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C 04-2019 智能快速应急电源系统(ISPS)技术标准(中国建筑学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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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ASC 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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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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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C 04-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ASC 04-2019 智能快速应急电源系统(ISPS)技术标准(中国建筑学会标准).pdf简介:

"智能快速应急电源系统(ISPS,Intelligent and Rapid Emergency Power Supply System)"是根据中国建筑学会所制定的技术标准T/ASC 04-2019,这是一种专门针对建筑物、基础设施或其他需要高可靠性和快速响应的场所设计的电力供应解决方案。ISPS系统通常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或中断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切换到备用电源,以保证关键设施和服务的连续性。

该标准涵盖了ISPS系统的硬件设计、软件控制、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多个方面,要求系统具备高度的智能化,能够自动检测电源状况,快速判断并执行应急切换,同时具备故障诊断和自我修复功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用户的影响。此外,还包括了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效率等性能指标,以及与各种设备和系统的兼容性要求。

T/ASC 04-2019标准的发布,旨在提升我国应急电源系统的整体技术水平,保障建筑物在突发事件下的电力供应,提高公共安全和生活品质。

T/ASC 04-2019 智能快速应急电源系统(ISPS)技术标准(中国建筑学会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合上K1和K2,向K的前端施加3.1.5所述的异常信号a, 先观察ISPS输入电源监测点是否可监测到,再增加异常信号强 度,直到满足“输入严重异常”的特征,发生转换即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再依次将输入严重异常信号改换成3.1.5所述的异常信号 b、c、d、e、f,观察ISPS输入电源监测点是否可监测到,再增 加异常信号强度,直到满足“输入严重异常”的特征,发生转 换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市网电供电优先功能的试验和判定。 在市网电正常情况下,检测ISPS应始终是市网电输出状态 且无触点开关处于关断状态。 结合5.4.1的试验观察ISPS是否发生应急转换并持续应急

输出,检测应急输出持续期间无触点开关是否关断;观察市网电 灰复正常(撤掉输入严重异常信号)后ISPS是否自动转换至市 网供电:检测转换至市网供电后无触点开关是否处于关断状态 其结果应满足4.4.2的要求。 2智能控制功能的判定。 结合5.4.2.1试验,在转换过程中川2017G128-TY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加固图集,同时检测两路复合开关 输出端的电流和电压,确认ISPS是否有序地进行转换动作:在 相互转换及持续输出过程中,同时检测两组无触点支路的电流 确认其在转换过程中是否瞬间导通和在连续输出过程中是否处于 关断状态。 以上检测结果应满足4.4.2的要求。

其结果应满足4.4.2的要求。 2智能控制功能的判定。 结合5.4.2.1试验,在转换过程中,同时检测两路复合开关 输出端的电流和电压,确认ISPS是否有序地进行转换动作:在 相互转换及持续输出过程中,同时检测两组无触点支路的电流 确认其在转换过程中是否瞬间导通和在连续输出过程中是否处于 关断状态。 以上检测结果应满足4.4.2的要求。 5.4.3供电间断时间试验 结合5.4.2的优先功能试验,观察和记录示波器波形并记录 两次变化的时间间隔,其结果应满足4.4.3要求。 5.4.4蓄电池保护及应急供电时间试验 1在额定负荷的情况下,切断市网电,转换到应急供电运 行状态,记录ISPS从开始运行到停机的时间,应满足4.4.4 要求。 2将蓄电池置于充电状态并保持正常通风,持续24h后 检测蓄电池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偏差不应超过5℃。充满电的 蓄电池再连续浮充48h,其自身的温度与柜内环境温度的偏差不 应超过1℃,且连续浮充电期间有维护蓄电池的维护脉冲信号

以上检测结果应满足4.4.2的要求。 5.4.3供电间断时间试验 结合5.4.2的优先功能试验,观察和记录示波器波形并记录 两次变化的时间间隔,其结果应满足4.4.3要求。 5.4.4蓄电池保护及应急供电时间试验 1在额定负荷的情况下,切断市网电,转换到应急供电运 行状态,记录ISPS从开始运行到停机的时间,应满足4.4.4

结合5.4.2的优先功能试验,观察和记录示波器波形并记 两次变化的时间间隔,其结果应满足4.4.3要求

1在额定负荷的情况下,切断市网电,转换到应急供电运 行状态,记录ISPS从开始运行到停机的时间,应满足4.4.4 要求。 2将蓄电池置于充电状态并保持正常通风,持续24h后 检测蓄电池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偏差不应超过5℃。充满电的 蓄电池再连续浮充48h,其自身的温度与柜内环境温度的偏差不 应超过1℃,且连续浮充电期间有维护蓄电池的维护脉冲信号, 满足 4. 4. 4 要求

5.4.5带载能力试验

按4.4.5要求接入负荷,ISPS应正常工作。 5.4.6抗冲击能力与抗过载能力试验

4.6抗冲击能力与抗过载能力

1抗冲击能力试验: 空载状态下,将所带负荷直接投入,观察ISPS状态,结果 应满足4.4.6要求; 满载状态下,将所带负荷直接退出,观察ISPS状态,结果

应满足4.4.6要求。 本试验在市网供电和应急供电两种模式下进行,其试验结果 均应满足4.4.6要求。若出现ISPS死机或输出保护则为不合格。 2抗过载能力试验: 在应急供电输出状态下,调整负荷,令其达到ISPS标称容 量的1.25倍,观察其耐受时间应能持续10min;令其达到ISPS 标称容量的1.5倍,观察其耐受时间应能持续1min。 此抗过载能力试验可由5.4.8条款的试验代替

5.4.7抗关联负荷功能试验

本试验与5.4.8的试验构成不可分割的互补性基本功能试 验,即5.4.8的试验与本试验需连续进行,本试验合格的产品应 立即进行5.4.8的试验。期间不得间断,不得改换主机,也不得 攻动主机设置或调整主机参数。 根据3.1.11、3.1.12的定义及4.4.7的要求,本试验应该 按照3.1.12所述的a、b、c、d各定义构建不同级别的试验网络 进行,但考虑实践当中工厂试验和型式检验过程中很难构建出 3.1.12所描述的实际电网。故工厂检验和型式试验电路可用附 录CISPS基本功能试验图所给出的电路替代试验过程和结果。 功能试验图中的重要负荷的进线开关,再依次断开ISPS蓄 电池开关和K3、K2、K1及K,调整K1和K2的负荷,令K1和 K2所连接的总负荷容量为被检验ISPS后端重要负荷的5倍以 上,调整后依次闭合重要负荷的进线开关、K、K1、K2和K3, 最后闭合ISPS进线开关和蓄电池组开关,使重要负荷与关联负 荷全部投入运行。测量K1和K2的总关联负荷容量是否为被试 验ISPS标称容量的5倍以上,确认无误后拉断总开关K,观察 和检查ISPS应急转换和应急供电情况。如ISPS能正常完成应急 转换并持续输出,且输出电源的间断时间小于10ms即为合格: 若出现死机、输出保护、输出电压值小于额定值的85%或输出 电源的间断时间超过10ms则为不合格

5.4.8输出短路及过载保护试验

5.4.10通信功能试验

1有线通信试验: 结合智能转换功能试验进行,测试通信功能,应符合 4.4.10要求。 2无线通信试验: 通过手机APP功能对送检样机进行无线监测,应符合 4. 4. 10 要求。

5.5.1绝缘电阻试验

5.5绝缘电阻及电气强度试验

用1000V摇表或兆欧表在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 壳间测量(拆除有要求的电子器件部分连线),绝缘电阻值不应 小于20M2:在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测量(拆除有要求的电子器 件部分连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50M2

5. 5.2电气强度试验

试验前将有可能被电气强度试验损坏的电子器件拆除,将其 置于试验装置中,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对电源输入 端与机壳间施加50Hz或6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试验申 压。持续1min,观察并记录试验中发生的现象。试验后以 100V/s~500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电压值后,方 可断电。接通电源,进行基本功能试验,应满足4.5.2要求。

应按《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一2017要求进 试验。

5.7.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2第5章试验等级1 的规定进行。

5.7.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2第5章试验等 的规定进行。 5.7.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3第5章证 等级1 的规定进行。

7.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4第5章试 等级1的规定进行。

5.7.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4第5章

等级1的规定进行。 上述试验后重新进行5.4.2智能转换功能试验,ISPS应 作正常。

在室温条件下,市网电供电时额定负荷连续工作1h,检测 出风口处温升,不应超过5K。应急供电时配接额定负荷连续工 作1h,检测出风口处温升,不应超过20K。 5.9噪声试验 关上柜门,用噪音计在柜前1m、高度1.2m处测量ISPS噪 声值,其市网电供电状态和应急供电状态的噪声应符合4.9

关上柜门,用噪音计在柜前1m、高度1.2m处测量ISPS噪 声值,其市网电供电状态和应急供电状态的噪声应符合4.9 要求。

从出厂检验合格品同一批次中按5%随机抽取,抽取数量不 于1台,型式试验的单相送检样机额定功率不小于6kVA,三 送检样机额定功率不小于40kVA。

6.2.1每套ISPS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 后方可出厂。

5.2.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6.3.2

6.3.1型式试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要求。型式试验合格是ISPS 产品流人市场的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ISPS产品应进 行型式试验: 1 初次投产的; 2 未曾取得型式试验合格报告的; 3 工艺结构和主要元器件有重大改动并影响产品性能和功 能的; 4 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的; 5 连续四年未重新组织型式检验的; 6 参与投标的样机被检测出不合格项的: 7在工程实践中出现异常后发生争议,经有关部门组织送 型式检验存在不合格项的。

NB/T 10397.1-2020标准下载5.3.2型式试验项且见表6. 3. 2

表6.3.2ISPS出厂检验及型式试验项且表

1.适用项目填写、不适用项目填写○。

6.4.1出厂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允许整改,直至不合格项全 部整改合格。 6.4.2型式试验:如有不合格项,充许整改3次,仍有不合格 项,则加倍抽样产品进行检验和判定。 6.4.3送检样机单机容量应不小于实际生产的ISPS产品单机容 量的50%。

7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与贮存

7.1.2 每台产品均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 7.1.3 标志应有如下内容: 1 产品名称; 2 规格型号; 3 商标; 4 主要技术参数; 5 产品执行标准; 6 合格标志; 7 生产日期、编号; 8 厂名、厂址; 9 重量; 10 搬运防损符号。 7.2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有如下内容: 1产品特点DB11∕T 745-2010 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规格型号、使用环境 条件、工作条件; 2 主要性能、参数; 3 外形及安装尺寸; 4 安装与调试; 5 使用与操作; 6 保养与故障处理;

7.3.1产品包装箱为木箱或纸箱;包装应有防雨措施和防碰撞 措施。 7.3.2产品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7.3.2产品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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