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方案5.21.doc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5.21.doc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资源编号:
资源类型:doc
资源大小:2 M
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ID:82343
免费资源

资源下载简介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5.21.doc简介: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5.21.doc部分内容预览:

7、《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发[2014]16号)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知》(重庆建委[2014]16号文)

9、《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16]22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GB/T 22490-2008》10、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空作业风险与原因

a疾病或生理缺陷: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

b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或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c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移动换位后未及时挂安全带挂钩。

d身体失去平衡: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

e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习惯性违章: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挂钩未挂在牢固的挂钩地方、酒后从事高处作业等。

f心存侥幸心理:如 “我就临时弄一下就好了,不用系安全带”等麻痹大意心理。

a.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

b.移动脚手架万向轮失效或未锁定。脚手架平台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稳。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脚手架钢管锈蚀严重仍然使用。

c.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

d.脚手架上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断裂。

e.未设安全网,安全网损坏或间距过大、宽度不足。

f.“洞口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或已损坏未及时处理。

工程负责人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熟悉施工的工艺流程、施工要求、安全技术要求等。

为了在该工程施工预防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进行,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由项目部对其班组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的规定。

特殊作业人员需有从事过高处作业的经验经历,取得国家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参加过承包商组织的安全培训、高处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能够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了解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防护措施,对应急预案中救命规则、施工关键控制点熟悉并理解,有较高的个人风险防范意识,身体健康(一年内体检合格),无畏高症、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风湿关节炎、肢体麻痹,视力良好、身体强壮,10小时内没有喝酒,作业前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办手续。

施工区作业前,由施工班组长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项目部安全员,进行排除。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使用频繁的绳索经常做外观检查。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安全带使用在5年以上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3)安全网:安全网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项目部检测后,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设施使用备案证,方可使用。

作业实施前,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加油站站经理对参与本次作业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每日开工前,由现场班组长组织施工方全体成员进行施工班前安全会。

1、工程开工前,需对设备、现场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工;特种设备需进行年检合格,现场的防护措施必须安全可靠,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3、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穿好绝缘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安全带系在坚固的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警示牌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高空作业时无电要当有电操作,距离高压线应在1米以上。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警示设施,在夜间需在作业地点四周悬挂警示灯,并有专人守护,预防他人进入作业场所而发生安全事故。

11、高空作业车斗子不能超过承载负荷。

12、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龙门吊、拌合站,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6、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拆模板),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外。

1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8、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1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2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21、高处作业时需配备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及警戒,对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护,预防事故的发生。

七、高空作业两类主要事故的预防措施

1、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五必有”:有边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栏无盖必有网;有电必有防护措施。

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2)、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按类别,有针对性地、醒目地张挂于现场各相应部位。在洞口邻边等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3)、高处作业之前,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设施逐项检查及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条纹标示,盖板及门以黄或红色标示。

(4)、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拖鞋。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2、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伤害的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在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件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区域位置行走。

(2)、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邻边及洞口附近,并且不可妨碍通行。

(3)、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4)、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有专人指挥运送到指定地点位置,在起吊机械工作范围内不许闲杂人等逗留。

DB42∕T 1922-2022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技术规程(5)、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八、事故的应急医疗处理措施

高空坠落事故属于常见多发事故。高处作业可分为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高空坠落事故中施工人员从高处作业区域坠落,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空坠落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等症状,可导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空坠落时,足或臀部先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受冲击,可引起腰椎前纵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损伤。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也可有严重合并症出现。

物体打击事故也是多发事故,有高空作业的存在就有物体打击事故的威胁,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高空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不当。高出掉落工具物料等物品都有可能直接导致下方的工作人员伤亡,可能压断骨头、击昏、出血或直接死亡。

作为应急处理《用材竹林工程设计规范 GB/T50920-2013》,高空作业发生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