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4291-2022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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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T429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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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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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4291-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4291-2022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准.pdf简介:

DB34T4291-2022是安徽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城市再生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和运行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再生水,也称为二次水,是指经过处理后的、达到一定水质标准的、可以满足特定用途的非传统水源,如工业生产、园林绿化、冲厕等。

该标准涵盖了再生水处理厂的选址、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设施布局、环境保护、运行管理等方面,旨在保证再生水处理厂的高效、安全和环保运行,同时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对新鲜水的依赖,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

它包括了水质控制、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多个环节,对处理工艺、设备性能、设施耐久性、环境影响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是城市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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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处理循环冷却水技术规范》GB/T32107规定; 3管道及阀门应进行脱脂,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脱脂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02的相关规定。

1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密封性和压力检查,并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压力容器》GB/T150中有关设备密封性的规定; 2管道焊缝外观表面平滑,不发黑,焊缝质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的Ⅲ级以上(含Ⅲ级)焊缝规定; 3臭氧系统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4.2的规定。

主:L为臭氧系统设备长度

1应在水射器前安装过滤器,保证进入水射器的水无固 体杂质; 2曝气器表面距池底约0.23m~0.25m,且曝气器安装后 底盘与管中心线水平误差不应大于5mm; 3设备不宜与其他电气设备安装在同一空间; 4设备间应设混凝土基础,并安装低位排风扇,保证房间 内通风良好。房间内应设冲洗水龙头,设备进气口应置室外并 远离火源。

标准下载网4.5.2紫外线消毒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密封; 2消毒模块的连接电缆应设置密封装置,接口处不得渗漏; 3消毒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在紫外线消毒器、紫外灯模 块组和控制设备上方; 4消毒设备表面涂层应均匀,无皱纹、无明显划痕等缺陷。 4.5.3 消毒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曝气盘面标高最大误差不应大于5mm,两曝气池 之间的曝气盘面标高最大误差不应大于10mm; 2加氯系统内管路、阀门的连接应紧密、牢固,加氯系统 严密性试验及管道的强度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3紫外消毒装置排架与渠壁应固定牢固; 4紫外消毒装置石英套管应严密、无渗漏;管壁应清洁、 无污染; 5消毒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3 的规定

表4.5.3消毒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L为消毒设备长度。

4.6电气、仪表及监控

1电气、仪表、监控设备及其附件外壳和其他非带电金属 部件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 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 2自控仪表用的电缆不应与电力电缆敷设在在同一保护 管、电缆桥架内或电缆支持系统上;

3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表4.6.1的 规定。

表 4.6. 1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安装位置要求

4自控系统的防雷接地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4目控系统的防雷接地安装应产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4.6.2 电气、仪表及监控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电气、仪表、监控设备安装后应完整统一,其性能 及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监控系统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3 机柜、箱等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2的规定。

表4.6.2机柜、箱等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H 为柜、箱高度

风机调试前应清除管道、阀门、叶轮上的杂物; 风压、风量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3 风机试运转应通过阀门逐段调整负荷,不应超负荷运转; 4冷却系统的进口压力和进、出口温度不应超过随机技 术文件的规定; 5风机试运转完成后,应逐步卸荷停机,不得在满负荷下 然停机

1风机调试前应清除管道、阀门、叶轮上的杂物; 风压、风量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3 风机试运转应通过阀门逐段调整负荷,不应超负荷运转; 4冷却系统的进口压力和进、出口温度不应超过随机技 术文件的规定; 5风机试运转完成后,应逐步卸荷停机,不得在满负荷下 突然停机。 4.7.2泵单机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水调试时,水泵流量、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应在额定转速、最高排出压力 和无气蚀条件下检测,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泵的静密封应无泄漏;泵的动密封可泄露但泄漏量不 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表4.7.2规 定的时间。

4.7.2泵单机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水调试时,水泵流量、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应在额定转速、最高排出压力 和无气蚀条件下检测,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泵的静密封应无泄漏;泵的动密封可泄露但泄漏量不 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表4.7.2规 定的时间。

表 4. 7. 2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转时间

4.7.3微/超滤膜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4.7.3微/超滤膜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清水冲洗膜组件内部保护液; 2系统开始产水后,初次进水量宜为设计水量的30%,之 后逐次按10%增加,并防止水压过大对膜造成冲击; 3通过调节进出水阀门,膜单元产水水量、跨膜压差应达 到设计要求; 4化学清洗系统调试可采用达标后的膜产水模拟进行。 4.7.4 反渗透膜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启动高压泵时,应将高压泵与膜元件之间的进水阀调 整为接近全关的状态,防止对膜元件造成冲击; 2缓慢打开进水阀,应用低压、低流量水冲洗膜元件和膜 壳,冲洗压力应为0.2MPa~0.4MPa,冲洗时间不应小于 30min; 3应通过计量泵加入阻垢剂、还原剂: 4 高压泵启动后,应调节阀门使产水量、水压达到设计文 件要求。

7.5臭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我

4.7.5莫氧系统调试应付合下列规定: 1 应对设备及管道进行气密性试验; 2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浓度、气量、气压应达到设计文 件要求; 3臭氧发生器在2h内产生的臭氧浓度与臭氧电耗的变 动值不应超过5%; 4在发生室出口端1.0m范围、1.0m高度检测臭氧泄漏 量,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规定; 5臭氧产生量应能在25%~100%范围内进行调节和控制。 4.7.6 1 应对系统管道、阀门进行气密性试验,防止系统出现泄 漏现象; 2 水射器压力应大于0.3MPa,防止加氯量下降; 3 系统产生的气体浓度、气量、气压应达到设计文件要求; 4 气体泄漏监测报警应可靠,排风及漏气吸收装置应正常。 4.7.7 紫外线消毒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进行气密性试验GB∕T 27871-2011 垃圾填埋压实机,不得漏水; 2 打开电源,确认灯管亮3min~5min后,应先打开出水 阀门、后打开进水阀门; 3 调试时,紫外灯管、显示屏应正常使用。 4.7.8 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经调校相关参数,中控室显示数据应满足设计使用要求; 系统生成报表、记录应覆盖整个调试周期。 4.7.9 高效沉淀池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控制稳定的进水量,调试时表面负荷不应大于20m (m² : h) ; 2应观察絮凝池出水流态变化、沉淀池出水水质和泥渣 等情况,调整合适的加药量; 3应通过多次调试,控制合适的污泥回流比,使悬浮物的 处理效果最佳; 4应观察刮泥机运行情况,其振动、噪声、驱动电机及刮 渣刮泥效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7.10曝气生物滤池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加强预处理工序的管理,严格控制生物滤池进水中 有机物和悬浮物浓度; 2应保证曝气生物滤池布气和布水均匀,防止污泥堵塞 滤料; 3应采用接种挂膜,缩短调试周期,初期应控制曝气量为 设计风量的50%,进水量为设计水量的25%后期逐步提高至.O 设计要求;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传播或其 进行。 4. 7.11 硝化反硝化滤池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滤池初次进水量宜控制在设计水量的1/4,后续逐步提 高至设计水量; 2应根据滤池进出水水质情况,通过阀门调整硝化滤池 的曝气量; 3碳源投加量应根据进水量、溶解氧量和进出水硝态氮 量进行确定; 4驱氮宜采用水冲扰动的方式,单格驱动时间宜为1min

4.7.9 高效沉淀池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控制稳定的进水量,调试时表面负荷不应大于20m3 (m² : h) ; 2应观察絮凝池出水流态变化、沉淀池出水水质和泥渣 等情况,调整合适的加药量; 3应通过多次调试,控制合适的污泥回流比,使悬浮物的 处理效果最佳; 4应观察刮泥机运行情况,其振动、噪声、驱动电机及刮 渣刮泥效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滤池初次进水量宜控制在设计水量的1/4,后续逐步提 高至设计水量; 2应根据滤池进出水水质情况,通过阀门调整硝化滤池 的曝气量; 3碳源投加量应根据进水量、溶解氧量和进出水硝态氮 量进行确定; 4驱氮宜采用水冲扰动的方式,单格驱动时间宜为1mir

4.7.12联合试运转应符合下列

1电气设备及系统联合试运转应连续、稳定,运行指标应 满足安全要求,供电能力应满足工艺要求,运行状态及数据应 显示正常,报警应及时; 2自动控制、仪表安装工程联合试运转应连续、稳定;显 示数据应与现场一致,数据记录、图表应完整; 3连续试运转应带负荷运行,试运转持续时间不应小于 72小时,设备应运行正常、性能指标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联合试运转过程中,构(建)筑物及管线工程应安全可 靠,池体、管线应无渗漏; 5根据调试记录,应对系统设计参数精度进行总结优化 使后续运行维护更为合理。 4.7.13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营 等单位参加; 2构(建)筑物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 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 3安装工程的单位(革位)上程流用分部程播或其 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应定期评估再生求处理系统运行效果指导艺远行.Org

中心医院门急诊、医技楼施工组织设计5.1.9设备维护保养应符合下≤

1应保持设备表面洁净,周围环境无积水,无杂物; 2应检查设备运转中有无异响、异常振动、异常升温,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3应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损伤,接地保护是否牢宰固, 不得有氧化或腐蚀现象,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4对油质应定期检查,发现缺油、漏油、甩油现象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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