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594-2022 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谐波技术管理规范.pdf

DB65/T 4594-2022 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谐波技术管理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142773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5/T 4594-2022 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谐波技术管理规范.pdf简介:

DB65/T 4594-202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地方标准,名为“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谐波技术管理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干扰源(通常指产生谐波电流和电压的设备或系统,如电力电子设备、变频器、电机等)在接入电网时,对电网质量和电能质量可能产生的谐波问题进行管理。

以下是该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概述:

1. 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浙江省内产生谐波的干扰源用户,包括工业、商业、居民用电等各类用户。

2. 定义与术语:对谐波、干扰源、电能质量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

3. 谐波产生与影响:规定了干扰源用户应了解自身设备产生的谐波类型、幅值和频率,以及这些谐波可能对电网和周边设备产生的影响。

4. 技术要求:提出了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时应遵守的谐波控制技术要求,如谐波电流、电压的限值,谐波电流的测量、监测方法等。

5. 管理措施:规范了谐波管理的流程,包括谐波源的自我检测、管理措施的实施、监测数据的报告和记录,以及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

6. 法律责任:明确了干扰源用户不遵守本规范的法律责任,以及电网企业监督和处理的权利。

总的来说,DB65/T 4594-2022是一个旨在规范和控制干扰源用户对电网产生的谐波污染,保障电能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要标准。

DB65/T 4594-2022 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谐波技术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4.1 应重视干扰源引起的谐波问题,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开展干扰源接》 术管理。

应重视干扰源引起的谐波问题,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开展干扰源接入电网的谐波 理。

4.2公共连接点的频率偏差、供电电压偏差、谐波、间谐波、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任一 背景指标接近或超过GB/T15945、GB/T12325、GB/T1454—1993、GB/T24337—2009、GB/T12326、 GB/T15543规定限值或允许值时,不宜接入新的干扰源。 4.3在干扰源接入电网的可研阶段,应进行电能质量预测评估;试运行3个月内应进行电能质量监测 评估,评估结果合格作为准许其接入和正式投运的依据之一。电能质量预测评估、监测评估应由用户委 托具有电能质量检测CMA/CNAS资质的机构进行。 4.4干扰源对电网电能质量的影响不符合GB/T15945、GB/T12325、GB/T14549—1993、GB/T24337 一2009、GB/T12326、GB/T15543的规定时,应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干扰源接入电网新(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的谐波技术管理划分为“可研、建设、生 三个阶段,干扰源入网管理流程见图1。

DB5115∕T 42-2020 绿色院落建设指南图1干扰源用户入网管理流程图

6.1.1新(扩)建新能源发电、非线性负荷用户的可研阶段,用户应向供电部门提供发、用电议备消 单,当含有附录A中表A.1中所列干扰源或设备时,应认定为干扰源。 6.1.2干扰源接入电网的可研阶段,应进行电能质量预测评估,并在其接入系统可研报告审查前提交 电能质量预测评估报告。 6.1.3干扰源接入的公共连接点对侧、典型电能质量干扰源设备及其电能质量控制设备支路应配置具 有无线传输功能的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电能质量在线监测云系统。监测装置数据交 换格式见附录B。

6.2.1.1第一级评估

满足下列条件的电力用户可直接接入电网: 2 380V/220V低压用户; ? 供电电压6kV及以上20kV及以下,容量小于(等于)0.63MVA的非整流电力用户; D C 供电电压35kV,容量小于(等于)2MVA非整流电力用户。

不满足第一级评估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进入第二级评估: Aa 供电电压20kV及以下,容量大于0.63MVA、小于6.3MVA的电力用户; b) 供电电压35kV,容量大于2MVA、小于40MVA的电力用户。

1URV 第三级评估。 6.2.2预测评估流程 6.2.2.1根据评估任务的来源和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 6.2.2.2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电力系统和用户设备资料(若无法提供,可参考同类型设备),确定 评估考核点和评估指标限值。 6.2.2.3进行考核点背景谐波测试。背景测试连续测量时间应不少于24h,测试方法按照GB/T 17626.30的规定执行。 6.2.2.4按照“三级评估”原则开展电能质量预测评估。评估时应考虑负荷投产年、达产年系统正常 运行的最小方式(或较小方式)和最大负荷水平。 6.2.2.5编制预测评估报告。预测评估报告中应明确电能质量监测终端的配置要求;对于预测评估结 论为电能质量超标的项目,应提出可行的电能质量治理措施和建议。预测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参见附录C。

6.2.3预测评估报告审查

6.2.3.1资料审查

要点如下: a) 2 公共连接点最小短路容量、供电设备容量、用户协议容量等电网基础数据的来源是否满足 求; b) 公共连接点背景电能质量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 C) 用电设备的电能质量特性参数来源是否有依据。

6.2.3.2内容审查

要点如下: a)用户实际设备参数与评估模型是否一致; b) 评估指标是否包含干扰源用户涉及的所有电能质量指标; C) 超标用户的电能质量监测、治理措施是否明确。

6.2.3.3评估方法审查

要点如下: a 校核评估过程是否符合三级评估要求; b) 校核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是否正确,如需第三级评估时,仿真模型是否规范; c)校核电能质量指标限值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1 对需要采取电能质量控制措施的项目,由业主方负责电能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设计的审核, 能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设计、审核资料报备供电单位。 1.2 电能质量监测、控制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运。

7.2.1电能质量监测、控制措施验收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电能质量监测、控制装置应能安全、连 续、稳定运行。 7.2.2电能质量监测终端挂网运行前应经具有电能质量检测CMA/CNAS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 7.2.3应正确设置电能质量监测终端的电压互感器变比、电流互感器变比、最小短路容量、供电设备 容量、用户协议容量等参数。

7.3.1试运行期间,供电单位应建立干扰源用户档案。 7.3.2试运行阶段,应由用户委托具有电能质量检测CMA/CNAS资质的机构开展电能质量监测评估, 监 测评估报告应提交供电单位评审、并备案;评估结果合格作为其正式投运的依据之一。

7.3.1试运行期间,供电单位应建立干扰源用户档案。

7.4电能质量监测评估

4.1.1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应满足GB/T19862及GB/T17626.30的规定,并由具有电能质量 A/CNAS资质的机构按DL/T1028的要求定期检定。

DB65/T 4594—2022

7.4.1.2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的电能质量测试原则上应在公共连接点进行,非专线用户应在变电站侧 和用户侧同时进行。 7.4.1.3监测包括在线监测和专项测试两种方式,监测指标包括:谐波、间谐波、电压波动和闪变、 三相电压不平衡等。 7.4.1.4电能质量监测宜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最小方式(或较小方式)、评估对象正常工作状态下 进行,并保证监测时段包含评估对象的最大扰动工作周期。测量宜包含评估对象所在现场电容器、电抗 器等电能质量治理设备正常投入和退出两种工况,

7.4.2.1根据评估任务的来源和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 7.4.2.2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电力系统和设备资料,确定监测评估点和评估指标限值。 7.4.2.3收集评估对象的运行方式、设备工况、生产工艺特点等,制定监测方案。 7.4.2.4使用测量方法满足GB/T17626.30要求的测试仪器,根据需要按GB/T15945、GB/T12325、 GB/T14549—1993、GB/T24337—2009、GB/T12326、GB/T15543要求确定合适的测量条件、测量时 间和测量取值,获取实测数据。 7.4.2.5对实测数据进行处理与统计,将分析结果与相应指标限值作比对,并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分析 背景和用户所产生的待评估指标值,形成评估结论。 7.4.2.6评估结果超出限值时,应提出改善建议。 7.4.2.7编制监测评估报告。监测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参见附录D。

8生产运行阶段技术管理

8.1生产运行阶段,供电单位依据用户状况定期对其电能质量指标进行监测,当出现电能质量超标时, 应通知项目业主方限期整改,整改后电能质量指标应满足本文件4.2条的要求。 8.2在电网背景谐波或系统运行方式发生较大变化时,供电单位应重新计算用户监测终端的谐波等电 质量指标允值并其治理装置的治理效果重新进行评估。 8.3用户应建立电能质量监测、治理装置台帐,每周开展一次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缺陷; 并按DL/T1862要求对电能质量监测终端进行周期检验,

典型电能质量干扰源见表A.1。

DB 65/T 4594—2022

附 录A (资料性) 典型电能质量干扰源

表A.1典型电能质量干扰源

DB 65/T 4594—2022

B.2数据记录生成规定

PQDIF格式数据应遵循以下要求: a 应包含并且只能包含一个容器记录,其他记录可选; b) 在同一个PQDIF格式数据包中,定义、设置和数据不应重复; C 监测终端同一监测点的多项电能质量数据,应使用同一个定义包; d) 采用北京时间(GMT+8)。

8.7 谐波类数据的数据源设置和观察数据的记录

DB 65/T 45942022

PQDIF格式的数据应是经过压缩的数据,压缩方式(tagCompressionStyleID)为记录级压缩, 法(tagCompressionAlgorithmID)为ZLIB。

DB 65/T 4594—2022

评估任务的来源、依据,主要工作内容、目的、必要性等

C.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电能质量预测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及要求

介绍负荷性质、特点、设备参数。对不同干扰源或分系统的描述可参考以下内容: 干扰源的形式、供电方式、容量以及发展规划; 2 b) 2 工艺流程、生产运行特点; C) 设备接线方式、控制方式; d) 2 不同生产阶段产生的电能质量污染水平(如谐波电流、负序电流等); e) 对于冲击性干扰源负荷,应提供有功、无功冲击最大值,持续时间及两次冲击之间的时间间 隔; f) 已采取的电能质量控制措施及设备参数(如电容器或滤波器的安装容量、接线方式和参数等)。

电网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电网计算条件:电网结构、电压等级、系统主接线、运行方式、考核点,系统供电容量、2 公 共连接点正常最小短路容量等: b)规划年份电网情况DB11/T 1656-2019标准下载,根据用户情况可分为: 1)投产年份; xw.c3m标准下期)年份; C)背景电能质量水平。

简要介绍评估方法,包括: a 计算工具; b) 电网等值; C 系统建模。

从以下方面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 a) 1 负荷造成的电能质量问题分析,包括拟接入公用电网负荷水平年的电能质量水平分析等; b) 不同规划年份的计算结果汇总、分析。分析包括:指标达标情况,对电网、用户设备及其他 用户的影响等。

C.7措施与建议(根据需要)

DB 65/T 4594—2022

预测评估结果超出限值时NB/T 10007-2014 煤层气井排采数据采集设施安装维护技术规范.pdf,应研究提出相应的电能质量控制措施或建议,以指导评估对象制定 相应的工程方案。包括不同方案的论述、仿真结果、技术经济比较及推荐方案。 注:对于规划(设备)属于分期投入的,应对过渡方案及措施进行论述。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