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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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pdf简介: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0664-2011)是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卫生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该规范涵盖了施工现场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生产:规定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如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辨识与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

2. 卫生环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厕所卫生、垃圾处理等卫生条件提出了明确标准,以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3. 职业健康:强调了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包括防护装备的使用、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教育等,旨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 环保与节能:规定了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措施,如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废水处理、废弃物管理等。

5. 绿色施工:倡导和推广绿色施工理念,包括资源节约、减少污染、循环利用等,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该规范是指导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改善工作环境、提升施工质量及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3.2.6遇雷雨、大雪、浓雾或作业场所5级以上大风

3.3.1在高处安装构件、部件、设施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固 定措施或防坠措施。 3.3.2在高处拆除或拆卸作业时,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卸的 施工材料、机具、构件、配件等,应运至地面,严禁抛掷。 3.3.3施工作业平台物料堆放重量不应超过平台的容许承载力, 物料堆放高度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3.3.4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应具备抗高处 坠物穿透的性能。 3.3.5预应力结构张拉、拆除时,预应力端头应采取防护措施

3.3.1在高处安装构件、部件、设施时混凝土垫层施工交底记录,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固 定措施或防坠措施

且轴线方向不应有施工作业人员。无粘结预应力结构拆除时,应 先解除预应力<再拆除相应结构。

3.4.1吊装作业前应设置安全保护区域及警示标识,吊装作业 时应安排专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任何人在吊物或起 重臂下停留或通过。

3.4.2使用吊具和索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4.2使用吊具和索具应符合下

1吊具和索具的性能、规格应满足吊运要求,并与环境条 件相适应; 2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 使用; 3 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荷载。 3.4.3 吊装重量不应超过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吊装作业产

3.4.3吊装重量不应超过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吊

3.4.5施工升降设备的行程限位开关严禁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 开关。

3.4.5施工升降设备的行程限位开关严禁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 开关。 3.4.6吊装作业时,对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临时固 定措施。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应在安装固定完成并经检查确认无 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7

定措施。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应在安装固定完成并经检查确认无 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天气时进行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最高处的风速超过9.0m/s 时,应停止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

3.5.3边坡及基坑周边堆放材料、停放设备设施或使用机械设

3.5.4边坡及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方案进

3.5.9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 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3.5.11施工现场物料、物品等应整齐堆放,并应根据具体情况 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

1严禁与起重机械设备、施工脚手架等连接; 2临时支撑结构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 荷载; 3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构配件。 3.5.13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进行安全技术分析,并应保证在设 计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

1拆除作业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不得垂 直交叉作业。 2人工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专用设备 上操作,水平构件上严禁人员聚集或物料集中堆放;拆除建筑墙 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α 3拆除建筑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3.6.1/机械操作人员应按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 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机械,严禁超载、超速作 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3.6.2机械操作装置应灵敏,各种仪表功能应完好,指示装置 应醒目、直观、清晰。 3.6.3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报警装置应齐 全有效,不得随意史换、调整或拆除。 3.6.4机械作业应设置安全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停 留、通过、维修或保养机械。当进行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时:

3.6.4机械作业应设置安全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在

留、通过、维修或保养机械。当进行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时 应设置警示标识,待切断电源、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

3.6.5工程结构上搭设脚手架、施工作业平台,以及安装塔式 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机具设备时,应进行工程结构承载力、变 形等验算,并应在工程结构性能达到要求后进行搭设、安装。 3.6.6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其监视 内容应包含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 行行程等信息。塔式起重机有运行危险趋势时,控制回路电源应 能自动切断。

内容应包含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 行行程等信息。塔式起重机有运行危险趋势时,控制回路电源应 能自动切断。

3.7.1暗挖施工应合理规划开挖顺序,严禁超挖,并

3.7.3盾构掘进中遇有

3.7.3盾构掘进中遇有 时,应停止掘进,分析原 因并采取措施: 1 盾构前方地层发生塌或遇有障碍; 2 盾构自转角度超出允许范围; 3,盾构位置偏离超出允许范围 4盾构推力增大超出预计范围; 、管片防水、运输及注浆等过程发生故障 出 H

3.7.4顶进作业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既有线路进行

进施工时应对既有线路、顶力体系和后背实时进行观测、记录 分析和控制,发现变形和位移超限时,应立即进行调整。

3.8.1 施工车辆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挂警示牌。 3.8.2施工现场车辆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在特殊路段应设置

3.8.2施工现场车辆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在特殊路段应设置 支光柱、爆闪灯、转角灯等设施,车辆行驶应遵守施工现场限速 要求。

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人员上下 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保障充足的照明,施工车辆应 行驶速度。 一旅工东插应宝期洪行检本 维扩和倪关

3.8.4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保障充足的照明,施工车辆应 降低行驶速度。

3.9.1领取和使用有毒物品时,应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作业 中途不得擅离职守

3.9.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环境设置通风、换气和照明等1

3.9.4室内装修作业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

3.10.1施工现场用电的保护接地与防雷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接地导体(PE)、接地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应确保 自身可靠连接; 2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时应装设保护接地导体 (PE) ; 3共用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满足各种接地的最小电阻值的 要求。 3.10.2施工用电的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其他电源互相闭锁,严禁 并列运行

1线缆敷设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对线路的导体造成 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中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中性导体(N)及保护接

地导体(PE)或保护中性导体(PEN):保护接地导体(PE)及保护中性导体(PEN)外绝缘层应为黄绿双色;中性导体(N)外绝缘层应为淡蓝色;不同功能导体外绝缘色不应混用。3.10.4施工现场的特殊场所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手持式灯具应采用供电电压不大于36V的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2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3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带人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3.10.5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气设备检修、线路维修时,严禁带电作业。应切断并隔离相关配电回路及设备的电源,并应检验、确认电源被切除,对应配电间的门、配电箱或切断电源的开关上锁,及应在锁具或其箱门、墙壁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牌。2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采用验电器检验,确认断电后方可检修,并在控制开关明显部位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识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3线路和设备作业严禁预约停送电。3.10.6管道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或接地措施,并应保障通风。3.11爆炸3.11.1柴油、汽油、氧气瓶、乙炔气瓶、煤气罐等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容器应轻拿轻放,严禁暴力抛掷,并应设置专门的存储场所,严禁存放在住人用房。3.11.2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导体。3.11.3输送管道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时,严禁使用可燃气体和氧气进行试验。3.11.4当管道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中发现缺陷时,应待试验9

压力降至大气压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3.11.5设备、管道内部涂装和衬里作业时,应采用防爆型电气 设备和照明器具,并应采取防静电保护措施。可燃性气体、蒸汽 和粉尘浓度应控制在可燃烧极限和爆炸下限的10%以下。人 3.11.6输送臭氧、氧气的管道及附件在安装前应进行除锈、吹 扫、脱脂。 3.11.7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 器或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 止器或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气瓶

3.11.8对承压作业时的管道、容器或装有剧毒、易燃、易

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人

爆贩作业 3.12.1爆破作业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 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 措施。 X 3.12.2爆破作业前应确定爆破警戒范围,并应采取相应的警戒

3.12.1爆破作业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 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 措施。

3.12.2爆破作业前应确定爆破警戒范围,并应采取相

3.12.4露天浅孔、深孔、特种爆破实施后,应等待5min后方

准许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区检查;当无法确认有无盲炮时,应等待 15min后方准许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区检查;地下工程爆破后,经 通风除尘排烟确认并下空气合格后,应等待15min后方准许人 员进入爆破作业区检查

3.12.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可能导致不稳定边坡、滑坡、崩塌等危险; 2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恶劣天气条件下。

3.13.3钢板桩或钢管桩围堰施工前CECS318-2012 轻质芯模混凝土叠合密肋楼板技术规程.pdf,其锁口应采取止水

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15.1高温条件下,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15.2 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灼烫的安全措施 3. 15.3 具有腐蚀性的酸、碱、盐、有机物等应要善储存、保管

和使用,使用场所应有防止人员受到伤害的安全措施

4.0.2施工现场出口应设冲洗池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

SZDB/Z 327-2018标准下载4.0.9施工现场应在安全位置设置临时休息点。施工区域禁止 吸烟

4.0.9施工现场应在安全位置设置临时休息点。施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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