钢标观测墩,观测墩设计图见附录A。
4.4.2基岩混凝土观测墩一般用于铁路沿线地质较脆弱地带。
4.4.3土层观测墩一般用于铁路沿线地质较稳定地带。
4.4.4 屋顶钢标观测墩(钢标)一般用于铁路沿线建筑物上,方便取电和维护。
4.4.5 屋顶混凝土观测墩(混凝土标)一般用于铁路沿线屋顶较平整的建筑物上,方便取电和运维。
4.4.6 侧墙式钢标观测墩一般用于铁路沿线电线杆上,方便简易安装。
4.4.7 锚爪式钢标观测墩一般用于铁路沿线坡度较大地带,对观测墩起加固作用。
4.4.8 基准站观测室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观测室应具有保温、防雨等功能,满足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2 观测室应按照抗当地地震烈度提高1度设计建设,使用年限原则上应大于50年;
3 观测室用于安置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集成安装在机柜中;
4 观测室面积应满足机柜安置和人员操作要求;
5 观测室地基应牢固,周围考虑排水设计。顶部采取混凝土结构,结构中应预埋进出两种管线通道(电力和信号通道),并进行动物防护处理;
6 观测室屋顶应敷设防水层,并满足排水、防风、防雷等要求,屋顶面还应敷设粗沙或煤渣等材料以达到吸波效果;
7 观测室应安装防盗门,窗户应加装稳固防盗网,以保证设备安全,有条件可加装监控报警设施。
8 观测墩和观测室地基建设,应选择少雨的季节完成;
4.4.9 基准站建站如需征地时,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征地或用地手续。
4.4.10 全部土建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土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4.5 设备安装和调试
4.5.1 基准站接收机应具有专业检测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基准站接收机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观测信号频点:应能接收多卫星系统BDS(B1/B2/B3)、GPS(L1/L2/L5)、GLONASS(L1/L2)、GALILEO(E1/E2/E5A/E5B)码伪距、信噪比、载波相位值、多普勒频移、导航电文等数据,并可支持北斗三号信号体制;
2 卫星观测数据采样时间间隔:1s;
3 数据传输时延:≤20ms;
4 基准站日观测数据可用率:≥95%(在高度截止角为10°时);
5 观测数据存储能力:≥30天(1.0s采样间隔);
6 采样频率:1Hz、5Hz、10Hz、20Hz可调;
7 接收机时钟与北斗时(BDT)的同步精度:≤50ns;
8 UPS供电时间≥8小时;
9 BDS B1、GPS L1、GLONASS L1、GALILEO E1的平均伪距多路径影响≤0.5m,BDS B2、GPS L2、GLONASS L2、GALILEO E2的平均伪距多路径影响≤0.65m,BDS B3、GPS L5、GALILEO E5的平均伪距多路径影响≤0.65m。
4.5.2 基准站接收机天线防护罩安装应平整、稳固,不增加信号的延迟和多路径效应。路由器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安装时从预留的管线通道将有线线路引入观测室,同时路由器信号线应与观测站内设备相连并进行联通测试。
4.5.3 电源设备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电源线路应做接地保护并加装电涌防护设备;
2 安装通流容量为20kA至40kA的三相防雷插座,单独供电区域,应加装电力线防涌设施;
3 安装不间断电源设备并与当地用电相通,基准站内全部设备由不间断电源供电;
4 电压不稳定区域应加装交流稳压器;
5 安装后应进行不间断电源实时监控功能测试。
4.5.5 机柜安装时应分层次安装柜内各项设备,将电力、通信和网络等线缆安装捆扎到位,走线合理,并根据设备安装说明书进行测试。
4.5.6 基准站接收机天线安装时应紧固于观测墩的强制对中标志上,连接线外部应缠绕防水防油胶布,敷设天线电缆时应尽可能直伸敷设,若需拐弯,则拐弯半径应大于0.3m,如剩余长度过长,则应盘起,当电缆引入观测室内后,应加装防雷设备并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4.5.7 设备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备间应进行互联,测试各设备的连接是否正常可靠;
2 测试基准站接收机采集的数据质量满足要求;
3 测试基准站与数据处理中心之间数据传输的稳定性;
4 测试数据处理中心对基准站的监控能力,包括通过数据通信网络监视和控制基准站接收机、路由器、机柜环境监控设备的工作状况、参数配置、数据采集和传输等。
4.6.1数据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北斗基准站接收BDS、GPS、GLONASS和GALILEO的卫星观测数据、星历数据等,通过通信网络系统实时传输到北斗铁路时空信息云平台;
2数据经过北斗铁路时空信息云平台处理后生成北斗基准站观测数据、单站差分产品、区域增强数据产品等,利用铁路专网或移动通信等手段播发至铁路工程测量用户终端;
3 可通过NTRIP协议、TCP/IP协议或UDP协议实时传输数据流。
4.6.2 基准站数据处理流程见图4.6.2所示。
图4.6.2基准站数据处理流程图
4.6.3 基准站数据应包括实时采集数据和接收数据,内容见表4.6.3。
表4.6.3基准站数据类型
4.6.4 北斗铁路时空信息云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对传输的多种消息类型按指定格式进行相应的解码;
2 可将接收的数据解码后生成标准RINEX文件,实现1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存储;
3 可对解码后的数据进行周跳探测与修复、粗差剔除等数据预处理;
4 可为区域内用户提供单站差分服务;
5 可提供区域增强数据产品,为区域用户处理生成伪距改正数或综合误差改正数产品。
4.7 基准站运行维护
4.7.1 基准站运行维护应采用现场维护和远程维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维护,维护周期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4.7.2 基准站应根据设备故障率和老化因素等配备天线、接收机、路由器、电源设备、防雷设备、线缆及电连接器等备品备件并对其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检查。
4.7.3 基准站观测墩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查看标志标识是否损坏,若损坏应及时修复;
2 查看基准站观测墩是否沉降、变形2001浙G23:砖孔灌注桩.pdf,若发生沉降、变形,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纠正;
3 查看基准站周边环境是否已经影响基准站正常运行,若发生遮挡、干扰等变化应及时上报并处理。
4.7.4 基准站网络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基准站网络,保障其在信息安全及物理安全的条件下运行;
2 定期查看路由器状态(指示灯状态,发声发热状态等),路由器接线及模块接口连接状态是否正常等,如出现问题应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3 对网络设备工作状态、带宽、传输速率、误码率、延迟时间、丢包率等进行实时监测,如出现问题应对线路带宽进行优化或采取其他措施解决并报告。
4.7.5 基准站配备的软件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记录软件故障时间、现场及故障数据等有关信息平乐园住宅小区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4.7.6 基准站维护时应根据国家相关安全保密资质文件进行检查。
4.7.7 基准站运行维护应制定及时恢复基准站运行的应急预案,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战争、设备大面积损坏、关键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