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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19-2007 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419-2007《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工程技术标准,主要是针对煤矿巷道的设计规定。该规范详细规定了煤矿巷道的断面尺寸、形状、材料选择、支护方式、通风、运输、安全设施等设计要求,旨在保障煤矿巷道的安全稳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风险。
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巷道断面尺寸:规定了不同巷道类型的断面尺寸,如采煤工作面巷道、运输巷道、回风巷道等,以满足生产、安全和通风的需求。
2. 交岔点设计:对于巷道的交汇点,包括主斜井、副斜井、运输巷道、回风巷道的连接,有明确的平面布置和垂直布置要求,以确保巷道的畅通和安全。
3. 支护设计:规定了各种巷道的支护方式,如锚喷支护、锚杆支护、碹体支护等,以及支护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要求。
4. 安全设施:强调了巷道中应配备的安全设施,如灭火设施、通信设施、应急撤离设施等。
5. 受力计算和稳定性分析:对巷道的受力进行计算,确保其在承受各种荷载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该规范对于煤矿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依据。
GB50419-2007 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指巷道的横断面,由巷道净断面和支护结构物、水沟,以及轨 道、铺底、底拱充填体横断面组成
指巷道支护结构物内侧,扣除水沟、轨道道床、铺底、底拱充 体后的断面形状、尺寸、设备与人行道布置、管线敷设及断面面利
2.0.3人行道pedestrianway;sidewalk,manway
矿并中专供行人的巷道或在斜井、巷道一侧专供行人的通道。 2.0.4全封闭支护fullsupporting 采用完全支架,或联合采用完全支架与锚喷支护的支护方式。 2.0.5巷道辅助设施 auxiliary installation of drift; auxiliary facilitiesofdrift 为确保行人、运输安全,标示避灾路线DB42/T 1604-2020 城市综合管廊结构安全自动监测设计规程.pdf,沿巷道设置的台阶、扶 手、栏杆、轮廓标、安全标志,以及为方便行人、运输等而设置的巷 道名称标牌、里程标志、指路标志等设施的总称。
沿无轨运输巷道行车道两侧设置,用于指示车辆行驶方向和 行车道边界的,具有逆反射性能的运输安全设施。
3巷道断面形状和支护方式
3.1.1巷道断面形状应根据巷道的用途、围岩条件、矿压特点、服 务年限、支护方式、掘进工艺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承压性能好、断 面利用率高、掘进与支护费用低、便于施工的要求。
1沿煤层开凿的斜巷和沿近水平煤层开凿的平巷,煤层顶板 稳定性为中等及以上时,宜采用以煤层顶板为巷道顶板的矩形或 梯形断面;其他开拓巷道和准备巷道,宜采用拱形断面。 2回采巷道宜采用矩形或梯形断面。 3全封闭支护的巷道,宜采用带底拱的拱形、马蹄形或圆形 断面。 3.1.3拱形断面巷道宜采用直墙半圆拱形、直墙三心拱形或直墙 圆弧拱形;侧压明显的巷道宜采用曲墙半圆拱形、曲墙三心拱形或 曲墙圆弧拱形。
3.1.3拱形断面巷道宜采用直墙半圆拱形、直墙三心拱形或
圆弧拱形;侧压明显的巷道宜采用曲墙半圆拱形、曲墙三
3.1.4梯形断面巷道侧帮的倾角宜采用80°
3.2.1巷道支护应有效地控制围岩的变形与松动,并应做到 安全、方便、经济。
状、用途和服务年限等因素选择
支护。大、中型矿并中,巷道不得采用木支架作永久支护。 3.2.4无大面积淋水的巷道宜采用锚喷支护;有大面积淋水的巷 道,在采取治水措施的条件下,也可采用锚喷支护。 3.2.5服务年限长、不受采动影响、围岩变形量小或有大面积淋 水的巷道,可采用拱確支护。
1围岩条件好、宽度小的巷道。 2围岩条件较好、宽度小、服务年限短,金属支架可多次重复 使用的巷道。 3受动压影响,围岩变形量较大的回采巷道。 3.2.7围岩条件差或巷道断面大,采用单一支护方式不合适时, 应采用联合支护。
3.2.8底板松软、有底鼓的
4.1.1巷道净断面除应付合本规范第1.0.3条的规定外,向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巷道净断面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设计。 2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无轨巷道不得低于2m,有 轨巷道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 3采区准备巷道和大、中型矿井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 巷的净高,中厚煤层、厚煤层不得低于2m,薄煤层不得低于 1.8mo 4巷道的净宽不得小于2m。 4.1.2采煤工作面开切眼的高度应与工作面采高相同。 4.1.3运输巷道的净断面,应按巷道内运行的运输设备及需要运 送的最大件的尺寸设计,并应按偶尔运送的最大件尺寸和通风能 力校核。 4.1.4不承担运输任务的回风巷和进风巷,其净断面应按通风能 力设计;其他巷道应根据其功能要求设计。上述巷道需偶尔运送 设备时,应按可能运送的最大件尺寸校核。 4.1.5按偶尔运送的最大件的尺寸校核巷道净断面时,人行道和 安全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1.6巷道的通风能力应根据有效过风断面进行计算。 4.1.7无轨运输巷道宜按单车道设计,必要时可设会让站或会让 桐室
4.1.6巷道的通风能力应根据有效过风断面进行计算。
100mm为模数进级
100mm为模数进级
100mm为模数进级。 4.1.9在满足巷道不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宜减少矿井内巷道 面的形式与净断面的尺寸规格,
4.2.1有人员行走的巷道必须设置人行道。人行道上不得有 碍人员行走的任何设施和物件。
4.2.2人行道的净高不得小于1.8m。
1行驶无轨运输设备的巷道不得小于1.2m。 2轨道运输巷道,综采矿井不得小于1.0m,其他矿井不得小 于0.8m。 3单轨吊运输、架空乘人器运人巷道不得小于1.0m。 4人车停车地点上下人侧,不得小于1.0m。 4.2.4倾角大于15°的斜巷中,人行道的净高宜按铅垂高度计 算。 4.2.5当水沟设于人行侧,且水沟净宽大于0.5m时,有轨巷道 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轨道铺设的要求进行校核
4.2.5当水沟设于人行侧,且水沟净宽大于0.5m日
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轨道铺设的要求进行校核
4.3.1运输巷道的净高与净宽,应根据巷道中运输设备及所运送 的物件的高度与宽度、人行道的高度与宽度、安全间隙、检修与操 作空间,以及管线敷设的高度与宽度计算确定。 巷道管线敷设的高度与宽度,应按管线及其敷设装置的最外 缘确定。
4.3.2运输巷道直线段的安全间隙、检修与操作空间必须符合表 4.3.2的规定。
巷道直线段安全间隙、检修与操作空
:1 运输设备包括设备本身及运送的物件,管线包括管线本身和敷设装 2安全间隙按运输设备、支护结构、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最突出部分计算
运输设备包括设备本身及运送的物件,管线包括管线本身和敷设装置。 安全间隙按运输设备、支护结构、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最突出部分计算。
4.3.3运输巷道曲线段及与之相连的一定长度的直线段中 设备两侧的人行道与安全间隙,应在直线段人行道与安全 基础上加宽。
设备两侧的人行道与安全间隙,应在直线段人行道与安全间隙的 基础上加宽。 4.3.4轨道运输设备在巷道曲线段运行时,其超宽值可按下列公 式计算: 1外侧超宽值:
4.3.4轨道运输设备在巷道曲线段运行时,其超宽值可按下列公
4.3.4轨道运输设备在巷道曲线段运行时,其超宽值可按下列 式计算: 15 外侧超宽值:
4.3.5运输巷道曲线段运输设备两侧人行道与安全间隙
无轨运输巷道宜按下列经验值选取: 1)行车道中心线曲线半径大于10m时,宜采用300mm; 2)行车道中心线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10m时,行驶支架
输车的巷道宜采用500mm,不行驶支架运输车的巷道宜 采用600mm。 2轨道运输巷道可根据公式.4.3.4计算并取整确定;也可按 下列经验值选取: 1)内侧宜采用100mm; 9到用0
4.3.6双轨巷道直线段的轨道中心距,应根据运输设备及所运送 的物件的宽度与双轨间的安全间隙确定;双轨巷道曲线段及与之 相连的一定长度的直线段的轨道中心距,应在直线段轨道中心距 的基础上加宽。
4.3.6双轨巷道直线段的轨道中心距,应根据运输设备及所运送
表4.3.7双轨巷道的轨道中心距(mm
注:双轨巷道的轨道中心距应按并列运输设备要求的最大值确定。
运输巷道中与曲线段相连的直线段,运输设备网侧的大行 间隙和双轨轨道中心距加宽段的长度,应符合表4.3.8的
道、安全间隙和双轨轨道中心距加宽段的长度,应符合表4.3.
表4.3.8运输巷道中与曲线段相连的直线段加宽段长度(mm
β.9无轨运输巷道会让站的净宽JCT691-2010 高铬铸铁衬板,宜按一辆车停车等候、另一 车减速运行、且会车时人员暂停通行的原则设计。会让站可不 人行道。会让站的安全间隙应符合本规范表4.3.2的规定。
无轨运输巷道会让站的净宽,宜按一辆车停车等候、另一 速运行、且会车时人员暂停通行的原则设计。会让站可不 道。会让站的安全间隙应符合本规范表4.3.2的规定。
5.1.1锚喷支护巷道围岩级别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锚杆 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的规定。 5.1.2服务年限大于2a的锚喷支护巷道,应采取防止锚杆腐 蚀的措施。采用端头锚固型锚杆时,应在杆体与孔壁间注满砂 浆。
5.1.3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采用喷射
5.1.3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采用喷射 混凝土封闭煤层。
5.2.1锚喷支护的类型应根据围岩条件、矿压特点、巷道断面形 状、巷道用途和服务年限等因素,按下列原则选择: 1围岩条件好的巷道,宜采用锚杆和喷射混凝土支护;巷道 宽度小或服务年限短时,可采用锚杆或喷射混凝土支护。 2围岩条件较好的巷道,宜采用锚杆和喷射混凝土支护、 锚喷网支护;巷道宽度较小、服务年限短时,可采用锚梁支护、 锚网支护;巷道宽度较大时,可在顶板或拱部增加锚索加强支 护。 3围岩条件差的巷道,宜采用锚喷网支护、锚网梁支护,必要 时应增加锚索加强支护。 4回采巷道,宜采用锚网支护、锚梁支护、锚网梁支护,必要 时应增加顶板锚索加强支护。
(拱形断面,不受采动影响)
注:1喷射混凝土(砂浆)厚度栏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括号内的数值是喷射砂浆的厚度。 2Ⅲ~V级围岩或巷道宽度较大时,可在巷道拱部增加锚索、钢梁, 3服务年限小于10a的巷道,支护参数可适当调整。
注:1 Ⅲ~V级围岩或巷道宽度较大时,可在巷道拱部增加锚索、钢梁。 2服务年限小于10a的巷道,支护参数可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