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679.2-2022 综合录井仪校准方法 第2部分:录井气相色谱仪.pdf

SY/T 6679.2-2022 综合录井仪校准方法 第2部分:录井气相色谱仪.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6 M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142125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6679.2-2022 综合录井仪校准方法 第2部分:录井气相色谱仪.pdf简介:

SY/T 6679.2-2022 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其中的“综合录井仪校准方法 第2部分:录井气相色谱仪简介”主要是关于录井过程中使用的气相色谱仪的校准方法和相关技术规范。气相色谱仪是录井分析中常用的一种设备,用于对地层中的气体进行分析,如烃类、非烃类气体等,以获取地质信息。

在该标准中,对录井气相色谱仪的校准方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的初始化检查:确保仪器的性能在出厂前已经符合标准要求,如稳定性、线性、重复性和再现性等。

2. 系统校准:包括色谱柱、检测器、温度控制等部分的校准,以保证仪器准确地分离和检测气体。

3. 标准物质:使用已知浓度的标准气样进行校准,以验证仪器的响应和精度。

4. 实际样品校准:使用现场采集的气体样品进行校准,以验证仪器在实际工作环境中的性能。

5. 定期校准:规定了仪器的校准周期,以确保其在长时间使用后仍能保持准确。

6. 记录和报告:校准过程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形成校准报告,以供后续的分析和数据处理使用。

这个标准对于保证录井过程中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地层的深入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SY/T 6679.2-2022 综合录井仪校准方法 第2部分:录井气相色谱仪.pdf部分内容预览:

综合录井仪校准方法 第2部分:录井气相色谱仪

本文件规定了综合录井仪中录井气相色谱仪(以下简称“色谱仪”)的技术要求、校准条件 项目,描述了全烃和烃组分的校准方法,规定了色谱仪的校准结果和校准间隔。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色谱仪校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引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于本文件。 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色谱仪完成一次烃组分周期检测的时间。

4.1色谱仪的主要功能是对钻井液所携带的地层气体进行在线分析,为油气储层评价解释提供依据。 4.2色谱仪包括全烃检测单元和烃组分检测单元。全烃检测单元通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将全烃浓度的变化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后发送到计算机长沙市火车北站片区改造工程城市设计.pdf,连续检测全烃含量;烃组分检测单元通过 色谱柱将分析样品的各组分彼此分离并先后进人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将各组分浓度的变化依 次转换为电信号发送到计算机,周期检测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七种 烃组分含量。

5.1.1 色谱仪应标明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5.1.2 2 色谱仪各调节旋钮、按键、开关、指示灯工作应正常。 5.1.3色谱仪各气体压力、气体流量、柱箱温度、检测器温度显示应正常。

色谱仪气体管路应无泄漏。

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

表1色谱仪主要技术指标

6.1.1环境温度:5℃~35℃。

目测检查色谱仪的外观,应符合5.1的规定。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待基线稳定后,记录全烃初始基线值,并在其后每隔10min记录一次基 连续记录6次,取与初始基线值偏离最大的值,按公式(1)计算基线漂移。

式中: s一一基线漂移,用百分数表示; Cmx一与初始基线值偏离最大的值,单位为毫伏(mV); C一一仪器的初始基线值,单位为毫伏(mV); R一满量程值,单位为毫伏(mV)。 8.3.2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待基线稳定后,记录烃组分初始基线值,并在其后每隔10min记录一次基 线值,连续记录6次,取与初始基线值偏离最大的值,按公式(1)计算基线漂移。

8.4.1注人气体浓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待基线稳定10min后,按表4的注入浓度要求,分别注入标准气体,每 的气体注人n次(n≥3),分别记录稳定的峰高,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值,按公式(2)计算最 浓度。

式中: D 最小检测浓度,用百分数表示; N 噪声,单位为毫伏(mV); C一 标准气体的进样浓度,用百分数表示; H 峰高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伏(mV)。

2N×C ·............. H

主人气体浓度应符合表5

8.5.2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待基线稳定10min后,按表5的注人浓度要求,分别注入标准气体,每种 浓度的气体注人n次(n》3),分别记录其稳定示值,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值,按公式(3)计算示值 误差。

公 示值误差,用百分数表示; C.一n次测量示值的算术平均值,用百分数表示; C一标准气体的进样浓度,用百分数表示。 8.5.3取每种气体浓度示值误差中的最大值为该气体的测量误差

注: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其他浓度值的标准物质

8.6.2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待基线稳定10min后,按表6的注入浓度要求,分别注人标准气体,每种 浓度的气体连续注人n次(n≥6),分别记录其稳定示值,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值,按公式(4)计算 重复性

C 第i次的稳定示值GB∕T 35461-2017 水泥生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用百分数表示 测量次数。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待基线稳定10min后,注人1.0%浓度的甲烷、1.0%浓度的乙烷的混合标准气 体,分别记录甲烷峰与乙烷峰交点电压值A和乙烷峰高电压值B,按公式(5)计算色谱仪的分离度。

8.8.1查看并记录色谱仪设定的分析周期,分析周期应符合5.3的规定。 8.8.2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待基线稳定10min后,注人1%的烃组分标准气体,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 其他浓度值,观察并记录出峰情况,在一个分析周期内,注入的所有气体组分应全部出峰完毕。

9.1按JJF1059.1的方法进行不确定度的评定。 9.2 1M1 色谱仪校准结果应记录,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表A.1是全烃检测单元校准记录格式,表A.2 是烃组分检测单元校准记录格式。

9.2 1M1 色谱仪校准结果应记录,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表A.1是全烃检测单元校准记录格式,表A.2 是烃组分检测单元校准记录格式。 9.3 M1 色谱仪经校准后,应签发校准证书,校准证书格式参见附录B。 9.4 色谱仪校准间隔可根据使用环境条件、频繁程度和重要性来确定,建议不超过12个月。

9.4 色谱仪校准间隔可根据使用环境条件、频素程度和重要性来确定DB12∕T 1111-2021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建议不超过12个月

SY/T 6679.22022

表B.2 录井气相色谱仪校准证书(背面)格式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