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6/T 82-2022 “一码管地”应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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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6/T 82-2022 “一码管地”应用规范.pdf简介:

DB3706/T 82-2022 是一项由中国山东省发布的技术标准,其全称为《一码管地信息技术应用规范》。这项标准主要关注的是“一码管地”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规范,这是一种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二维码、条形码等技术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跟踪和监管的方法。

“一码管地”旨在提升土地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将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变动等信息编码为唯一的二维码或条形码,实现土地信息的快速查询和追溯。它涵盖了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土地利用监管等多个环节,对于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违法违规用地、保护土地权益有重要意义。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一码管地”技术的实施流程、数据格式、信息安全、系统接口等方面的要求,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了实施“一码管地”项目的指导。通过遵循这一标准,可以确保“一码管地”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推动土地管理信息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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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706/T 822022

自然资源数据中台datacenterplatformofnaturalresources 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进行全业务全数据的汇聚、交换与共享,形成业务应用“按需所求” 的数据仓库。本文件中简称为“数据中台”

4. 1.1 统一稳定原则

JC∕T 642-2013 电阻炉炉管4.1.2连续唯一原则

不动产单元代码应具有权威性、唯一性。不动产单元发生变动的,其不动产单元代码应遵循继承 不重复编码、按空间顺序依次编码的原则

4.1.3互通共享原则

应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串联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确保“一码管地”各应用 实现成果共享共用。

4.1.4服务群众原则

应立足服务群众原则,充分使用信, 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不动产 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数据和材料的在线共享,最大化减少收件材料。

码管地”的应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阶段: 1) 综合测绘: 2)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简称“网上交易”); 3) 土地供应;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5) 不动产(土地)登记;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7)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8) 不动产(房屋)登记。

在土地供应阶段前完成预编码。后续阶段,不动产单元无变化的直接继承编码,发生变化的,重 应建立、记录新旧代码关联关系,确保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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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个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代码的基本要求, 依据GB/T7027规定的信息分类原则和方法,采用 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由宗地代码与定着物单元代码构成。定着物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定着物 单元代码前4位表示幢号,后4位表示户号。具体编码结构应与图1相符合

5. 3. 1 第一层

5. 3. 2 第二层

图1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图

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码长为3位,码值000一999,不足3位时,用前导“0”补齐。

5. 3. 3 第三层

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码长为3位,码值000一999,不足3位时,用前导“0”补齐

5. 3. 6 第六层

第六层次为定着物特征码,码长为1位,用F、W等表示。“F”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W” 表示无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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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层次为定着物单元号,码长为8位。无定着物的,码值为00000000。定着物为房屋等建筑物, 构筑物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编号,前4位表示幢号,幢号在使用权宗地(或地籍 子区)内统一编号,码值为0001一9999;后4位表示户号,户号在每幢房屋内统一编号,码值为0001 一9999。

6.1.1综合测绘阶段

土地勘测定界图、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等综合测绘成果中应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并实时 据中台。

6.1.2网上交易阶段

对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网上交易前应完成不动产单元代码的预编;网上交易时,先进行宗 地信息报备,后完成公告录入。成交信息应实时推送至数据中台。报备和推送的信息应符合附录B.1的 规定。

6.1.3土地供应阶段

对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沿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对协议出让或划拨等方式供应的土地,土地 供应阶段应完成不动产单元代码预编。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材料中应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土 地供应信息应实时推送至数据中台。推送的信息应符合附录B.1的规定。

沿用不动产单元代码,调取土地出让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应记载 不动产单元代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应 推送的信息应符合附录B.2的规定

6.1.5不动产(土地)登记阶段

沿用不动产单元代码,调取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要件材料。不动产 登记筹及不动产登记证书中应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实时推送至数据中台。推送的信 息应符合附录B.3的规定。

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6.1.7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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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用不动产单元代码,调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要件材料。建设工程 划核实合格证中应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信息应实时推送至数据中台。推 息应符合附录B.5的规定。

6.1.8不动产(房屋)登记阶段

在宗地基础上叠加定着物,形成不动产单元(宗地+定着物)代码。调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土地来源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出让合 司)等要件材料。在不动产登记及不动产登记证书中应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及时 推送至数据中台。推送的信息应符合附录B.3的规定

6. 1.9 详细工作流程

详细工作流程见附录C

数据中台数据接入分接口接入和报备系统录入两种方式。已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单位,通过接 方式进行数据的接入;未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单位,通过报备系统进行数据的在线录入。

6. 3. 1 共享服务

数据中台应与烟台市大数据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土地市场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多测合一 管理平台等系统互通,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关键识别码,在各系统中共享测绘成果、主地出让合同、划 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等材料。数据应用单位通过烟 台市大数据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申请、接口调用,完成数据共享

6. 3. 2 查询服务

应用单位可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查询土地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 实、不动产登记等阶段的办理情况,实现所有信息“一码”可查,确保业务全程透明化。

6. 3. 3便民服务

建立健全“一码管地”档案管理制度,各阶段产生的数据和资料应及时归档、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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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应符合GB/T29245的要求。

9.1应确保数据中台持续稳定、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提出的改进诉求及时整 9.2应定期总结,持续改进和提升“一码管地”服务质量。

DB3706/T82—2022附录(资料性)宗地特征代码表宗地特征码使用应符合表A.1规定。表A. 1宗地特征代码表代码含义G国家土地所有权第1位J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未确定或有争议土地所有权宗地B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宅基地使用权宗地D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E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第2位F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草地)L林地使用权宗地(承包经营以外的)农用地的使用权宗地(承包经营以N外的、非林地)H海域使用权宗海G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海岛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宗地Y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注:“"可用于宗地特征扩展;码值为2位英文字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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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 数据库结构表 数据库分层及属性结构描述表应符合表B.1表B.5规定。

表B.1土地供应属性结构描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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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土地供应属性结构描述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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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土地供应属性结构描述表(续)

表B.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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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信息(续》

表B.3不动产权证书信息

表B.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信息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DB 3706/T 822022

表B.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证书信

表C.1给出了“一码管地”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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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 “一码管地”工作流程

表C.1“一码管地”工作流程

DB3301∕T 0213-2017 城市道路防沉降检查井盖和雨水口技术管理规范DB 3706/T 822022

表C.1“一码管地”工作流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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